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12888阅读:6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炉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
【背景技术】
[0002]现市场上在燃气灶锅支架上增加聚能圈以提高产品能效,其中炉耳对燃烧具有一定扰流作用,聚能圈对二次空气的补给有一定阻碍,使得炉耳附近的燃烧不充分,烟气偏高。且使用焊接生产工艺的带有聚能圈的锅支架,聚能圈与锅支架炉耳的连接面为全端面接触,为保证锅支架整体外观,使得焊接长度为聚能圈的高度,焊接面积大,生产效率偏低。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燃烧充分,生产效率高的燃气灶用锅支架。
[0004]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包括:炉耳,与炉耳焊接的聚能环,其特征在于,在聚能环上对应每个炉耳设有一个通孔,所述通孔的宽度大于炉耳的厚度,使炉耳的两侧都有补气孔。
[0006]作为改进地,在通孔的上下侧形成两个支脚,所述炉耳与两个支脚焊接固定。
[0007]作为改进地,所述通孔为竖直设置在聚能环上的长条形孔,所述长条形孔的宽度2mm-5mm,长度 10mm-25mmo
[0008]作为改进地,所述炉耳为至少三个,各炉耳均匀固定在同一底圈上,所述聚能环与底圈之间构成二次空气补给通道。
[0009]作为改进地,所述聚能环的顶部低于炉耳的顶部。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一、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炉耳旁边增加通孔来提供二次空气,解决了炉耳附近燃烧不充分的问题,实用性好。
[0012]二、由于炉耳只是与通孔上下两侧的支脚焊接,焊接面积大幅度减少,提高了锅支架的生产效率,并有效降低由焊接造成的不合格问题。
【附图说明】
[0013]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锅支架结构示意图;
[0014]图2所示为图1的侧视图。
[0015]附图标记说明:
[0016]1、底圈,2、炉耳,3、聚能环,4、通孔,5、焊接支点。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为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质,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0018]如图1、图2所示,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包括:底圈1,炉耳2和聚能环3。所述至少三个炉耳2均匀固定在底圈I上,所述聚能环3焊接在炉耳2上并与底圈I构成二次空气补给通道。
[0019]其中,在聚能环3上对应每个炉耳2设有一个通孔4,在通孔4的上下侧形成两个支脚5,所述炉耳2与两个支脚5焊接固定。所述通孔4的宽度D大于炉耳2的厚度d,使炉耳2的两侧都有补气孔。
[0020]实际工作时,二次空气从二次空气补给通道和通孔4同时参与燃烧,有效避免炉耳附近的扰流,提供燃烧效率,降低烟气。同时,由于炉耳2只是与通孔4上下两侧的支脚焊接,焊接面积大幅度减少,提高了锅支架的生产效率,并有效降低由焊接造成的不合格问题。
[0021]进一步地,为既能起到挡风聚能作用,又能避免炉耳附近的扰流,本实施例优选通孔4为竖直设置在聚能环上的长条形孔,长条形孔的宽度2mm-5mm,长度10mm-25mm。
[0022]以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并不能以此来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进行限制。显而易见地,在本实用新型实质的启示下,本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可进行许多改进和修饰,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改进和修饰都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包括:炉耳,与炉耳焊接的聚能环,其特征在于,在聚能环上对应每个炉耳设有一个通孔,所述通孔的宽度大于炉耳的厚度,使炉耳的两侧都有补气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其特征在于,在通孔的上下侧形成两个支脚,所述炉耳与两个支脚焊接固定。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竖直设置在聚能环上的长条形孔,所述长条形孔的宽度2mm-5mm,长度10mm-25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耳为至少三个,各炉耳均匀固定在同一底圈上,所述聚能环与底圈之间构成二次空气补给通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燃气灶用锅支架,包括:炉耳,与炉耳焊接的聚能环,其特征在于,在聚能环上对应每个炉耳设有一个通孔,所述通孔的宽度大于炉耳的厚度,使炉耳的两侧都有补气孔。实际工作时,二次空气从炉耳两侧进入燃烧室,有效避免炉耳附近的扰流,提供燃烧效率,降低烟气。
【IPC分类】F24C15/10
【公开号】CN204665412
【申请号】CN201520281090
【发明人】余少言, 徐其魁, 刘建明, 魏立, 银航, 谢鹏琰
【申请人】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4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