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种植及生长格的家用制冷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5404发布日期:2019-02-15 20:0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家用制冷器具(1),具有:

-壳体(2),在所述壳体中构造有用于食物的接收空间,以及

-另外的功能格(10),在所述功能格中能够调设出用于植物的、相对于所述接收空间不同的环境条件,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构造成种植及生长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构造成卷心菜-种植及生长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具有抽屉(12),所述抽屉具有种植托壳(14)。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具有前壁(13),所述前壁至少局部透明地构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壁(13)至少局部由真实玻璃构造。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具有用于对在所述功能格(10)中种植的食物进行灌溉的灌溉设备(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灌溉设备(21)具有用于产生雨水的雨水单元(2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灌溉设备(21)具有底部灌溉单元(23)。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具有用于光照射的照明装置(17),所述光照射有助于所述功能格(10)中种植的食物(16)生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17)具有UV-照明单元(18)。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17)布置在所述功能格(10)的顶盖(19)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是所述接收空间的子容积。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制冷器具(1),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空间是冷藏格并且能够通过两个分开独立的门在前侧上封闭,并且

所述家用制冷器具(1)具有用于食物的至少一个另外的接收空间,所述另外的接收空间与第一接收空间分开独立并且能够通过自有的分开独立的门在前侧上封闭。

14.一种家用制冷器具(1),具有:

-壳体(2),在所述壳体中构造有用于食物的接收空间,以及

-另外的功能格(10),在所述功能格中能够调设出相对于所述接收空间不同的存放条件,

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能格(10)构造成温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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