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8793阅读:601来源:国知局
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环保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环保领域,有些待处理浆液里的主要成分为表面附着有机物等杂质(一般为污泥)的细砂,如何将有机物和细砂剥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果采用化学反应的方法将细砂表面的有机物清洗,会产生二次污染,不符合环保的初衷,因此,只能通过物理方法将有机物与细砂剥离,但是,细砂处于被包裹状态,且有机物具有一定的粘性,不能用常规的物理措施(如,离心分离)剥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采用物理措施将粘合在一起的有机物和细砂剥离,成本低,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工艺的装置,包括旋流器、擦洗机、分选筛和浆液存储槽,旋流器底流出口与下方的擦洗机入口连接、溢流口与下方的浆液存储槽连接,擦洗机出口与下方的分选筛入口连接,分选筛出口与下方的浆液存储槽连接,浆液存储槽通过泵与旋流器入口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还包括清水槽,清水槽通过泵分别与分选筛入口和浆液存储槽连接。

进一步地,擦洗机出口还与浆液存储槽连接。

进一步地,浆液存储槽内设有搅拌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浆液存储槽里的待处理浆液经泵打入旋流器进行离心沉降(相当于浓缩),将离心沉降后溶液与一定粒径的粗砂在一起同时加入擦洗机进行搅拌擦洗,擦洗完成后,让擦洗机内物质流入分选筛,通过分选筛的分选将筛面上作为擦洗辅料的粗砂筛分出(循环使用),筛下物为剥离出来的细砂和有机质,将其存放至浆液存储槽,循环以上流程(循环次数可根据擦洗效果来调整),即可将有机物与细砂剥离,最后只需分选即可;细砂虽然具有一定的硬度和棱角,但是在包裹有机物的情况下,在擦洗机内仍然无法擦洗,加入粗砂作为擦洗辅料,在搅拌情况下可以轻松的将细砂与有机物剥离,而且由于粗砂和细砂的粒径属于不同量级,所以可以很好的筛分和重复利用,最后只需将剥离后的有机物和细砂分选即可(此时有机物和细砂不是粘连在一起,采用一般分选方法即可分开),这种“以砂洗砂”的方式,避免了化学处理方式的二次污染,成本低,效率高。

2.清水槽可以对分选筛和浆液存储槽进行冲洗,还可以调节待处理浆液的浓度。

3.当擦洗机开通与浆液存储槽连接部分、关闭与分选筛连接部分时,擦洗机适用于不需要粗砂添加时使用。

4.搅拌机构可以防止沉淀,保证液体的均匀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原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擦洗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泵;2-浆液存储槽;3-旋流器;4-粗砂;5-擦洗机;6-分选筛;7-清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上述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工艺的装置,包括旋流器3、擦洗机5、分选筛6和浆液存储槽2,旋流器3底流出口与下方的擦洗机5入口连接、溢流口与下方的浆液存储槽2连接,擦洗机5出口与下方的分选筛6入口连接,分选筛6出口与下方的浆液存储槽2连接,浆液存储槽2通过泵1与旋流器3入口连接。

浆液存储槽2里的待处理浆液经泵1打入旋流器3进行离心沉降(相当于浓缩),将离心沉降后溶液与一定粒径的粗砂4在一起同时加入擦洗机5进行搅拌擦洗,擦洗完成后,让擦洗机5内物质流入分选筛6,通过分选筛6的分选将筛面上作为擦洗辅料的粗砂4筛分出(循环使用),筛下物为剥离出来的细砂和有机质,将其存放至浆液存储槽2,循环以上流程(循环次数可根据擦洗效果来调整),即可将有机物与细砂剥离,最后只需分选即可;细砂虽然具有一定的硬度和棱角,但是在包裹有机物的情况下,在擦洗机5内仍然无法擦洗,加入粗砂4作为擦洗辅料,在搅拌情况下可以轻松的将细砂与有机物剥离,而且由于粗砂4和细砂的粒径属于不同量级,所以可以很好的筛分和重复利用,最后只需将剥离后的有机物和细砂分选即可(此时有机物和细砂不是粘连在一起,采用一般分选方法即可分开),这种“以砂洗砂”的方式,避免了化学处理方式的二次污染,成本低,效率高。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表面附着有机物细砂的擦洗装置还包括清水槽7,清水槽7通过泵1分别与分选筛6入口和浆液存储槽2连接。清水槽7可以对分选筛6和浆液存储槽2进行冲洗,还可以调节待处理浆液的浓度。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擦洗机5出口还与浆液存储槽2连接。当擦洗机5开通与浆液存储槽2连接部分、关闭与分选筛6连接部分时,擦洗机5适用于不需要粗砂4添加时使用。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浆液存储槽2内设有搅拌机构。搅拌机构可以防止沉淀,保证液体的均匀性。

在本实施例中,细砂的粒径为0.2mm以下,粗砂4的粒径为2-3mm。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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