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27370阅读:7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净化装置,具体为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属于水处理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对蛋鸡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蛋鸡的饮水决定了蛋鸡的品质,目前,在蛋鸡养殖过程中使用的水没有进行过滤,里面含有大量的杂质也没有进过消毒,常常引起蛋鸡出现毛病,给养殖场造成大量的损失。

目前蛋鸡的饮水直接从山间或者管道连通至鸡棚内部给蛋鸡进行引用,这样没有经过处理的水杂质多,而采用一般的过滤设备容易造成管道堵塞,维修成本大,并且采用泵进行抽水,没有合理利用地势,造成成本大,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包括格栅井以及设置在所述格栅井侧壁的总进水口,所述格栅井内部安装有粗格栅,且所述粗格栅底端设有不锈钢丝网;所述粗格栅上设有格栅条;所述格栅井底端侧壁设有沉砂池;所述格栅井侧壁通过连接管连接有蓄水池,且所述蓄水池一侧紧密连接有重力过滤池;所述重力过滤池底端安装有阀门,且所述阀门与所述重力过滤池之间通过法兰连接;所述阀门一端连接砂滤罐,且所述砂滤罐连接活性炭吸附罐;所述砂滤罐内部安装有过滤层;所述活性炭吸附罐内侧壁设有村胶层,且所述活性炭吸附罐底端连接有出水管。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位于所述不锈钢丝网底端。

优选的,所述格栅条呈阵列式分布,且相邻格栅条之间的距离为5mm。

优选的,所述总进水口位于所述粗格栅顶端。

优选的,所述重力过滤池的底端与所述砂滤罐顶端距离大于300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格栅条呈阵列式分布,且相邻格栅条之间的距离为5mm,拦截大型杂质,如树叶、树枝、杂草等,同时起沉砂功能,蓄水池收集经沉砂后的山水,并进行水质水量调节,重力过滤池的底端与砂滤罐顶端距离大于3000mm,保证有足够的水压,利用重力进行水的输送,节能环保,蓄水池与重力过滤池合建,初步对山水进行过滤处理,以防堵塞管路系统,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格栅条分布示意图。

图中:1、格栅井,2、粗格栅,21、格栅条,3、连接管,4、蓄水池,5、重力过滤池,6、法兰,7、阀门,8、过滤层,9、砂滤罐,10、活性炭吸附罐,11、出水管,12、衬胶层,13、沉砂池,14、不锈钢丝网,15、总进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所示,一种山坡流水净化装置,包括格栅井1以及设置在所述格栅井1侧壁的总进水口15,所述格栅井1内部安装有粗格栅2,且所述粗格栅2底端设有不锈钢丝网14;所述粗格栅2上设有格栅条21;所述格栅井1底端侧壁设有沉砂池13;所述格栅井1侧壁通过连接管3连接有蓄水池4,且所述蓄水池4一侧紧密连接有重力过滤池5;所述重力过滤池5底端安装有阀门7,且所述阀门7与所述重力过滤池5之间通过法兰6连接;所述阀门7一端连接砂滤罐9,且所述砂滤罐9连接活性炭吸附罐10;所述砂滤罐9内部安装有过滤层8;所述活性炭吸附罐10内侧壁设有村胶层12,且所述活性炭吸附罐10底端连接有出水管1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连接管3位于所述不锈钢丝网14底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格栅条21呈阵列式分布,且相邻格栅条21之间的距离为5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总进水口15位于所述粗格栅2顶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重力过滤池5的底端与所述砂滤罐9顶端距离大于3000mm。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山水从总进水口15进入到格栅井1内部,在格栅井1内部经过两道过滤,实现山水的初步过滤,过滤的水从连接管3进入到蓄水池4内部,在蓄水池4进入到重力过滤池5内部,最后从重力过滤池5底端流出,经重力过滤后的清水自流进入输水管道,输水总管采用尼龙管(100m/支),ø80,法兰6连接。沿线农户分水后,改为尼龙管(100m/支),ø50,法兰6连接。进入厂区后,装设(法兰)闸阀,后接净化设备。沿线管道均埋地,埋设深度0.50m。长度按实际走向定,山水含有部分悬浮物质,需经过砂滤罐9过滤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罐10去除清水中的胶体物质后,进入供水管网,供水压力在2.20kgf/cm2以上。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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