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58368发布日期:2018-11-16 22:04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效清灰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当中的清灰装置,清洁的效果不够理想,往往清洁过后,又容易落入灰尘,因此亟需研发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包括工作台、开关按钮、清洗按钮、控制面板、吹气按钮、固定盘、放置台,所述工作台上设有控制面板,所述工作台与控制面板相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上设有吹气按钮,所述吹气按钮与控制面板相固定连接,所述吹气按钮右侧设有清洗按钮,所述清洗按钮与控制面板相固定连接,所述清洗按钮右侧设有开关按钮,所述开关按钮与控制面板相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右侧设有出气孔,所述出气孔与工作台相固定连接,所述工作台上设有防尘箱,所述防尘箱与工作台相固定连接,所述防尘箱内设有固定盘,所述固定盘上设有固定头,所述固定头与固定盘相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头上设有放置台,所述放置台与固定头相拆卸连接,所述放置台顶部设有清洗管,所述清洗管内设有清洁液,所述清洁液下设有清洁头,所述清洁头与清洗管相固定连接,所述清洁头左侧设有高压吹气管,所述清洁头右侧设有吸气罩,所述吸气罩下设有吸气管,所述吸气管与吸气罩相固定连接,所述吸气管与出气孔相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防尘箱采用的是透明玻璃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固定头上设有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清洁头采用的是棉质的清洁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上设有无尘真空防尘箱,同时防尘箱内设有清洗装置、高压吹气装置和吸尘装置,主要是解决清灰效率较低,结构简单,易于实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的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的固定盘的结构图;

图中:工作台-1、开关按钮-2、清洗按钮-3、控制面板-4、吹气按钮-5、固定盘-6、放置台-7、高压吹气管-8、清洗管-9、清洁液-10、清洁头-11、防尘箱-12、吸气罩-13、吸气管-14、出气孔-15、固定头-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包括工作台1、开关按钮2、清洗按钮3、控制面板4、吹气按钮5、固定盘6、放置台7,所述工作台1上设有控制面板4,所述工作台1与控制面板4相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4上设有吹气按钮5,所述吹气按钮5与控制面板4相固定连接,所述吹气按钮5右侧设有清洗按钮3,所述清洗按钮3与控制面板4相固定连接,所述清洗按钮3右侧设有开关按钮2,所述开关按钮2与控制面板4相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4右侧设有出气孔15,所述出气孔15与工作台1相固定连接,所述工作台1上设有防尘箱12,所述防尘箱12与工作台1相固定连接,所述防尘箱12内设有固定盘6,所述固定盘6上设有固定头16,所述固定头16与固定盘6相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头16上设有放置台7,所述放置台7与固定头16相拆卸连接,所述放置台7顶部设有清洗管9,所述清洗管9内设有清洁液10,所述清洁液10下设有清洁头11,所述清洁头11与清洗管9相固定连接,所述清洁头11左侧设有高压吹气管8,所述清洁头11右侧设有吸气罩13,所述吸气罩13下设有吸气管14,所述吸气管14与吸气罩13相固定连接,所述吸气管14与出气孔15相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防尘箱12采用的是透明玻璃材质,便于观察,所述固定头16上设有橡胶垫,保护放置台7,所述清洁头11采用的是棉质的清洁头11,清洁效果明显。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于:在该种镜头用光阑锁附筒的高效清灰装置上设有无尘真空防尘箱12,同时防尘箱12内设有清洗装置、高压吹气装置和吸尘装置,主要是解决清灰效率较低,防尘箱12采用的是透明玻璃材质,便于观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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