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74608发布日期:2019-06-12 00:16阅读:19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资源再利用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淡水资源缺乏,城市供水严重不足的缺水地区,采用对生活用水再利用既能节约水源,又能使污水无害化,特别是对于具有污染轻和水质稳定的洗澡水来说,其水资源的再利用在城市节约用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般在公共浴室人均一次洗浴用水量为0.3~0.5m3,对于一个日客流量为几百人的普通浴室来说,日用水量在百吨以上。因此,城市公共浴室洗澡水的再利用对节约用水和资源再利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的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大多只将洗澡水中的余热吸收,作为热交换设备或者热泵的热能使用,但对于洗澡水本身的利用却很少提及。因此,亟需一种能够将公共浴室洗澡水的水资源及其余热进行再利用的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且能实现将洗澡水余热与水资源回收再利用以达到节水节能的目的。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包括:换热装置、供水站、锅炉设备以及中水处理系统,所述换热装置上设有洗澡水进水口、自来水进水口、自来水出水口以及洗澡水出水口,所述自来水进水口与所述供水站连通,所述自来水出水口与所述锅炉设备连通,所述洗澡水出水口与所述中水处理系统连通,公共浴室的洗澡水从所述洗澡水进水口流入,并将所述换热装置中由所述供水站流入的自来水加热,冷却后的所述洗澡水流入所述中水处理系统,加热后的所述自来水流入所述锅炉设备。

优选地,还包括:洗澡水回收装置,所述洗澡水回收装置与所述洗澡水进水口通过第一管路连通,在所述第一管路上设有过滤装置。

优选地,所述换热装置为套管换热器,所述套管换热器包括:内管和外管,所述自来水进水口与自来水出水口分别位于所述内管的两端,所述洗澡水进水口与洗澡水出水口分别位于所述外管的两端,且所述自来水进水口与所述洗澡水进水口均位于所述套管换热器的同一端。

优选地,还包括中水利用装置,所述中水利用装置与所述中水处理系统连通,所述中水利用装置与市政用水管路连通。

优选地,所述锅炉设备与所述热用户之间通过第二管路连通,在所述第二管路上设有增压泵。

优选地,所述过滤装置为Y型过滤器。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通过设置换热装置和中水处理系统,有效利用洗澡水的余热及水本身,减少加热锅炉用水所需要的煤炭资源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并且对于换热后的洗澡水进行处理后再利用可以达到一定的节水要求,整个系统对洗澡水资源充分利用,节水节能的同时有效地防治水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换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过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洗澡水回收装置; 2-过滤装置; 3-供水站;

4-换热装置; 5-中水利用装置; 6-中水处理系统;

7-锅炉设备; 8-热用户; 9-增压泵;

10-内管; 11-外管; 21-主管;

22-接管; 23-滤篮; 41-洗澡水进水口;

42-自来水进水口; 43-自来水出水口; 44-洗澡水出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考图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主要由两大系统组成,分别是中水回收处理系统和锅炉供暖用水系统。具体包括:洗澡水回收装置1、过滤装置2、换热装置4、供水站3、锅炉设备7、中水处理系统6、中水利用装置5以及热用户8,换热装置4中设有洗澡水进水口41、自来水进水口42、自来水出水口43以及洗澡水出水口44。其中,中水回收系统由洗澡废水回收装置1、过滤装置2、换热装置4、中水处理系统6以及中水利用装置5组成;锅炉供暖用水系统由供水站3、换热装置4、锅炉设备7以及热用户8组成。

其中,洗澡水回收装置1与洗澡水进水口41通过第一管路连通,在第一管路上设有过滤装置2,自来水进水口42与供水站3连通,供水站3用于提供自来水,自来水出水口43与锅炉设备7连通,洗澡水出水口44与中水处理系统6连通,公共浴室的洗澡水从洗澡水进水口41流入,将换热装置4中由供水站3流入的自来水加热,冷却后的洗澡水流入中水处理系统6中进行处理,被加热后的自来水流入锅炉设备7中,并经锅炉设备7进一步加热后输送至热用户8使用。

具体地,洗澡水回收装置1可采用一个密闭的筒体或者腔室,具体可与公共浴室的下水管路连通,将各个浴室的洗澡水进行汇聚和收集,以提高换热效果;洗澡水经过洗澡水回收装置1回收后通过第一管路流经过滤器2,将洗澡水中的颗粒物过滤以达到能够进入换热装置4的要求。洗澡水在换热装置4中与来自供水站3的自来水进行充分热交换,把洗澡水的余热传递给锅炉用水,将锅炉用水温度升高。

换热后的洗澡水经过中水处理系统6处理到达中水利用的要求,回收的中水流入中水利用装置5,中水主要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本系统中洗澡水属于中水,即可以利用中水处理系统6回收再利用。中水利用装置5则是将经中水处理系统6处理后的水用到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或城市喷泉等,对于淡水资源缺乏,城市供水严重不足的缺水地区,采用中水技术既能节约水源,又能使污水无害化,是防治水污染的重要途径。具体可将中水利用装置5与城市的市政用水管路连通,也可将中水利用装置5作为一个储水装置,通过取水车连接管路将中水利用装置5中的中水取走。其中,中水处理系统6处理后的中水需要满足卫生要求和设备构造方面的要求,即水质不易引起设备、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

同时,供水站3提供的常温自来水经过换热装置4换热到较高温度的锅炉用水,再送往锅炉设备7中进行加热达到供暖要求后输送给热用户8。为了保证充足的用水量和稳定的水压,锅炉设备7与热用户8之间通过第二管路连通,在第二管路上设有增压泵9,特别是当锅炉设备7与热用户8之间的距离较远,且存在多个热用户8同时用水的情况时,增压泵9显得尤为重要。常温锅炉供水经换热装置4换热后升高到较高水温,在锅炉设备7中再加热时相较于加热常温锅炉用水节省了燃料资源。利用洗澡水的余热换取相对较高温度的锅炉用水,可以提高进锅炉的水温从而减少加热锅炉水所需要的热能。充分利用洗澡水的余热,可节约大量一次能源,改善环境条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公共浴室洗澡水再利用系统,利用洗澡废水的余热,将锅炉用水温度升高,降低了热能损耗,提高了能源利用率;同时将废水处理为中水,极大地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减少了废水的排放,不但节水节能,还有效地防治了污染。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参考图1和图2,换热装置4采用套管换热器,结构简单,换热效果好。具体地,套管换热器包括:内管10和外管11,内管10在转弯处采用U型肘管连接,自来水进水口42与自来水出水口43分别位于内管10的两端,洗澡水进水口41与洗澡水出水口44分别位于外管11的两端,且自来水进水口42与洗澡水进水口41均位于套管换热器4的同一端,自来水出水口43与洗澡水出水口44也均位于套管换热器4的同一端,这样能保证带有余热的洗澡水与常温的自来水在换热器内充分进行热交换。洗澡水经过滤装置2过滤后流入外管11,来自供水站3的自来水流入内管10,二者在套管换热器中进行热量交换,使得来自供水站的自来水温度升高进入锅炉设备7进一步加热。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参考图1和图3,过滤装置2采用Y型过滤器,包括:主管21和接管22,其中主管21安装在洗澡水回收装置与换热装置4连通的第一管路上,接管22与主管21形成Y字形,接管22内安装有滤篮23,且滤篮23的一端通过紧固件24安装在接管22上,滤篮23的另一端位于主管21的洗澡水流通道中,主管21用于使洗澡水等流质经过,接管22用于沉淀废弃物、杂质,可以对污水中的铁锈、沙粒、液体中少量固体颗粒等进行过滤,以保护换热装置4内的管道不受磨损和堵塞。

具体地,Y型过滤器待处理的水由入水口进入,水中的杂质沉积在不锈钢滤篮上,由此产生压差。当压差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对Y型过滤器进行清洗,将可拆卸的滤篮23取出,处理后重新装入即可。Y型过滤器是输送介质的管道系统不可缺少的一种过滤装置,具有结构先进,阻力小,排污方便等特点。Y型过滤器适用介质可为水、油、气。一般通水网为18~30目,通气网为10~100目,通油网为100~480目。本实施例的洗澡水再利用系统采用的是通水Y型过滤器,通水网一般为18~30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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