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域水质净化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29561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域水质净化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净化器,尤其是涉及一种水域水质净化器,它通过臭氧气体溶解于水对水域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分解和细菌的灭杀,能够对河道、水库、池塘、景观等水域的水质进行有效的处理,它属于水质净化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对于水域水质的改善处理,主要采用增氧栗增加溶解氧、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然净化、引配优质水源换水等方法,但由于河道、水库、池塘等水域的水量大,污染来源多且污染量大,污染物质种类繁多,这些水域的水质通过以上的方法进行水质改善,缺点是:使用成本大,效果和成效不太明显,且治标不治根。
[0003]由于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且易溶解于水,在标准压力和正常温度下,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是氧气的13倍,臭氧又名活性氧,臭氧溶解于水为臭氧水,臭氧是氧气的同素异构体,在水中即刻发生还原反应,产生中间物质单原子氧和羟基OH单原子氧氧化能力极强,羟基也是强氧化剂、催化剂,因此,臭氧具有较强的消毒效果。
[0004]杀菌消毒臭氧是广谱、高效、快速杀菌剂,臭氧溶于水中除了杀菌消毒外,还可以快速氧化分解水中的污染物,除去水中的锰、硫化物、酚氰、农药、洗涤剂、亚硝酸盐,氧化分解致癌物质氯仿、氯甲烷、四氯化碳等,还可以脱色、去藻、除味、清除浊物,亚硝酸盐、硫化氢、氨态氰等均可被氧化为无毒的NO、S0、N,等有机物,同时无机物也可被降解生成对生物无毒的物质,从而降低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和化学耗氧量C0D。
[0005]由于臭氧在水中易分解为氧,不但可起到杀菌消毒分解有害物质作用的同时,而且可使水体增氧,同时还可以稳定的水的PH值,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
[0006]臭氧能够氧化许多有机物,如蛋白质、氨基酸、有机胺、链型不饱和化合物、芳香族、木质素、腐蚀质等,尤其水中含有酚类化合物时,臭氧处理可以去除酚所产生的恶臭,其次,如表面活性剂:ABS等,微生物使其分解,而臭氧却很容易氧化分解这些物质,臭氧在净化水质的过程中,能保持水中所含的对水生动物有益的矿物质。
[0007]因此,提供一种一种结构设计合理,适用面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水域水质净化器显得尤为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0008]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使水域水体产生循环流动,在流动的水体内溶解臭氧气体,使之成为臭氧水,从而对水体内的细菌进行灭杀和对有害物质进行分解,适用范围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水域水质净化器。
[0009]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水域水质净化器,包括电源、水栗、水栗出水管和出水箱,所述出水箱内设置有水栗和水栗出水管,电源和水栗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质净化箱、臭氧发生器、固定器和浮箱,所述水质净化箱与出水箱连接,臭氧发生器与水质净化箱固定,出水箱和水质净化箱内均设置有浮箱,固定器与该浮箱连接,水质净化箱的底部设有出水孔和进水孔;结构合理,适用面广,成本低,效果好,浮箱使水域水质净化器到达设定高度,待水域水质净化器稳定后,用固定器固定水域水质净化器。
[0010]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文丘里管、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水汽混合器、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所述水质净化箱内设有文丘里管、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水汽混合器、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文丘里管连接进水孔和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进气管与文丘里管相连,臭氧水汽混合管道与臭氧水汽混合器相连,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均与臭氧发生器连接。
[0011]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所述臭氧发生器固定在水质净化箱的上部;使得高效净化水质的效果更佳。
[0012]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所述臭氧发生器上开有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未完全溶解的臭氧气体,通过臭氧尾气回收进入臭氧发生器的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进行回收再次利用。
[0013]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1、结构设计合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对各种水域的水体污染进行有效的净化;2、结构简单,制作方便,成本低廉,使用方便,使用价值高。
【附图说明】
[0014]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5]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0016]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0017]图4是图1的1-1剖视结构示意图。
[0018]图5是图2的I1-1I剖视结构示意图。
[0019]图中:进水孔1,文丘里管2,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臭氧水汽混合器4,臭氧进气管5,臭氧尾气回收管6,水质净化箱7,浮箱8,出水孔9,出水箱10,水栗11,水栗出水管12,固定器13,电源14,臭氧发生器15,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16,出水箱内水体17,水质净化箱内水体18,水域水体19。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0021]实施例。
[0022]参见图1至图5,本实施例水域水质净化器主要包括固定器13、电源14、臭氧发生器15、出水箱10,水栗11、水质净化箱7和浮箱8。
[0023]本实施例中的出水箱10内设置有水栗11和水栗出水管12,电源14和水栗11相连,水质净化箱7与出水箱10连接,臭氧发生器15固定在水质净化箱7的上部,臭氧发生器15上开有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16,出水箱10和水质净化箱7内均设置有浮箱8,固定器13与该浮箱8连接,水质净化箱7与出水箱10相连接且底部设有出水孔9,水质净化箱7的箱外侧底部设有进水孔I。
[0024]本实施例中的水质净化箱7内设有文丘里管2、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臭氧水汽混合器4、臭氧进气管5和臭氧尾气回收管6,文丘里管2连接进水孔I和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臭氧进气管5与文丘里管2相连,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与臭氧水汽混合器4相连,臭氧进气管5和臭氧尾气回收管6均与臭氧发生器15连接。
[0025]首先,把整个净化器放置在待净化水域水体中,通过进水孔I进入水体使水域水质净化器下沉,由于浮箱8的作用,使水域水质净化器到达设定高度,待水域水质净化器稳定后,用固定器13固定水域水质净化器。
[0026]其次,当电源14接通,水栗11进行抽水,通过水栗出水管12把出水箱内水体17排出水域水质净化器外,通过出水孔9使水质净化箱7内的水体18进入到出水箱10内,再通过进水孔1、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使水域水体19进入到水质净化箱7内,从而使水域水体19流过水质净化箱7的水质净化箱内水体18并保持循环往复的水体流动。
[0027]然后,当电源14接通,臭氧发生器15工作产生臭氧气体通过臭氧进气管5、文丘里管2吸入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使大部分臭氧气体溶解于水体中形成臭氧水。
[0028]臭氧水通过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进入水质净化箱7内,并通过臭氧水汽混合器4再次溶解余下的臭氧气体。未完全溶解的臭氧气体,通过臭氧尾气回收管6进入臭氧发生器15的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16回收再次利用。
[0029]由于出水孔9设在水质净化箱7的底部,而臭氧水汽混合管道3的出口设在水质净化箱7内的上部,使水质净化箱7内的臭氧水保持一定的时间才被排出水域水质净化器夕卜,从而确保水质净化箱7内臭氧水的浓度和净化水质的时间,最终达到高效净化水质的目的。
[0030]通过上述阐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已能实施。
[0031]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水域水质净化器,包括电源、水栗、水栗出水管和出水箱,所述出水箱内设置有水栗和水栗出水管,电源和水栗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质净化箱、臭氧发生器、固定器和浮箱,所述水质净化箱与出水箱连接,臭氧发生器与水质净化箱固定,出水箱和水质净化箱内均设置有浮箱,固定器与该浮箱连接,水质净化箱的底部设有出水孔和进水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域水质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文丘里管、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水汽混合器、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所述水质净化箱内设有文丘里管、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水汽混合器、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文丘里管连接进水孔和臭氧水汽混合管道,臭氧进气管与文丘里管相连,臭氧水汽混合管道与臭氧水汽混合器相连,臭氧进气管和臭氧尾气回收管均与臭氧发生器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域水质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发生器固定在水质净化箱的上部。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水域水质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发生器上开有臭氧发生器空气进气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域水质净化器,它属于水质净化领域。本实用新型包括电源、水泵、水泵出水管、出水箱、水质净化箱、臭氧发生器、固定器和浮箱,出水箱内设置有水泵和水泵出水管,电源和水泵相连,水质净化箱与出水箱连接,臭氧发生器与水质净化箱固定,出水箱和水质净化箱内均设置有浮箱,固定器与该浮箱连接,水质净化箱的底部设有出水孔和进水孔。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水域水体产生循环流动,在流动的水体内溶解臭氧气体,使之成为臭氧水,从而对水体内的细菌进行灭杀和对有害物质进行分解,适用面广,成本低,效果好。
【IPC分类】C02F1/50, C02F1/78
【公开号】CN204939059
【申请号】CN201520621428
【发明人】郑庆伟, 郑翠萍, 汪健, 何晴, 陆一奇
【申请人】杭州市河道管理总站
【公开日】2016年1月6日
【申请日】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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