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清洁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981885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空气清洁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将空气洗涤净化的装置,能除去空气中大部分粉尘及有害气体,属于环境保护生活器具。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工业发展十分迅速,大气的质量也越来越恶化。虽然大环境人们一时很难改造,但是我们可以想法改造小环境的空气质量,如办公室、家庭居室、甚至包括汽车内以及人们活动的封闭空间。在这些地方人们有三分之二或更多的时间呆在这里,如果我们把这些地方的空气质量改善好了,那就可显著地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大气中主要的污染物有粉尘,特别是直径在0.5~5μm的飘尘对人们危害大;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当排人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的数量、浓度或持续时间超过了环境所允许的极限时,便使大气质量恶化,容易引发各类疾病,使人们的生活、工作,人体健康和精神状态直接受到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居住、办公的空气质量,除去空气中大部分粉尘及有害气体,特提出一种空气清洁净化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气清洁净化器,主要由净化室、脱水室、干燥及冷却室、进气管及出气管组成,其特征是净化室为管状体,分上下两层即液体层和固体层,下层为液体层可有多室分装水和化学液,并连接进液进空气管,侧面装有加热器,底部为污水和废液出口;上层为固体层也可分为若干层分装固体化学物(活性炭),层与层之间为带孔隔板,上部有空气出口,并与脱水室相联结;脱水室与干燥及冷却室为口径较小的管状体,下层为脱水室(装有变色硅胶),上层安装有干燥及冷却装置。清洁空气出口的另一端装有应急进气口及应急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空气经过水及化学液洗涤、固体化学物吸附、脱水干燥可除去大部分粉尘及有害气体,改善了空气的质量,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2)本空气清洁净化器结构简单、价格适中,可部分替代空调机的功能,获得理想的清洁空气。
以下结合附图
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空气清洁净化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清洁水进口、2.净化室、3.应急进气口、4.空气进气口、5.化学液进口、6.加热器、7.水及化学液、8.污水和废液出口、9.应急开关、10.清洁空气出口、11.干燥及冷却室、12.脱水室、13.进气管、14.固体化学物、15.带孔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先将水及化学液(7)装入净化室(2)中,净化室(2)的带孔隔板(15)上放置固体化学物(14)。当空气从进气口(4)进入时,经过进气管(13)进入净化室(2)中,先与水及化学液(7)接触,然后向上与固体化学物(14)作用,过滤掉粉尘及有害气体。为了使净化效果更好,可将水或化学液(7)加热,杀死空气中的有害病毒及细菌,加热是通过加热器(6)来实现。由于加热净化后的空气可能伴随水蒸气,所以通过脱水室(12)脱水,再通过干燥及冷却室干燥或冷却,最后清洁空气从应急开关(9)出。为了防止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气路不通,使得清洁空气不能进入,对人体安全造成危害,因此设置了应急进气口(3)。当不能供给清洁空气时应急开关(9)自动打开,使得空气自由进入室内。由于使用较长时间,水或化学液(7)需要更换,可打开污水和废液出口(8)放出污水或废液,再通过清洁水进口(1)和化学液进口(5)放入干净的水或化学液。使用一定时间,可更换活性炭或变色硅胶,进行活化或脱水,能再循环使用。
权利要求1.一种空气清洁净化器,主要由净化室、脱水室、干燥及冷却室、进气管及出气管组成,其特征是净化室为管状体,分上下两层即液体层和固体层,下层为液体层可有多室分装水和化学液,并连接进液进空气管,侧面装有加热器,底部为污水和废液出口;上层为固体层也可分为若干层分装固体化学物,层与层之间为带孔隔板,上部有空气出口,并与脱水室相联结;脱水室与干燥及冷却室为口径较小的管状体,下层为脱水室,上层安装有干燥及冷却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器,其特征是清洁空气出口的另一端装有应急进气口及应急开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将空气洗涤净化的装置,属于环境保护生活器具。它是由净化室、脱水室、干燥及冷却室组成,其特征是净化室为管状体,分上下两层即液体层和固体层,下层有多室分装水和化学液,侧面装有加热器,底部为污水和废液出口;上层也分若干层分装固体化学物,层与层之间为带孔隔板,上部有空气出口,并与脱水室相联结;脱水室与干燥及冷却室为口径较小的管状体,下层为脱水室,上层安装有干燥及冷却装置。空气经过水及化学液洗涤、固体化学物吸附、脱水干燥可除去大部分粉尘及有害气体,改善了空气质量。本空气净化器结构简单,价格适中,可部分替代空调机获得理想的清洁空气。
文档编号B01D53/78GK2585685SQ0224546
公开日2003年11月12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31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31日
发明者冯文伟 申请人:冯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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