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09228阅读:4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健康生活的标准不断的提高,空气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自从工业革命后,世界上很多地区大力发展重工业,导致空气质量直线下降,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除了出台长期的空气治理政策外,很多科研机构也积极的研发空气净化技术,在第一时间为消费者带来健康呼吸体验。

为解决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各种空气净化技术应运而生,目前市面上的空气净化器主要利用高效滤网和活性炭吸附来处理颗粒物和有机物,这种方式需要更换滤网,操作略有不便,且后期维护成本较高,若不能及时更换滤网,则会造成二次污染,且集尘电极结构单一,吸尘能力不强;与此同时,一些新兴技术随之出现,但现有的静电集尘技术过滤效率不高,无法有效分解有机污染物,电极板易击穿,臭氧浓度较高等等,同时除尘功能不全,使得此净化技术推广有一定的障碍,因此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技术防范。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需要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中的至少一个,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

所述的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包括电离集尘机构,催化降解机构,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和催化降解机构具有相通且与外部隔离的孔且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安装在所述催化降解机构前部;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包括提供电离空气的强电场的电离部件和具有与所述电离部件形成趋向性的集尘部件;所述催化降解机构包括提供强电场的催化降解部件,所述催化降解部件表面具有强电场下催化有机物的催化层。

根据本专利背景技术中对现有技术所述,传统集尘电极结构单一,吸尘能力不强,而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通过提供高场强对空气进行电离,同时将集尘与有机物分解部件分离,使得集尘和有机物分解部件形成功能单一的结构,从而在集尘部件的操作上更加便利,制作也更加经济,安装也更加方便,因此具有明显的优点。

此处的“趋向性”是指,无论所述高压强电场源和所述扩展电场源的极性和压强如何,所述高压强电场源所形成的高浓度离子簇均会受到所述扩展电场源的引力作用而进行扩大或扩展。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还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电离集尘机构中的电离部件安装在所述集尘部件的入气口处。

更进一步地,所述电离部件包括电离电极,所述电离电极为点电极或线电极或面电极。

如果电离电极为线电极,以线径为微米级的束效果较好;面电极可选为网状电极或安装有金属细丝电极网板的面电极。

可选地,所述电离电极可以进行平面中的排布或空间立体排布。

进一步地,所述电离部件为形成电离电场大于等于2800V/mm且与所述集尘部件形成趋向性的电离部件。

电离电场需要达到一定的值才能将空气进行有效电离,不同的结构会有不同的阈值,在电离电场大于等于2800V/mm中,所采用的结构基本都可以达到对空气的有效电离。

进一步地,所述集尘部件包括与所述电离部件具有趋向性的电极板。

更进一步地,所述电极板为与所述电离部件极性相反的电极板。

更进一步地,所述电极板表面具有绝缘层。

绝缘层的存在在于避免放电现象。

进一步地,催化降解部件为包括与所述电离部件及所述电极板均具有趋向性的电极部件。

更进一步地,所述电极部件为与所述电离部件极性相反的电极部件

所述电极部件为与所述电极板极性及电压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催化层为二氧化钛催化层或二氧化锰催化层或三氧化二钴催化层或氧化铈催化层或氧化铜催化层或纳米锰钛氧化物催化层或铈锰氧化物催化层。

更进一步地,所述二氧化钛催化层或二氧化锰催化层或三氧化二钴催化层或氧化铈催化层或氧化铜催化层或纳米锰钛氧化物催化层或铈锰氧化物催化层为纳米级催化层。

进一步地,所述催化降解部件为产生电场场强大于等于600V/mm的部件。

纳米级催化层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在相应的电压压强下对有机物形成有效催化分解。

进一步地,所述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还包括外部的绝缘机构。

本实用新型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示意图;

图2是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平面图;

图中,电离部件100,集尘部件200,电极板210,绝缘层220,催化降解部300件,电极部件310,催化层3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 “上”、“下”、“底”、“顶”、“前”、“后”、“内”、“外”、“横”、“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联接”、“连通”、“相连”、“连接”、“配合”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配合”可以是面与面的配合,也可以是点与面或线与面的配合,也包括孔轴的配合,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如下,通过提供高场强对空气进行电离,同时将集尘与有机物分解部件分离,使得集尘和有机物分解部件形成功能单一的结构,从而在集尘部件的操作上更加便利,制作也更加经济,安装也更加方便。

下面将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由于空气净化器的双极催化集尘电极, 如图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包括电离集尘机构,催化降解机构,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和催化降解机构具有相通且与外部隔离的孔且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安装在所述催化降解机构前部;所述电离集尘机构包括提供电离空气的强电场的电离部件100和具有与所述电离部件100形成趋向性的集尘部件200;所述催化降解机构包括提供强电场的催化降解部件300,所述催化降解部件300表面具有强电场下催化有机物的催化层320。

根据本专利背景技术中对现有技术所述,传统的空气净化器结构单一,吸附效率较低;而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高场强对空气进行电离,同时将集尘与有机物分解部件分离,使得集尘和有机物分解部件形成功能单一的结构,从而在集尘部件的操作上更加便利,制作也更加经济,安装也更加方便。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用于空气净化器的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还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电离集尘机构中的电离部件100安装在所述集尘部件200的入气口处。

进一步地,所述电离部件100包括电离电极,所述电离电极为点电极或线电极或面电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电离部件100为形成电离电场大于等于2800V/mm且与所述集尘部件形成趋向性的电离部件100。

电离电场需要达到一定的值才能将空气进行有效电离,不同的结构会有不同的阈值,在电离电场大于等于2800V/mm中,所采用的结构基本都可以达到对空气的有效电离。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集尘部件200包括与所述电离部件具有趋向性的电极板210。

进一步地,所述电极板210为与所述电离部件100极性相反的电极板210。

优选地,所述电极板210表面具有绝缘层220。

绝缘层220的存在在于避免放电现象。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催化降解部件为包括与所述电离部件100及所述电极板210均具有趋向性的电极部件310。

可选地,所述电极部件310为与所述电离部件100极性相反的电极部件310

所述电极部件310为与所述电极板210极性及电压相同。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催化层320为二氧化钛催化层或二氧化锰催化层或三氧化二钴催化层或氧化铈催化层或氧化铜催化层或纳米锰钛氧化物催化层或铈锰氧化物催化层。

优选地,所述二氧化钛催化层或二氧化锰催化层或三氧化二钴催化层或氧化铈催化层或氧化铜催化层或纳米锰钛氧化物催化层或铈锰氧化物催化层为纳米级催化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催化降解部件为产生电场场强大于等于600V/mm的部件。

纳米级催化层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在相应的电场场强下对有机物形成有效催化分解。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电离集尘催化降解一体装置还包括外部的绝缘机构(图中未示出)。

任何提及“一个实施例”、“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等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具体构件、结构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本说明书各处的该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而且,当结合任何实施例描述具体构件、结构或者特点时,所主张的是,结合其他的实施例实现这样的构件、结构或者特点均落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范围之内。

尽管参照本实用新型的多个示意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是必须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设计出多种其他的改进和实施例,这些改进和实施例将落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精神和范围之内。具体而言,在前述公开、附图以及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可以在零部件和/或者从属组合布局的布置方面作出合理的变型和改进,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除了零部件和/或布局方面的变型和改进,其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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