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88159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清污机,具体是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



背景技术:

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水污染情况不断加剧,使得污水处理和再生行业受到空前的关注。

在污水处理设备中,移动式格栅清污机是应用非常广泛的污水处理设备,其主要要用来对污水中的大污染物或漂浮物进行过滤收集。

但是现有的移动式格栅清污机功能单一,一般需要将清理的污物运到特定的地方通过额外设置的垃圾粉碎装置对清理的污物进行破碎,使用起来不方便,增加运送次数,还额外增加了开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包括船体,船体上端设有液压缸,液压缸通过活塞杆连接格栅输送主体,格栅输送主体通过皮带和带轮连接输送电机,输送电机设于船体上端,船体上部通过轴承连接第一粉碎轴和第二粉碎轴,第一粉碎轴和第二粉碎轴上均设有多个刀盘,每个刀盘上均设有多把粉碎刀,第一粉碎轴一端分别设有主动齿轮和从动轮,主动齿轮位于从动轮内侧,第二粉碎轴一端设有从动齿轮,从动齿轮啮合主动齿轮,船体上端设有粉碎电机,粉碎电机通过电机轴连接主动轮,主动轮通过皮带连接从动轮,船体侧边设有多个滤水孔,滤水孔内设有滤水网。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刀盘在第一粉碎轴和第二粉碎轴上均呈线性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粉碎刀在刀盘上呈周向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滤水网为金属丝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船体内部设置粉碎装置,可以直接对耙齿收集来的污染物进行粉碎,不需额外设置粉碎设备,结构更合理,使用更方便方便,减少污染物的空间占用量,减少运送次数,提高清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移动式格栅清污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移动式格栅清污机的后视图;

图3为移动式格栅清污机中粉碎组件结构图。

图中:1-格栅输送主体、2-液压缸、3-输送电机、4-从动齿轮、5-主动齿轮、6-从动轮、7-粉碎电机、8-主动轮、9-滤水网、10-船体、11-第一粉碎轴、12-第二粉碎轴、13-刀盘、14-粉碎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移动式格栅清污机,包括船体10,船体10上端设有液压缸2,液压缸2通过活塞杆连接格栅输送主体1,格栅输送主体1通过皮带和带轮连接输送电机3,输送电机3设于船体10上端,船体19上部通过轴承连接第一粉碎轴11和第二粉碎轴12,第一粉碎轴11和第二粉碎轴12上均设有多个刀盘13,刀盘13在第一粉碎轴11和第二粉碎轴12上均呈线性设置,每个刀盘13上均设有多把粉碎刀14,粉碎刀14在刀盘13上呈周向设置,第一粉碎轴11一端分别设有主动齿轮5和从动轮6,主动齿轮5位于从动轮6内侧,第二粉碎轴12一端设有从动齿轮4,从动齿轮4啮合主动齿轮5,船体10上端设有粉碎电机7,粉碎电机7通过电机轴连接主动轮8,主动轮8通过皮带连接从动轮6,船体10侧边设有多个滤水孔,滤水孔内设有滤水网9,滤水网9为金属丝网。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输送电机3带动格栅输送主体1内的传动结构,使格栅输送主体1上的耙齿循环移动清理污染物,格栅传送主体1将污染物传送道船体内粉碎组件上方,并落到粉碎组件上,粉碎电机7通过主动轮8、皮带、从动轮6、主动齿轮5和从动齿轮4带动第一粉碎轴11和第二粉碎轴12转动,进而通过刀盘13使粉碎刀14转动对污染物进行粉碎。粉碎后的污染物落到船体10内,污染物携带的水从滤水口排出。本实用新型在船体内部设置粉碎装置,可以直接对耙齿收集来的污染物进行粉碎,不需额外设置粉碎设备,结构更合理,使用更方便方便,减少污染物的空间占用量,减少运送次数,提高清理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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