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2866发布日期:2019-02-11 00:06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球化学分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



背景技术:

煤与页岩均具有丰富的微纳米孔隙,属于多孔介质。研究煤与页岩孔隙分布频谱对煤层气、页岩气的富集和产出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人们通常通过氮吸附实验来获取样品的孔隙分布频谱。在利用氮吸附仪对煤样或页岩样品进行氮吸附测定比表面实验过程中,需要先将样品粉碎成60-100目的岩样粉末,然后将岩样粉末直接放进等径的样品管中测定岩样粉末的比表面积和孔径分布。但是,当样品体积较多,质量较大时,样品所需的冷却时间较长,往往造成液氮缸中的液氮提前气化完毕,进而导致实验失败、测定结果不准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的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以有效减小样品的冷却时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该样品管包括主管、旁通管和容纳腔;所述主管的底端与所述容纳腔连通、顶端向上延伸;所述旁通管呈螺旋状,所述旁通管的一端与所述主管的顶部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容纳腔连通。

其中,所述主管的顶端具有沿所述主管的径向凸起的环形凸台。

其中,所述旁通管的螺距为所述旁通管的外径的2~4倍。

其中,所述旁通管的纵向截面形状为圆形。

其中,所述主管、所述旁通管和/或所述容纳腔的材质为透明玻璃。

其中,所述旁通管与所述主管同轴。

其中,所述旁通管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旁通管相互缠绕形成双螺旋结构。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设置螺旋状的旁通管来存储部分样品,不仅大幅提高了该样品管的存储容积,而且还增大了样品与液氮的接触面积,进而显著降低了冷却时间,提高了实验效率和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

1、主管;1-1、环形凸台;2、旁通管;3、容纳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术语“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系统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氮吸附实验的样品管,该样品管包括主管1、旁通管2和容纳腔3;主管1的底端与容纳腔3连通、顶端向上延伸;旁通管2呈螺旋状,旁通管2的一端与主管1的顶部连通、另一端与容纳腔3连通。

由此,在进行氮吸附实验时:若样品的体积较小,样品则可全部存储在容纳腔3中;若样品的体积大于容纳腔3的体积,一部分样品则通过主管1直接进入容纳腔3,将容纳腔3填满,剩余样品则通过主管1进入旁通管2。由于,旁通管2呈螺旋状,因此旁通管2不仅能够存储大量的样品,而且还可增大样品与液氮的接触面积,大大降低冷却时间,提高实验效率和准确性。

可见,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设置螺旋状的旁通管2来存储部分样品,不仅大幅提高了该样品管的存储容积,而且还增大了样品与液氮的接触面积,进而显著降低了冷却时间,提高了实验效率和准确性。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主管1与其他仪器的接口连接,主管1的顶端具有沿主管1的径向凸起的环形凸台1-1。

优选地,旁通管2的螺距为旁通管2的外径的2~4倍。其中,旁通管2的纵向截面形状优选为圆形。需要说明的是,旁通管2的纵向截面形状并不止局限于圆形,例如还可以是矩形或椭圆形。

优选地,主管1、旁通管2和/或容纳腔3的材质为透明玻璃、以便于实时观察实验进度。

优选地,旁通管2与主管1同轴,也就是说,旁通管2的轴心和主管1的轴心共线。

为了进一步增大该样品管的存储容积,旁通管2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旁通管2相互缠绕形成双螺旋结构。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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