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20710发布日期:2020-02-04 09:57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刮刀调节装置,特别涉及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专利号为cn201520707001.x的专利公开了一种极片对辊机的刮刀装置,该方案通过拧动两侧调节螺栓来调节刮刀机构的角度,但该种方式存在以下问题,由于需要分别调节两侧的调节螺栓,调节无法同步,从而产生扭力,造成刮刀倾斜,影响刮粉效果,严重时会损坏设备;另外,申请号为cn201210588813.8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刮刀调节装置,该方案通过设置旋转轴带动角度调节机构旋转来实现角度的调整,虽然解决了cn201520707001.x中存在的问题,但是,该旋转轴需要带动升降调节机构与角度调节机构转动,转动所需动力增加,且多调节机构同时存在会导致刮刀工作时产生晃动,此外,上述两个专利均存在以下问题:由于刮刀需要持续进行挂除,因此刮刀上的浮粉会大量堆积,堆积的涂粉对后续刮除产生较大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其中刮刀上的涂粉从导流斜面下滑到排料孔并落入到集料箱内,解决了现有方案中刮刀上堆积浮粉影响刮除效果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包括两块相对设置的固定板、设置于两固定板上的调节机构及设置于调节机构上的刮刀,调节机构包括与固定板转动连接的旋转轴及驱动旋转轴转动的驱动机构,刮刀固定于旋转轴上;刮刀的刀刃一侧向上弯折形成导流斜面,刮刀上至少设有一个排料孔,排料孔位于导流斜面底部。本方案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旋转轴转动,从而带动刮刀跟随旋转轴转动,以达到调节角度的目的;刮刀上的涂粉从导流斜面下滑到排料孔并落入到集料箱内,解决了现有方案中刮刀上堆积浮粉影响刮除效果的问题。

驱动机构为带有抱闸的步进电机,步进电机设置于固定板上,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与旋转轴的一端端部设有相互啮合的齿轮。采用带有抱闸的步进电机提供旋转的动力,同时还在断电时将旋转轴锁死,避免其转动,大大提高了刮刀的稳定性。

旋转轴上设有插槽和夹持架,刮刀置于插槽内,刮刀和夹持架上设有位置相对的安装孔,夹持架的两个自由端延伸到刮刀的上下表面并通过螺栓螺母配合安装孔将刮刀固定。夹持架包括弧形部分和直线形部分,弧形部分与旋转轴外表面贴合,直线部分延伸到刮刀的上、下表面。该种固定方式固定稳固,拆装方便,便于更换。

两块固定板上嵌设有位置相对的轴承,旋转轴与轴承配合。通过轴承降低摩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申请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旋转轴转动,从而带动刮刀跟随旋转轴转动,以达到调节角度的目的;刮刀上的涂粉从导流斜面下滑到排料孔并落入到集料箱内,解决了现有方案中刮刀上堆积浮粉影响刮除效果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的俯视图。

图2是驱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刮刀的安装图。

附图中标号对应的部件名如下:1—固定板、2—旋转轴、21—插槽、3—步进电机、4—齿轮、5—刮刀、51—排料孔、52—导流斜面、6—安装孔、7—辊、8—夹持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对辊机浮粉刮除设备,如图1所示,其包括两块相对设置的固定板1、设置于两固定板1上的调节机构及设置于调节机构上的刮刀5,调节机构包括与固定板1转动连接的旋转轴2及驱动旋转轴2转动的驱动机构,刮刀5固定于旋转轴2上;刮刀5的刀刃一侧向上弯折形成导流斜面52,刮刀5上至少设有一个排料孔51,排料孔51位于导流斜面52底部。本方案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旋转轴2转动,从而带动刮刀5跟随旋转轴2转动,以达到调节角度的目的;刮刀5上的涂粉从导流斜面52下滑到排料孔51并落入到集料箱内,解决了现有方案中刮刀5上堆积浮粉影响刮除效果的问题。

如图2所示,驱动机构为带有抱闸的步进电机3,步进电机3设置于固定板1上,步进电机3的输出轴与旋转轴2的一端端部设有相互啮合的齿轮4。采用带有抱闸的步进电机3提供旋转的动力,同时还在断电时将旋转轴2锁死,避免其转动,大大提高了刮刀5的稳定性。

如图3所示,旋转轴2上设有插槽21和夹持架8,刮刀5置于插槽21内,刮刀5和夹持架8上设有位置相对的安装孔6,夹持架8的两个自由端延伸到刮刀5的上下表面并通过螺栓螺母配合安装孔6将刮刀5固定。夹持架8包括弧形部分和直线形部分,弧形部分与旋转轴2外表面贴合,直线部分延伸到刮刀5的上、下表面。该种固定方式固定稳固,拆装方便,便于更换。

两块固定板1上嵌设有位置相对的轴承,旋转轴2与轴承配合。通过轴承降低摩擦。

如图1中,辊7安装于固定板1上,也可设置于其他支撑装置上,如机架。

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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