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449933发布日期:2020-12-29 09:51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属于pvc改色膜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pvc改色膜简称改色膜,广泛用于汽车装饰。改色膜在生产过程中,需通过着色剂进行塑料材质的改色膜着色,而着色剂在使用前一般通过瓶体进行盛装。有时候,在使用前为防止瓶体的瓶腔内着色剂因长时间放置可能发生的沉淀,在使用前需要拿一个搅拌杆对瓶腔内着色剂进行搅拌,或者采用搅拌杆与瓶盖固定连接的方式使搅拌杆位于瓶腔内,在进行搅拌后通常也需要由平台内拿出搅拌杆,现有技术中这两种实施方式中拿出搅拌杆的情况可能存在的搅拌杆在拿出瞬间可能携带pvc改色膜的着色剂造成携带的pvc改色膜的着色剂误操作滴漏在瓶体外部或滴漏在瓶体的放置空间上产生的脏污和污染,以及不能实现为用户提供更多一种可选择使用的方式,不能增加用户可选择使用的方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特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包括瓶体,瓶体包含瓶腔,该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还包括瓶口a、瓶盖a、瓶口b、瓶盖b、密封环和搅拌杆,所述瓶体顶端设置与瓶腔连通的瓶口a,用于封堵瓶口a的瓶盖a与瓶体螺纹连接,所述瓶体顶端的侧部设置与瓶腔连通的瓶口b,用于封堵瓶口b的瓶盖b与瓶体螺纹连接,所述瓶体、瓶盖a和瓶盖b的组合使瓶腔形成一个密封腔,密封环和搅拌杆分别位于密封腔内,密封环包含环形内侧面和环形外侧面,密封环套设在的搅拌杆的外侧部,密封环的环形内侧面与搅拌杆密封连接,所述瓶口a包含内侧壁,密封环的环形外侧面与瓶口a的内侧壁密封连接,所述搅拌杆包含顶端和底端,所述搅拌杆的顶端位于密封环上方,所述搅拌杆的底端位于密封环下方。

优选地,所述搅拌杆为塑料杆。

优选地,所述搅拌杆的高度大于瓶体的高度。

优选地,所述瓶体由塑料材质制成。

优选地,所述搅拌杆的直径为3mm—6mm。

优选地,所述瓶口a的端截面形状为圆形。

优选地,所述端截面形状为圆形的瓶口a的圆形直径大于搅拌杆直径的3倍以上。

优选地,所述端截面形状为圆形的瓶口a的圆形直径大于搅拌杆直径的3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避免着色剂误操作滴漏在瓶体外部或滴漏在瓶体的放置空间上产生的脏污和污染。2、实现为用户提供更多一种可选择使用的方式,实现增加用户可选择使用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及的问题,而公开提供下述一种原理,这一原理只为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及的技术问题,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知晓,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公开到此种程度,应当是已经能够完全实施出背景技术中提及的问题。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如果在实施本技术方案时,如果遇到新的技术问题,则应当理解为是可以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做出二次或三次等继续研发的方向性问题,而不应当理解为通过新提出一个问题曲解本实用新型公开不充分或不能实施,都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明显可知的方式。如果本实用新型描述具体实施方式时所引用现有技术的部分,这一未具体描述的引用现有技术部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自然可作为现有技术理解。

请参阅说明书附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包括瓶体1,瓶体1包含瓶腔2,该pvc改色膜配色专用搅拌机还包括瓶口a3、瓶盖a4、瓶口b5、瓶盖b6、密封环7和搅拌杆8,瓶体1顶端11设置与瓶腔2连通的瓶口a3,用于封堵瓶口a3的瓶盖a4与瓶体1螺纹连接,瓶体1顶端11的侧部设置与瓶腔2连通的瓶口b5,用于封堵瓶口b5的瓶盖b6与瓶体1螺纹连接,瓶体1、瓶盖a4和瓶盖b6的组合使瓶腔2形成一个密封腔9,密封环7和搅拌杆8分别位于密封腔9内,密封环7包含环形内侧面和环形外侧面,密封环7套设在的搅拌杆8的外侧部,密封环7的环形内侧面与搅拌杆8密封连接,瓶口a3包含内侧壁10,密封环7的环形外侧面与瓶口a3的内侧壁10密封连接,搅拌杆8包含顶端11和底端12,搅拌杆8的顶端11位于密封环7上方,搅拌杆8的底端12位于密封环7下方;同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在本实用新型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通过合乎逻辑分析和/或推理弥补本实用新型细节上一些不足,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加完善和优化。本实用新型或许会存在背景技术中为提及的缺陷,这一缺陷或许是实用新型人始料未及的缺陷,但在做一项技术研发中,很难研发出没有任何缺陷的技术,这一缺陷的解决方案可以作为现有技术理解,以及本实用新型使用的人群仅限于需要在背景技术中提及的环境使用和能忽略这一缺陷继续选择使用的用户。基于此,本申请要求保护的仅是背景技术提出问题对应的方案原理部分,而其他部分,例如,在本申请原理基础上如何更优化的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实施,显然不是通过一次研发和一次申请专利就可以完全实现的,因此本申请描述清晰的技术方案仅限于对应背景技术中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他部分可在另外的研发和专利申请中完成,也可由本领域其他技术人员在本申请方案的技术上继续改进,并申请专利,以达到最优使用效果,都属于本领域现有可知方式。

优选地,搅拌杆8为塑料杆;优选地,搅拌杆8的高度大于瓶体1的高度;以及,本实用新型基于没有任何一个产品是只有优点,没有缺点的情况,本实用新型仅针对背景技术中特定环境使用,例如背景技术提及的场景,如一些用户考虑价格因素等因素,则不建议购买本申请,本产品只针对和建议需要在背景技术中提及场景和能同时能接受和忽略其它负面因素的用户使用;着色剂可理解为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着色剂,都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实施方式。

优选地,瓶体1由塑料材质制成;优选地,搅拌杆8的直径为3mm—6mm;优选地,瓶口a3的端截面形状为圆形;优选地,端截面形状为圆形的瓶口a的圆形直径大于搅拌杆8直径的3倍以上;同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仅仅作为理想状态的一种实施方式,例如水平或垂直或其他,而在现有工业生产加工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误差,这些误差是工业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也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且公知的,都可作为现有技术理解,以及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所采用的描述语言或方案仅仅是针对附图而言的一种最佳实施方式,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实施本实用新型方案时,在本实用新型方案基础上可灵活选择具体实施方式,都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扩展实施方式。

优选地,端截面形状为圆形的瓶口a的圆形直径大于搅拌杆8直径的3倍。

在使用的时候,本实用新型未具体说明的部分都可作为现有技术理解,例如,如图1所示,瓶体1可理解为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瓶体1,而这一瓶体1包含有瓶腔2,瓶体1上设置有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与瓶腔2连通的瓶口a3和瓶口b5,并采用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方式设置用于封堵瓶口a3的瓶盖a4与瓶体1螺纹连接,以及设置用于封堵瓶口b5的瓶盖b6与瓶体1螺纹连接,本实用新型在上述这一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密封环7和搅拌杆8结构,其中密封环7可由橡胶材质制成,具体地,在瓶体1、瓶盖a4和瓶盖b6的组合使瓶腔2形成一个密封腔9的情况下,密封环7和搅拌杆8分别位于密封腔9内,密封环7包含环形内侧面和环形外侧面,密封环7套设在的搅拌杆8的外侧部,密封环7的环形内侧面与搅拌杆8密封连接,瓶口a3包含内侧壁10,密封环7的环形外侧面与瓶口a3的内侧壁10密封连接,搅拌杆8包含顶端11和底端12,搅拌杆8的顶端11位于密封环7上方,搅拌杆8的底端12位于密封环7下方,采用此种方式,在用户通过瓶口a3打开密封腔9时,用于pvc改色膜的着色剂盛装本实用新型瓶体1的瓶腔2内时,用户可通过取消瓶盖a4与瓶体1的螺纹连接使瓶口a3处于打开状态,而后可根据瓶口a3的不同大小通过手掌握或通过两根手指头捏住搅拌杆8的顶端11的方式通过搅拌杆8搅动瓶腔2内的用于pvc改色膜的着色剂,以及在搅拌之后再进行瓶盖a4于瓶体1的螺纹连接后,通过取消瓶盖b6于瓶体1的螺纹连接实现瓶口b5的打开,方便用户通过瓶口b5用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方式抽取液体口有瓶口b5倒出液体,实现采用另一方式实现瓶腔2内液体使用前的辅助搅拌,达到为用户提供更多一种可选择使用方式的效果,避免现有技术中可能存在的瓶体1内没有搅拌杆8需要另外拿一个搅拌杆8搅拌后由瓶体1内拿出搅拌杆8,或者搅拌杆8与瓶盖固定连接的方式在进行搅拌后通常也需要由平台内拿出搅拌杆8的这两种现有技术中拿出搅拌杆8的情况可能存在的搅拌杆8不可避免在拿出瞬间可能携带pvc改色膜的着色剂造成携带的pvc改色膜的着色剂误操作滴漏在瓶体1外部或滴漏在瓶体1的放置空间上产生的脏污和污染。

本实用新型附图仅仅是为了呈现出一种便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的原理。由于专利申请文件页面大小限制,为更清楚呈现原理,附图中各个部件之间的比例大小与实际产品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请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例如在附图中为凸显某一部分的结构原理,故意把这一部分画大,而显得另一部分过小等,都可以以此种情况进行理解,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基础上上,自然可以利用工业化更加合理的设计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将各个部件做的更小巧精致,更实用,都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方式,以及在申请过程中,如需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说明书附图中某一描述不清楚部分的进行删除,基于这一描述不清楚部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未能理解到和进行实施部分,即未能理解到描述不清楚的部分的保护范围究竟是在哪个范围,因此,如果是在不知道哪个范围的情况下认为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本申请中删除这一描述不清楚的部分应当简单理解为是为了克服现有存在缺陷,删除描述不清楚部分,而为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要达到的有益效果仅仅是在特定情况下与现有技术中目前的实施方案相比达到更好的有益效果,而不是要在行业中直接达到最优秀使用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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