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414556发布日期:2020-12-25 08:25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焦炭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



背景技术:

煤在锅炉炉内加热到850℃以上时,随着温度升高,煤中的有机物分解,其中挥发性产物逸出后,残留下的不挥发产物就是焦炭。对于较大体积的焦炭,常常需要使用齿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现有的齿辊式破碎机的破碎辊通常为一体结构,破碎辊的破碎齿在长时间使用以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降低破碎效果,只能整体更换破碎辊,不仅增加使用成本,还造成了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其结构要点在于:包括内筒、外筒、限位板和破碎齿,内筒和外筒均为长度一致的中空的圆筒状结构,其中外筒套设在内筒的外侧,且外筒的内圆表面与内筒的外圆表面贴合,内筒的两侧均设有圆环形的限位板,且内筒、外筒与限位板之间均通过外螺栓固定,外筒的内圆周上设有一凹槽,且外筒的外圆周上阵列排列有数个方槽,破碎齿包括一体设置的破碎尖端和安装块,其中安装块可拆卸的设于方槽内,且凹槽内设有用于固定外筒和安装块的内螺栓。

作为优选的,限位板的内圆直径与内筒的内圆直径一致,且限位板的外圆直径不大于外筒的外圆直径。

作为优选的,破碎尖端呈上窄下宽的棱锥型结构,且破碎尖端的底部可以完全覆盖方槽。

作为优选的,内螺栓和外筒之间设有垫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破碎齿,同时当某些破碎齿出现损坏时,只需对相应破碎齿进行更换即可,无需整体更换破碎辊,成本较低,经济实用,节约资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中:1-内筒,2-外筒,3-限位板,4-破碎齿,5-外螺栓,6-凹槽,7-方槽,8-破碎尖端,9-安装块,10-内螺栓,11-垫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效焦炭破碎辊,包括内筒1、外筒2、限位板3和破碎齿4,所述的内筒1和外筒2均为长度一致的中空的圆筒状结构,其中外筒2套设在内筒1的外侧,且外筒2的内圆表面与内筒1的外圆表面贴合,所述的内筒1的两侧均设有圆环形的限位板3,且内筒1、外筒2与限位板3之间均通过外螺栓5固定,所述的外筒2的内圆周上设有一凹槽6,且外筒2的外圆周上阵列排列有数个方槽7,所述的破碎齿4包括一体设置的破碎尖端8和安装块9,其中安装块9可拆卸的设于方槽7内,且凹槽6内设有用于固定外筒2和安装块9的内螺栓10。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限位板3的内圆直径与内筒2的内圆直径一致,且限位板3的外圆直径不大于外筒1的外圆直径。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破碎尖端8呈上窄下宽的棱锥型结构,且破碎尖端8的底部可以完全覆盖方槽7。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内螺栓10和外筒2之间设有垫片11。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破碎齿4,同时当某些破碎齿4出现损坏时,只需对相应破碎齿4进行更换即可,无需整体更换破碎辊,成本较低,经济实用,节约资源,安装块9和方槽7的形状大小均一致,均呈方形,可以增加破碎齿4的安装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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