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916005发布日期:2021-12-11 10:30阅读:1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点胶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


背景技术:

2.现有的点胶机中,通常都是人工将若干个工件放置在具有若干个工位的摆盘上,再将摆盘放置在点胶机上,启动点胶机来为摆盘上的工件进行点胶,这种点胶机存在人工摆放工件的过程中点胶机处于空闲状态,不能实现连续作业,并且也存在点胶完成后的工件需要人工拿出来的缺陷,进一步限制了点胶机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
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包括:
5.机架;
6.转盘,设置在机架上,转盘上设置有若干个呈正多边形摆放的摆盘,摆盘上设置有若干个用于固定工件的工件固定位;
7.转盘驱动装置,设置在机架上,用于驱动转盘转动;
8.点胶机构,设置在机架上,用于对工件固定位上的工件点胶。
9.进一步地,点胶机构包括:
10.点胶头,设置在机架上,用于对工件固定位上的工件点胶;
11.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上且与点胶头连接,用于驱动点胶头在竖直方向上运动;
12.第一水平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上且与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用于驱动第一竖直运动机构在水平方向上运动。
13.进一步地,第一水平运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和第一导轨,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第一导轨上且与第一电机的输出端连接;第一竖直运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和第二导轨,点胶头设置在第二导轨上且与第二电机的输出端连接。
14.进一步地,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还包括设置在机架上的下料机构,用于将转盘上的工件转移至下一道工序。
15.进一步地,下料机构包括:
16.夹持机构,用于夹持工件;
17.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上且与夹持机构连接,用于驱动夹持机构在竖直方向上运动;
18.第二水平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上且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用于驱动竖直运动机构在水平方向上运动。
19.进一步地,第二竖直运动机构包括第一气缸和第三导轨,夹持机构设置在第三导轨上且与第一气缸连接;第二水平运动机构包括第二气缸和第四导轨,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第四导轨上且与第二气缸连接。
20.进一步地,夹持机构包括:
21.夹持组件,用于夹取工件;
22.变位组件,分别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和夹持组件连接,用于改变夹持组件和工件的方向。
23.进一步地,变位组件包括:
24.第三气缸,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第三气缸上设置有两个相对布置的固定板;
25.转轴,其两端分别与一固定板连接;
26.转动部,其一端与转轴转动连接,其另一端与第三气缸的输出轴活动连接,第三气缸可带动转动部以转轴为转动中心转动。
27.进一步地,夹持组件包括:
28.夹持架,与变位组件连接,夹持架内设置有滑槽;
29.若干个第一夹片,设置在夹持架上;
30.滑动块,设置在滑槽内;
31.若干个第二夹片,设置在滑动块上且与若干个第一夹片交替布置;
32.第四气缸,设置在夹持架上,其输出端与滑动块连接,用于驱动滑动块在滑槽内运动,以使第二夹片向靠近或远离第一夹片的方向运动。
3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包括机架;转盘,设置在机架上,转盘上设置有若干个呈正多边形摆放的摆盘,摆盘上设置有若干个用于固定工件的工件固定位;转盘驱动装置,设置在机架上,用于驱动转盘转动;点胶机构,设置在机架上,用于对工件固定位上的工件点胶;通过上述结构能够在转盘上的一个摆盘上摆放工件,再通过转盘转移至点胶机构进行点胶,循环操作,形成流水作业,能够大大提高点胶效率。
附图说明
3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35.图1为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的结构示意图;
36.图2为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另一角度的结构示意图;
37.图3为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8.本部分将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但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3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如果有描述到第一、第二只是用于区分技术特
征为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先后关系。
4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涉及到方位描述,例如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1.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设置”、“安装”、“连接”等词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还可以是一体成型;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结合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合理确定上述词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2.参照图1至图3,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包括:
43.机架10;
44.转盘20,设置在机架10上,转盘20上设置有若干个呈正多边形摆放的摆盘21,摆盘21上设置有若干个用于固定工件22的工件固定位;
45.转盘驱动装置,设置在机架10上,用于驱动转盘20 转动;
46.点胶机构,设置在机架10上,用于对工件固定位上的工件22点胶。
47.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机架10上设置转盘20,并通过转盘驱动装置驱动,转盘驱动装置设置为马达,与齿轮配合来驱动转盘20,点胶机的使用过程如下:转盘20上优选为设置有4个摆盘21,4个摆盘21呈正方形布置,正方形的第一边上的摆盘21为工人放置待加工工件的工位,第二边上的摆盘21为速度匹配的工位,因为工人放置待加工工件的速度会低于点胶的速度,第三边上的摆盘21为点胶工位,点胶机构在该边上为工件22点胶,第四边上的摆盘21为下料工位,通过下料机构来将点胶完成的工件转移至下一个工序;当然,转盘20上亦可设置5个、6个或其他数量的摆盘21。
48.点胶机构包括:
49.点胶头31,设置在机架10上,用于对工件固定位上的工件22点胶;
50.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10上且与点胶头31 连接,用于驱动点胶头31在竖直方向上运动;
51.第一水平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10上且与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用于驱动第一竖直运动机构在水平方向上运动;通过第一水平运动机构和第一竖直运动机构来控制点胶头31的空间位置,从而为不同的工件的不同位置进行点胶;点胶头31的数量可以是大于1的任一正整数。
52.第一水平运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32和第一导轨33,第一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第一导轨33上且与第一电机32的输出端连接;第一竖直运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34和第二导轨35,点胶头31设置在第二导轨35上且与第二电机34 的输出端连接。
53.一种多工位自动点胶机还包括设置在机架10上的下料机构,用于将转盘20上的工件22转移至下一道工序。
54.下料机构包括:
55.夹持机构,用于夹持工件22;
56.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10上且与夹持机构连接,用于驱动夹持机构在竖直方向上运动;
57.第二水平运动机构,设置在机架10上且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用于驱动竖直运动机构在水平方向上运动。
58.第二竖直运动机构包括第一气缸41和第三导轨42,夹持机构设置在第三导轨42上且与第一气缸41连接;第二水平运动机构包括第二气缸43和第四导轨44,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设置在第四导轨44上且与第二气缸43连接。
59.夹持机构包括:
60.夹持组件,用于夹取工件22;
61.变位组件,分别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和夹持组件连接,用于改变夹持组件和工件22的方向;夹持机构优选为设置有变位组件,通过变位组件可以改变夹持组件和工件22的方向,这是因为工件22在特定的角度才能够站立地稳。
62.变位组件包括:
63.第三气缸51,与第二竖直运动机构连接,第三气缸51 上设置有两个相对布置的固定板52;
64.转轴53,其两端分别与一固定板52连接;
65.转动部54,其一端与转轴53转动连接,其另一端与第三气缸51的输出轴活动连接,第三气缸51可带动转动部 54以转轴53为转动中心转动。
66.夹持组件包括:
67.夹持架61,与变位组件连接,夹持架61内设置有滑槽 62;
68.若干个第一夹片63,设置在夹持架61上;
69.滑动块64,设置在滑槽62内;
70.若干个第二夹片65,设置在滑动块64上且与若干个第一夹片63交替布置;
71.第四气缸66,设置在夹持架61上,其输出端与滑动块 64连接,用于驱动滑动块64在滑槽62内运动,以使第二夹片65向靠近或远离第一夹片63的方向运动;使用的时候,第四气缸66驱动滑动块64运动,滑动块64运动的过程中带动设置在滑动块64上的第二夹片65向靠近第一夹片63的方向运动,即可减小第二夹片65与第一夹片63之间的距离,从而让第一夹片63与第二夹片65共同夹取工件22;第四气缸66驱动滑动块64往反方向运动,滑动块 64运动的过程中带动设置在滑动块64上的第二夹片65向远离第一夹片63的方向运动,即可增大第二夹片65与第一夹片63之间的距离,从而让第一夹片63与第二夹片65 松开工件22。
72.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和替换均包含在本技术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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