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149587发布日期:2022-03-05 09:18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提取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常见的中药药液主要有复方黄藤洗液、复方岗松止痒洗液、五面星除湿酊、百柏搽剂、阿米卡星洗剂,传统设备的中药提取罐中配好的中草药液,经过加热提取,达到一定温度,蒸汽就通过排气口排出。
3.由于没有废气处理装置,有很大的中药气味,影响空气质量,造成环境污染,因为排出的气体温度高,里面会携带有大量的药液蒸汽,直接排出不仅污染环境,还浪费药材,一般废气处理设备中,无法做到对药液蒸汽和废气进行分离,并且在对废气进行处理是对水资源的浪费极大。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包括冷凝底座,所述冷凝底座的顶端,前侧固定连接有回用水泵、冷却水泵和冷凝水泵,所述冷凝底座的顶端后部与储水罐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冷凝底座的顶端四角出处均与冷凝支架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冷凝支架的顶端分别与冷凝器的底端左右两侧固定连接,所述冷凝器的前端左侧中部与冷凝进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冷凝进水管的另一端与储水罐的前端左侧底部连通,所述冷凝器的顶端中部右侧与出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出水管的另一端与冷却塔的左侧中部连通,所述冷却塔的左侧底部与回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回水管的另一端与储水罐的后端右侧顶部连通,所述冷却塔的内侧左端中部与冷却管连通,所述冷却塔内侧中部上端与风机支架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风机支架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机,所述冷却塔的内侧中部下端固定连接有填充料,所述冷却塔的外侧底端设置有散热格,且散热格贯穿冷却塔,所述冷凝器的右端中部与排气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排气管的另一端与净化室的左侧中部固定连接,所述排气管的底端左侧与冷凝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冷凝水管的另一端与回用罐的顶端中部连通,所述回用罐的右侧底端与回用管连通,所述净化室的内侧底部左端与储水槽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储水槽的内侧底端与过滤墙的底端固定连接,且过滤墙的左侧与净化室的内侧左端固定连接,所述过滤墙的顶端与布水槽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净化室的内侧底端中部固定连接有过滤水泵,所述储水槽的右侧底部与过滤进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过滤进水管的另一端与过滤水泵的左侧底端连通,所述布水槽的右侧底部与布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布水管的与过滤水泵的底端中部连通,所述净化室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活性炭滤芯。
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7.所述冷却管的底部均匀分布若干个出水孔。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9.所述冷却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冷却支架。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1.所述布水槽的底部均匀设置有若干个进水孔。
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3.所述冷却塔的顶部设置有散热口。
14.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5.所述回用罐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回用底座。
1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7.所述填充料为波纹状结构。
1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9.所述过滤墙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镂空塑料球。
20.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1.1、本实用新型中,首先提取罐中排出的气体通过进气管进入到冷凝器,冷凝水泵将储水罐中的冷水泵送进冷凝器中,对气体进行冷却,冷却后的药业蒸汽液化成药液流入回用管进入回用罐内,回用水泵将回用罐内药业重新抽入中药提取罐内,冷凝器内的热水通过出水管被冷却水泵抽入冷却管内向下排出,散热风机抽走热量,冷却后的水通过回水管重新留人储水罐内,废气通过排气口进入净化室内,首先通过过滤墙与药剂反应对气味进行一次过滤,最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进行二次过滤,最终达标排入空气中,通过设备通过冷凝器对浪费的药业进行了二次利用,避免了药材的浪费。
22.2、本实用新型中,冷凝水和除臭所用的药剂均通过收集,使用回用水泵和过滤水泵进行二次利用,避免了对水资源的浪费,为致力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附图说明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冷却塔半剖视图;
25.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冷却管示意图;
26.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室全剖视图。
27.图例说明:
28.1、冷凝底座;2、储水罐;3、冷凝支架;4、冷凝进水管;5、进气管;6、冷凝器;7、出水管;8、回水管;9、冷却塔;10、散热格;11、冷却支架;12、排气管;13、净化室;14、风机支架;15、散热风机;16、散热口;17、填充料;18、出水孔;19、冷却管;20、回用管;21、回用底座;22、回用罐;23、冷凝水管;24、回用水泵;25、冷却水泵;26、冷凝水泵;27、过滤墙;28、进水孔;29、布水槽;30、布水管;31、活性炭滤芯;32、过滤水泵;33、过滤进水管;34、储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参照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中药提取罐用废气处理装置,包括冷凝底座1,冷凝底座1的顶端,前侧固定连接有回用水泵24、冷却水泵25和冷凝水泵26,冷凝底座1的顶端后部与储水罐2的底端固定连接,冷凝底座1的顶端四角出处均与冷凝支架3的底端固定连接,冷凝支架3的顶端分别与冷凝器6的底端左右两侧固定连接,冷凝器6的前端左侧中部与进气管5连通,冷凝器6的前端左侧中部与冷凝进水管4的一端连通,冷凝进水管4的另一端与储水罐2的前端左侧底部连通,冷凝器6的顶端中部右侧与出水管7的一端连通,出水管7的另一端与冷却塔9的左侧中部连通,冷却塔9的左侧底部与回水管8的一端连通,回水管8的另一端与储水罐2的后端右侧顶部连通,冷却塔9的内侧左端中部与冷却管19连通,冷却塔9内侧中部上端与风机支架14的一端固定连接,风机支架14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机15,冷却塔9的内侧中部下端固定连接有填充料17,冷却塔9的外侧底端设置有散热格10,且散热格10贯穿冷却塔9,冷凝器6的右端中部与排气管12的一端连通,排气管12的另一端与净化室13的左侧中部固定连接,排气管12的底端左侧与冷凝水管23的一端连通,冷凝水管23的另一端与回用罐22的顶端中部连通,回用罐22的右侧底端与回用管20连通,净化室13的内侧底部左端与储水槽34的底端固定连接,储水槽34的内侧底端与过滤墙27的底端固定连接,且过滤墙27的左侧与净化室13的内侧左端固定连接,过滤墙27的顶端与布水槽29的顶端固定连接,净化室13的内侧底端中部固定连接有过滤水泵32,储水槽34的右侧底部与过滤进水管33的一端连通,过滤进水管33的另一端与过滤水泵32的左侧底端连通,布水槽29的右侧底部与布水管30的一端连通,布水管30的与过滤水泵32的底端中部连通,净化室13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活性炭滤芯31。
32.冷却管19的底部均匀分布若干个出水孔18,冷却塔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冷却支架11,布水槽29的底部均匀设置有若干个进水孔28,冷却塔9的顶部设置有散热口16,回用罐22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回用底座21,填充料17为为波纹状结构,冷凝水由其中空隙中流过,过滤墙27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镂空塑料球。
33.工作原理:首先提取罐中排出的气体通过进气管5进入到冷凝器6,冷凝水泵26将储水罐2中的冷水泵送进冷凝器6中,对气体进行冷却,冷却后的药业蒸汽液化成药液流入回用管20进入回用罐22内,回用水泵24将回用罐22内药业重新抽入中药提取罐内,冷凝器6内的热水通过出水管7被冷却水泵25抽入冷却管19内向下排出,散热风机15抽走热量,冷却后的水通过回水管8重新留人储水罐2内,废气通过排气口进入净化室13内,首先通过过滤墙27与药剂反应对气味进行一次过滤,最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进行二次过滤,最终达标排入
空气中,通过设备通过冷凝器6对浪费的药业进行了二次利用,避免了药材的浪费,冷凝水和除臭所用的药剂均通过收集,使用回用水泵24和过滤水泵32进行二次利用,避免了对水资源的浪费,为致力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34.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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