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987581发布日期:2022-05-11 13:25阅读:76来源:国知局
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磁选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


背景技术:

2.磁选机是使用于再利用粉状粒体中的除去铁粉等筛选设备,矿浆经给矿箱流入槽体后,在给矿喷水管的水流作用下,矿粒呈松散状态进入槽体的给矿区,在磁场的作用,磁性矿粒发生磁聚而形成“磁团”或“磁链”,“磁团”或“磁链”在矿浆中受磁力作用,向磁极运动,而被吸附在圆筒上。
3.现有技术中的磁选机在单次投放大量的原料时,容易使得部分磁性材料受到非磁性材料的影响,从而未依附到圆筒表面,从而从非磁性材料出口排出,影响装置的使用效果,不利于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以解决技术中磁选机投放大量的原料时容易使得部分磁性材料未依附到圆筒表面,从而从非磁性材料出口排出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顶部设置有投料箱,所述机体的内部开设有内仓,所述内仓的内腔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第一转动轴,所述第一转动轴的底部设置有第二转动轴,所述第二转动轴的一端皆与投料箱的内腔面活动连接,所述第一转动轴的一端以及第二转动轴的另一端皆穿过内仓并延伸出机体的外部,所述第一转动轴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滚轮,所述滚轮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多个分隔板,所述第二转动轴的外周面安装有选磁滚筒,所述内仓底部的一侧连通有磁性材料排放口,所述内仓底部的另一侧连通有非磁材料排放口,所述机体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架,所述第一安装架的表面安装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输出端的一端与第一转动轴延伸出机体外部部分的一端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第一齿轮。
6.优选的,所述第一电机输出端的另一端与第二转动轴延伸出机体外部部分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皮带轮,两个皮带轮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连接皮带。
7.优选的,所述磁性材料排放口内腔面的两侧皆呈斜面设置,所述非磁材料排放口内腔面的两侧皆呈斜面设置。
8.优选的,所述投料箱的内腔面活动连接有活动轴,所述活动轴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破碎辊。
9.优选的,所述投料箱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第二安装架,所述第二安装架的表面安装有第二电机,两个所述活动轴的一端皆穿过投料箱并延伸至投料箱的外部。
10.优选的,所述活动轴延伸出投料箱外部部分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第二齿轮,所
述第二电机的输出端皆与其中一个活动轴的表面固定连接。
11.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2.1、本实用新型通过使用者将原料从投料箱处投放,并开启第一电机,进而使得第二转动轴做圆周运动,进而使得滚轮做圆周运动,从而带动分隔板做圆周运动,从而通过分隔板将进入内仓内部的原料进行分隔,并在重力作用下依次掉落至选磁滚筒的表面,这样的话,能够避免单次投放大量原料,使得部分磁性材料受到非磁性材料的影响下未吸附到选磁滚筒表面的情况发生,进而提高了磁性材料的删选效率,进而提高了该装置的实用性;
13.2、本实用新型通过使用者开启第二电机,进而使得其中一个活动轴做圆周运动,进而在两个第二齿轮的啮合作用下,从而使得两个活动轴做方向相反的圆周运动,进而使得两个破碎辊做方向相反的圆周运动,从而对进行投料箱内部的原料进行一定的研磨,这样的话,使得原料呈颗粒状,进而有利于选磁滚筒对磁性材料进行吸附,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选磁滚筒的删选效率,进而进一步提高了该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方向的立体剖面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方向的立体剖面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方向的结构示意图。
19.附图标记说明:
20.1、机体;2、投料箱;3、内仓;4、第一转动轴;5、滚轮;6、分隔
21.板;7、第二转动轴;8、选磁滚筒;9、非磁材料排放口;10、磁性材料排放口;11、第一齿轮;12、第一安装架;13、第一电机;14、皮带轮;15、连接皮带;16、第二安装架;17、第二电机;18、活动轴;19、第二齿轮;20、破碎辊。
具体实施方式
22.现在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方式。然而,示例实施方式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范例;相反,提供这些示例实施方式使得本公开的描述将更加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方式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附图仅为本公开的示意性图解,并非一定是按比例绘制。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部分,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
23.此外,所描述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示例实施方式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许多具体细节从而给出对本公开的示例实施方式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意识到,可以实践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而省略所述特定细节中的一个或更多,或者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组元、步骤等。在其它情况下,不详细示出或描述公知结构、方法、实现或者操作以避免喧宾夺主而使得本公开的各方面变得模糊。
2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磁选机防止所分析矿物外溢的装置,包括
机体1,所述机体1的顶部设置有投料箱2,所述机体1的内部开设有内仓3,所述内仓3的内腔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第一转动轴4,所述第一转动轴4的底部设置有第二转动轴7,所述第二转动轴7的一端皆与投料箱2的内腔面活动连接,所述第一转动轴4的一端以及第二转动轴7的另一端皆穿过内仓3并延伸出机体1的外部,所述第一转动轴4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滚轮5,所述滚轮5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多个分隔板6,所述第二转动轴7的外周面安装有选磁滚筒8,所述内仓3底部的一侧连通有磁性材料排放口10,所述内仓3底部的另一侧连通有非磁材料排放口9,所述机体1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架12,所述第一安装架12的表面安装有第一电机13,所述第一电机13输出端的一端与第一转动轴4延伸出机体1外部部分的一端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第一齿轮11,使用者从投料箱2处投放原料并开启第一电机13,进而使得第一电机13的输出端带动第一转动轴4与第二转动轴7做方向相反的圆周运动,进而使得原料掉落至滚轮5的表面后被分隔板6所分隔,并在重力作用下依次掉落至选磁滚筒8的表面,从而受到选磁滚筒8的筛选。
25.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电机13输出端的另一端与第二转动轴7延伸出机体1外部部分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皮带轮14,两个皮带轮14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连接皮带15,当第一电机13做圆周运动,进而使得其中一个连接皮带15做圆周运动,进而在连接皮带15的连接作用下,使得另一个连接皮带15做圆周运动带动第二转动轴7做圆周运动。
26.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磁性材料排放口10内腔面的两侧皆呈斜面设置,所述非磁材料排放口9内腔面的两侧皆呈斜面设置由于磁性材料排放口10与非磁材料排放口9的内腔呈斜面设置,故使得从选磁滚筒8表面分离的磁性材料与非磁性材料从非磁材料排放口9与磁性材料排放口10的内部排出。
27.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投料箱2的内腔面活动连接有活动轴18,所述活动轴18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破碎辊20,所述投料箱2的外周面固定连接有第二安装架16,所述第二安装架16的表面安装有第二电机17,两个所述活动轴18的一端皆穿过投料箱2并延伸至投料箱2的外部,所述活动轴18延伸出投料箱2外部部分的外周面皆固定套设有第二齿轮19,所述第二电机17的输出端皆与其中一个活动轴18的表面固定连接,当使用者开启第二电机17,进而使得其中一个活动轴18做圆周运动,带动其中一个第二齿轮19做圆周运动,在两个第二齿轮19之间发生啮合作用的情况下,使得另一个第二齿轮19做圆周运动,从而使得破碎辊20做方向相反的圆周运动,从而通过破碎辊20对进入投料箱2内部的原料进行研磨。
28.实施方式具体为: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当使用者从投料箱2处投放原料并开启第二电机17,进而使得其中一个活动轴18做圆周运动,带动其中一个第二齿轮19做圆周运动,两个第二齿轮19之间发生啮合作用,进而使得另一个第二齿轮19做圆周运动,从而使得两个破碎辊20做方向相反的圆周运动,从而通过破碎辊20对进入投料箱2内部的原料进行研磨,使用者开启第一电机13,进而使得第一电机13的输出端带动其中一个第一齿轮11做圆周运动,在两个21之间发生啮合作用下,使得第一转动轴4做与第一电机13输出端相反的圆周运动,第一电机13的输出端做圆周运动亦带动其中一个皮带轮14做圆周运动,并在连接皮带15的连接作用下,使得另一个皮带轮14做与第一电机13输出端相同的圆周运动,带动第二转动轴7做圆周运动使其带动选磁滚筒8做相应的圆周运动,选磁滚筒8做圆周运动带
动分隔板6做圆周运动,使得在重力作用下掉落至滚轮5表面的原料受到分隔板6的分隔作用下,依次掉落至选磁滚筒8的表面,通过选磁滚筒8将相应的非磁性材料与磁性材料从相应的磁性材料排放口10与非磁材料排放口9处排出,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磁选机投放大量的原料时容易使得部分磁性材料未依附到圆筒表面,从而从非磁性材料出口排出的问题。
29.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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