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泡切割装置及气泡切割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68390发布日期:2022-07-08 21:29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气泡切割装置及气泡切割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体溶解或水体曝气、增氧设备领域,具体为气泡切割装置及气泡切割系统。


背景技术:

2.气泡切割溶解装置是将气体溶解到液体中的一类装置,其主要机理一般是通过向液体中注入气体,以增加该气体在该液体中的溶解量;其中一个比较大的应用分类是增氧曝气机——将空气溶解到水体或其他液体里;此外还有一些生化或化学工程中需要将某些特定气体溶解到特定溶液中的装置等。
3.根据传统气液传质双膜理论,在气液界面处存在着气膜和液膜,该双膜层结构是气体溶解到液体过程中阻力最大的部分,在气泡中,气体与气泡壁的液体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双膜结构,因此,只要是形态稳定的气泡,无论是在液面上还是液面下,其内部的气体向周围液体溶解的过程必定是缓慢而微弱的。
4.为了对在液体中上浮的稳定气泡的壁膜的双膜结构进行物理破坏,可以对气泡进行切割,以提高气泡溶解于水中的效率。
5.在气泡切割、曝气方面;
6.市面上其他公司研发生产的传统设备存在的缺点包括至少以下三点:
7.1.传统的底曝曝气头,是专门用于水体下层,也就是底部曝气,但传统的不仅成本高、充氧效率低,同时气损也大,进一步损失效率;
8.2.原有设计对于无法通过气体吹走的垃圾无法清理;
9.3.传统的曝气头寿命短,一般为3-5年必须更换,进口昂贵的可以达到七八年,更换的时候大都需要停产,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曝气效率下降。
10.4.传统的曝气头,成本高,并且当曝气停止后颗粒物或灰尘或垃圾容易将孔堵塞;同时一旦堵塞,不易清理。
11.本公司在气泡切割、曝气方面经研发团队深入的研发,最终设计出了专利公开号:cn112915825a,专利名:一种气体溶解装置;以及专利公开号:cn112957934a,专利名:一种气泡切割装置;以上两个技术方案解决了大量行业中现有技术的不足(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现有问题);在申请人研发团队依然没有停止研发的步伐,在进一步的实际工作使用中发现了以上两个方案还存在可以升级改进的部分,内容如下:
12.中国专利公开号:cn112915825a,专利名:一种气体溶解装置,其方案使混合后的气液聚集在一起,虽然使气液间的双膜结构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更容易导致气泡的破裂,以及整体布局采用密集阵列分布强制性地使气泡高密度聚集、挤压、碰撞、破裂,瞬间破坏其双膜结构,加速气体在液体中的溶解进程,但每一个微气泡发生器(微孔曝气管/气提管)密集阵列分布不留间隙会造成排列处于中部区域的微气泡发生器(微孔曝气管/气提管)水循环量及速度/效率下降,对于上下水体的交换混合效率或速度不高;
13.另一件,中国专利公开号:cn112957934a,专利名:一种气泡切割装置,该专利可进
一步改良的不足如下:
14.(1).其方案是仅仅单个最小曝气单元(气泡发生装置)的设计,在具体应用组合方面无较好的方案,并且同样对于上下水体的交换混合效率或速度不高;另外,即使现有设备进行拼接,其装置也不便于进行统一供气和单个控制。
15.(2).其方案是单个最小的曝气单元的设计,不能应用于不同的使用场景;因此本方案设置一个系统或整个多个最小曝气单元可以组成一个曝气单元组,多个曝气单元组可以自由组合成一个曝气机组。曝气机组可以做成漂浮式,漂浮在水面上,也可以固定于支架上,自由组合。
16.(3).现有技术主要优势在于水体浅层的曝气,当遇到水深的环境,水体的中层和下层没有较好循环曝气,使曝气不够充分;
17.(4).其中气泡发生装置的气泡出口的位置靠近固定基板或基架或导流套管,气泡易聚集在壁面附近往上运动,那么其他的截面积则没有或很少的气泡,在使用中易造成曝气不均匀的问题,导致气体溶解于水中的效率降低、损失大;尤其是单个曝气装置的截面面积过大时,此问题更加严重;
18.(5).现有技术中由于曝气设备形状结构及结构的横截面长宽比过大的问题,气提效应形成的循环水的定向推力不足、水循环量不大、充氧效果不好。
19.(6).现有设备当需要将设备内的切割丝及装置内的垃圾进行冲刷的时候需要额外增加气体压力,使气体将装置内的垃圾冲刷出来。
20.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在气体溶解于水中的曝气方面,传统底曝在水深五六米的时候充氧效率最高,水深过深或者过浅效率都不行,尤其是深水曝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果非常卓越,但能耗非常高导致推广受到极大的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2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至少解决以上背景技术中提到任一现有问题。
2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包括:
23.导流主体,具有至少一个过流通道;
24.切割丝,至少三条,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内,所述切割丝的至少一端与所述导流主体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
25.输气管,所述输气管至少具有第一出气部,该第一出气部处于所述过流通道的下方且至少部分与所述过流通道垂直重叠,所述第一出气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出气口;
26.延长管,与所述过流通道连通,所述延长管与所述导流主体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
27.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删除所述延长管,将所述第一出气部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竖直方向的中部或上部或下部。
28.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以下任意其一:
29.(1).删除所述延长管,其中所述第一出气口位于所述过流通道的横截面的中部;
30.(2).保留所述延长管,其中所述第一出气口位于所述过流通道的横截面的中部。
31.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第二出气部,该第二出气部处于所述第一出气部的下方;
32.所述第二出气部具有第二出气口。
33.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第二出气部与所述输气管连通。
34.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过滤罩,该过滤罩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于所述第一出气部,所述过滤罩完全包裹或封闭所述第一出气口。
35.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方形,其中方形的长宽比为3:1以内;
36.至少三条所述切割丝为相等长度,且处于平行设置。
37.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圆形;
38.至少三条所述切割丝处于放射状分布或平行设置。
39.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至少三条所述切割丝具有至少两种不同长度。
40.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基板,所述切割丝固定连接于所述基板;所述基板可拆卸安装于所述过流通道。
41.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其中所述的第一出气部和第二出气部优选为采用与输气管连通的管道代替。
4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包括上述任一条所述的气泡切割装置,以及以下任意其一:
43.(1).所述导流主体具有至少两个过流通道,至少两个过流通道可排列组合为汉字或字母或符号或图案或几何形状;
44.(2).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每一个所述导流主体分别具有至少一个所述过流通道,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可排列组合为汉字或字母或符号或图案或几何形状。
45.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主管,每一个所述过流通道连通的所述输气管与所述主管连通。
46.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输气管和/或所述主管设有流体开关。
47.作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浮体或支架,
48.所述导流主体与所述浮体或所述支架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
49.有益效果
50.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及气泡切割系统分别至少具有以下创新优点:
51.1、一方面,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过流通道内设置切割丝,使气泡切割以及气体溶解于水体中的效率提高;解决了传统的底曝曝气头成本高、体积大、过水阻力大、循环量小、效率低、气损大和损失效率高的问题。
52.另一方面,其中设置的与过流通道连通的延长管,至少带来了以下两方面的优势:
53.优势一:可使得在使用中通过延长管实现水体内上下不同深度的水实现较好的循环,水体浅层和深层的循环流动,使气泡切割溶解(曝气)可以进一步更加充分,从而最大化提高效率;至少解决了现有上下水体的交换混合以及效率低、曝气不充分的问题;
54.优势二:采用延长管能够达到现有所有或大多数底曝不可能达到的曝气效果,那就是充氧效率跟水深无关!传统底曝在水深五六米的时候充氧效率最高,水深过深或者过浅效率都不行,尤其是深水曝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果非常卓越,但能耗非常高导致推广受到极大的限制,而本发明加了延长管之后,延长管的端部可以处于水中底部,当过流通道的气液流向上涌出时,自然的通过延长管将底部的水体向上吸,因此在正常的上下水体循环过程中实现了有别于传统底曝的效果,使本发明其充氧效率跟水深无关,水深1米跟水深100米,其充氧效率一样。
55.2.通过删除延长管,将第一出气部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竖直方向的中部或上部或下部,从而使得可以在减少延长管这一部件的情况下,实现等同的功能,也就是:使得在使用中通过延长管实现水体内上下不同深度的水实现较好的循环,水体浅层和深层的循环流动,使气泡切割溶解(曝气)可以进一步更加充分,从而最大化提高效率。至少解决了现有技术无法较好的使水体上下层循环的问题。
56.3.无论是删除延长管或保留延长管,重在在于将其中的第一出气口设置于过流通道的横截面的中部,从而使第一出气口向外的气泡在水中大部分是处于过流通道的横截面的中部向上运动,从而使气泡刚好被切割丝所切割,整体气泡溶解于水中的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解决了气泡易聚集在壁面附近往上运动,造成不均匀、效率降低、损失大的问题。
57.4.通过设置的第二出气部和第二出气口,使得当过流通道或切割丝在积累垃圾时可以通过第二出气口增加出气量,使垃圾随气液流向上带走;解决现有不方便清理垃圾问题。
58.5.通过在第一出气部设置覆盖或包裹第一出气口的过滤罩,从而可以起到阻止颗粒物进入第一出气口,并且在第一出气口正常向外出气的时候颗粒物在气流的推动下又可以被气体冲出来。从而解决了如果在本装置中使用传统的曝气头,成本高,体积大,气损大,寿命短,并且当曝气停止后颗粒物或灰尘或垃圾容易将孔堵塞且不易清理的问题。
59.6.当过渡通道为方形时,平行设置的切割丝使气泡切割更均匀。
60.7.其中过流通道的横截面的长宽比为3:1以内,可更好的在实际应用中使气泡处于过流通道的中部,使气泡切割效率更高,从而解决现有气提效应形成的循环水的定向推力不足、水循环量不大、充氧效果不好的问题。
61.8.通过将过流通道设置为圆形结构,并且切割丝可以设置为放射状分布或平行分布两种方案;
62.切割丝放射状分布的优点是,生产效率很高,是切割丝间距均匀布置的方形结构的十几倍到几十倍的生产效率,且成本更低,但充氧效率不如方形结构,这是因为圆形结构的切割丝呈放射状,不同的切割丝之间的间距有大有小,太小的地方气泡容易融合,太大的地方气泡切割效率和次数不够多;当对充氧效率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但比传统最先进的底曝要高一些时,可以采用切割丝放射状分布结构;
63.切割丝平行设置的优点是,切割丝水平均匀布置则效率会比方形结构的过流通道的效率要高一些,因为此时的气液两相流定向推力更大,水的循环量更大,充氧效果更好;并且较方形结构的过流通道相比,更加进一步使第一出气口的位置对应过流通道的正中心,避免气泡会贴近任意一个侧面向上流动的情况。
64.9.通过将所述切割丝设置为具有至少两种不同的长度,因此可填充于放射状设置
切割丝而造成的圆心位置和边沿位置切割丝之间的间距不一的问题,再次进一步的提高气体溶解效率,更进一步提高解决现有气提效应形成的循环水的定向推力不足、水循环量不大、充氧效果不好的问题。
65.10.通过增加的基板,将切割丝安装于基板,再间接通过基板将切割丝安装于过流通道内,从而可以实现当过流通道内或切割丝上面有不易清除的垃圾时,可以取下基板进行清理,进一步提高方便清理垃圾的作用;同时也方便当切割丝老化时进行更换。
66.11.通过将一个导流主体设置为具有多个过流通道2,使多个过流通道2排列组合为汉字或字母或符号或图案或几何形状,从而实现了多个气泡切割装置的组合,使其可针对所要使用的环境的不同,因地制宜,提高了上下水体的循环效率、也提高了气泡切割(气泡溶解于水中)的效率;解决了现有设备在具体应用组合方面无较好的方案,并且同样对于上下水体的交换混合效率或速度不高的问题。
67.12.通过主管的设置,使得当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可以通过同一条主管连接输气管对所有的过流通道进行输送气体,解决了对多个导流主体进行统一供气的问题。
68.13.通过设置流体开关的方式,使得在主管12内的气体流量不变的情况可,可以实现关闭其中另外的流体开关13,使输送到指定的导流主体1内的气体压力增加,以此实现无需特意加大供气量的情况下对指定过流通道2内积累的垃圾起到加大气体压力进行冲刷的作用。解决了现有设备在冲刷掉过流通道内积累的垃圾时需要单独加大进气压力的问题。
69.14.通过增加浮体或支架,使得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所要使用的工作场景的不同,实现漂浮在水面工作或是通过支架固定在水中工作;解决了现有设备不能灵活应用于不同的工作场景的问题。
70.15.在产品使用寿命方面,本实用新型第一出气部和第二出气部通过管道代替,与现有市面上传统的曝气头相比,使命寿命大大延长,成本低,并且方便清理,垃圾不易堵塞,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曝气效率不会有大的变化或下降。
附图说明
71.图1是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72.图2是图1的侧面示意图;
73.图3是图1的正面示意图;
74.图4是图1的俯视示意图;
75.图5是图2中“a”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76.图6是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另一方案的立体示意图;
77.图7是图6的俯视示意图;
78.图8是图7中“a-a”位置的剖面示意图;
79.图9是图6的局部分解示意图;
80.图10是图7中“b”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81.图11是图8中“c”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82.图12是图9中“d”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83.图13是本实用新型“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圆形时,部件“切割丝”的位置分布示意图;
84.图14是本实用新型“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圆形时,部件“切割丝”的另一实施方案的位置分布示意图;
85.图15是本实用新型“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圆形时,部件“切割丝”的另一实施方案的位置分布示意图;
86.图16是本实用新型“过流通道”的横截面为圆形时,部件“切割丝”的另一实施方案的位置分布示意图;
87.图17是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导流主体”的组合示意图;
88.图18是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89.图19是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导流主体”的另一组合方式以及增加“浮体”的整体示意图。
90.图中:1.导流主体,2.过流通道,3.切割丝,4.输气管,5.第一出气部,6.第一出气口,7.延长管,8.第二出气部,9.第二出气口,10.过滤罩,11.基板,12.主管,13.流体开关,14.浮体,15.定位槽,16.定位孔。
具体实施方式
91.为了使得本公开的技术方案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文中将结合本公开具体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92.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同的部件。需要说明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公开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93.基于所描述的本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94.实施例1
95.如图1至5所示,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包括:导流主体1,该导流主体1具有至少一个过流通道2,所述过流通道2竖直贯穿所述导流主体1的上下两端。附图1展示了导流主体1的立体示意结构,其中附图中的导流主体1内部绘制的过流通道2为多个、且并排设置;
96.切割丝3,至少三条,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2内,所述切割丝3的至少一端与所述导流主体1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图1及图4绘制了切割丝3的示例性实施方案,至少三条(多条)平行设置、且切割丝3位于过流通道2的内部,至少三条平行设置的切割丝3的间隙大小在实际制造中不得低于3毫米,否则气泡融合,当然,若不需要过高效率的情况下,也间隙也可以进行一些调整;所述的切割丝3的一端固定于导流主体1,其固定的位置不限,可与导流主体1的任意一侧进行固定,切割丝3的另一端不固定,但尽量抵接过流通道2的边沿,以避免有切割丝3遗漏的切不到的气泡;切割丝3优选的材料是弹簧钢直条硬钢丝,当然还可以选用其他各种金属丝、塑料或各种高分子材料且具备弹性的丝皆可;
97.输气管4,所述输气管4至少具有第一出气部5,该第一出气部5处于所述过流通道2的下方且至少部分与所述过流通道2垂直重叠,其中第一出气部5的优选实施方式是采用与输气管4连通的管道代替,当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不仅限于此,还可以利用在导流主体1本体设置内部通道或安装其他类型出气管的方式来代替第一出气部5,图2、图3展示了输气管4们于导流主休1的侧面,输气管4连通有处于导流主体1内的第一出气部5,图2和图5展
示了第一出气部5位于过流通道2的下方、且至少部分与过流通道2重叠;所述第一出气部5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出气口6,见附图8的示例性优选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优选采用在第一出气部5上面设置出气孔来作为所述的第一出气口6,同时该第一出气口6(出气孔)的直径为3毫米或以上,并且第一出气口6的数量也是至少有多个;另一方面直径为3毫米或以上可以避免传统曝气头容易堵塞容易损坏体积过大和气损大的问题,大气孔出气几乎不损坏、不堵塞,虽然第一出气口6若过大会使出去的气泡也大,但出去的大气泡在切割丝3的切割作用下会变成小气泡,因此第一出气口6的直径在3毫米或以上是优选的能同时在防堵塞和气体切割溶解效率两个方面之间较理想的值;当然在实际使用中,所述第一出气口6的直径并非固定,还可以大于或小于该数值;当然所述第一出气口6也可以替换为第一出气部5管身的管口或是替换为第一出气部5表面设置的槽状孔或其他类型的孔,只要是在第一出气部5上面设置用于出气的部件都属于第一出气口6,在此就不再赘述;同时图2和图3展示了每一个过流通道2连通的输气管4之间相连通;
98.延长管7,与所述过流通道2连通,所述延长管7与所述这导流主体1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附图1、图2、图3、图5分别展示了延长管7的安装位置;其中延长管7的形状结构不限,其主要用于使过流通道2的底部可以得到延长,该延长管7的具体长度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河流、水库、池塘、水池等具体工作环境的水深需要而选用不同长度(高度)的延长管7。
99.其中第一出气部5和输气管4优选采用塑料管或者钢管,不仅成本低,压力损失小,而且寿命长,并且占的过水截面积也小。
100.实施例2
101.如附图6-10;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装置,其实施方案整体大部分与前文所述的实施例1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在前文实施例1的基础上删除其中所述延长管7,将所述第一出气部5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2竖直方向的中部或上部或下部,图8展示了第一出气部5位于过流通道2(同时也是导流主体1)的中部。
102.也可以理解就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延长管7删除后,把导流主体1自身的尺寸(高度)加长,同时将第一出气部5的位置由实施例1当中描述的处于过流通道2的下方更改至处于过流通道2的中间部位或上方或下方部位,从而实现利用导流主体1的主体下方可以等同替代所述的延长管7。
103.实施例3
104.本实施例3包含前文的实施例1和实施例2的全部或至少部分内容,在其基础上,与实施例1和实施例2的不同之处在于包括两个方案:
105.方案一:删除所述延长管7,其中所述第一出气口6位于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的中部,图7、图8、图10和图11(其中图10由于第一出气口6和切割丝3刚好重叠,因此被切割丝3遮挡,暂无法看到;主要以图11为准)都分别从俯视角度和正面角度展示了第一出气口6由至少一个以上出气孔构成,其位置处于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的中部;所述第一出气口6在实施中不仅限于孔状结构,还可以替换为其他形状,只要是可用于供气体流通都属于第一出气口6,此处不再赘述;
106.方案二:在上述方案一的基础上,差异仅在于保留所述延长管7,其中所述第一出气口6位于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的中部。
107.以上作用在于:水中的气泡四周在距离壁面(过流通道2的壁面)较远的情况下气泡有自动向中心聚集成圆柱状往上运动的趋势(即使第一出气口6是长条状的也是如此),因此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长宽比不宜过大。气泡运动还有一个特性,当气泡很近的地方有平面的物体呈竖直或略微有些角度放置,气泡有贴着壁面运动的特性,当第一出气口6若贴近壁面布置时,气泡会聚集在壁面附近往上运动,那么其他的截面积则会没有或很少气泡,造成整体气泡在过流通道2内不均匀,切割丝3的切割效率也降低,造成水中气体溶解效率降低,因此,将第一出气口6设置于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中部则可以改变这一问题。
108.实施例4
109.本实施例4包括前文实施例1至实施例3的全部方案或任一方案,并在其基础上,包括第二出气部8,该第二出气部8处于所述第一出气部5的下方(若竖直下方则更好);所述第二出气部8具有第二出气口9。图5、图8及图11分别都展示了不同实施例中设置的第二出气部8和第二出气口9。
110.所述第二出气口9的直径或过流量大于所述第一出气口6。
111.其中第二出气部8和第一出气部5优选与同一个输气管4连通,当正常工作时,输气管4与外部泵气设备相连(此处所述的外部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气泵、空压机等常规设备,由于是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赘述),当外部泵气设备输入的气量及流速较小时,只有第一出气部5的第一出气口6向外产生气泡,第二出气部8的第二出气口9由于位置 低于第一出气部,此时被液体封闭;当过流通道2内若在使用中堆积有垃圾时,则可以增加输气管4的进气压力、进气量和进气流速,使气体可以克服液位压力差,同时从下方第二出气部8的第二出气口9大量排出,使大量的气体可以快速的将切割丝3上面以及过流通道2内积累的垃圾随气液流向上带出。
112.当然,所述第二出气部8与第一出气部5之间也可以分别与不同的输气管4连通,使得便于更好的控制第二出气口9的出气量。
113.还包括过滤罩10,该过滤罩10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于所述第一出气部5,所述过滤罩10完全包裹或封闭所述第一出气口6。图8展示了处于过流通道2内安装于第一出气部5外的过滤罩10的剖面结构,以及图9展示了过滤罩10分解后的立体示意图。其中过滤罩10可以采用柔性的过滤海绵或纱布或过滤网或其他网状结构且具备过滤性能的材料都可以,此为现有技术,不再多余赘述。
114.实施例5
115.本实施例5在前文所述的实施例1至实施例4的基础上,包含其所有实施方式或包括任一实施方案的内容,并在其基础之上,其中不同之处在于:
116.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方形,其中方形的长宽比为3:1以内,参照附图4、图7和图10分别给出了过流通道2为方形横截面的方案;当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方形时,其中的至少三条(全部或多条)所述切割丝3为相等长度,且处于平行设置。
117.由于第一出气口6位于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的中部,方可使第一出气口6送出的气泡更好的处于过流通道2的中间,使效率更高,因此当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方形时,可采用正方形,若为长方形,则长宽比不宜过高,宜控制在3:1以内。
118.因此,除方形以外,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还可以为圆形,当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圆形时,至少三条所述切割丝3可处于放射状分布或平行设置。在实际应用中,所述切割丝3的
数量为三条以上,图13、图14和图15分别展示了当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圆形时,数量众多的其中切割丝3以放射状分布并设置于所述过流通道2内;图16展示了所述切割丝3为平行状态设置于过流通道2内。
119.以及至少三条所述切割丝3分别具有至少两种不同长度。图15和图16展示了具有至少两种不同长度的切割丝3的实施效果。由于放射状的分布,从而使每两个切割丝3之间形成的是一个扇形的空白区域,这个空白区域会使间隙较大,会影响效率,因此通过设置切割丝3具有至少两种不同的长度,长度短的切割丝3则可以填充于扇形间隙处,防止出现间隙大的地方气泡切割次数少的问题;图15展示了切割丝3放射状分布、且具有至少两种不同长度的示意结构。其中图16展示了将不同长度的切割丝3平行设置于圆形结构的过流通道2内的方案。
120.实施例6
121.本实施例6包含前文所述的实施例1至实施例全部或任一实施方案的基础之上,其中不同之处在于:包括基板11,所述切割丝3固定连接于所述基板11;所述基板11可拆卸安装于所述过流通道2。图9和图12展示了当过流通道2为方形结构时,所述基板11同样为方形的示意结构图。而当所述过流通道2的横截面为圆形结构时,其实施方案在于基板11也同样为一个与其吻合的圆形结构,并且可将图13至图16展示的任意一种切割丝3的位置分布方案所示的切割丝3都先固定安装于所述基板11,再将切割丝3通过基板11间接的固定安装于所述过流通道2内。
122.其中基板11与导流主体1(也就是安装于过流通道2)的具体方式在于如图9和图12所示,导流主体1(也就是过流通道2的内壁)设置有定位槽15,导流主体1的侧面设有与定位槽15连通的定位孔16,所述的基板11可通过定位槽15滑动安装,最终通过在定位孔16内安装螺钉进行固定。
123.其中导流主体1内部可设置为本身就具有过流通道2的结构,或可以在导流主体1的内部设置一个长方形的大的通孔,再通过安装于内部的基板11将其内部的通孔间隔分为多个过流通道2。
124.另一方面,所述的定位槽15和定位孔16并非必须,在实际生产中,只要是能够使基板11固定的结构,都可以删除零件该实施方案所述的定位槽15和定位孔16。
125.实施例7
126.如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包括气泡切割装置,即前文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全部方案或至少部分方案;以及还包括以下任意其一:
127.(1).所述导流主体1具有至少两个过流通道2,至少两个过流通道2可排列组合为汉字或字母或符号或图案或几何形状;图4和图7展示了一个导流主体1内设置两个以上过流通道2,并且两个以上的过流通道2排列形成了“一”字形。图17展示了一个导流主体1合并组合为一个“口”字形。
128.(2).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1,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1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每一个所述导流主体1分别具有至少一个所述过流通道2,至少两个所述导流主体1可排列组合为汉字或字母或符号或图案或几何形状。也就是在图4和图7的基础上,可将其更改为多个导流主体1组合为“一”字形,或将图17的“口”字形由多个导流主体1组合而成;以及图19展示了多个导流主体1可组合为其他几何样式。
129.但无论何种形成的组合,在实施中都需保持过流通道2至少有一个面是与其他过流通道2或导流主体1本身不连接,以使过流通道2内部由气泡带动向上走的气液在上升至液面后可以快速的由其侧面向下流动,实现加速上下水体的循环。
130.包括主管12,每一个所述过流通道2连通的所述输气管4与所述主管12连通。图17和图19展示了多个导流主体1进行拼接组合的方案,其中图18展示了其中每一个导流主体1都设有多个过流通道2,以及每一个导流主体1连接的输气管都与主管12相连通,使得主管12的气体可通过输气管4传送到每一个过流通道2。
131.所述输气管4和/或所述主管12设有流体开关13。图18展示了每一个输气管4都设置有流体开关13,并且展示了当导流主体1数量较多时,可将其进行分组的方案,可将每三个一组进行控制(当然,还可以改为每两个或每四个、五个或更多为一组),每一组上面都设置一个总的流体开关13。
132.包括浮体14或支架,所述导水管与所述浮体14或所述支架之间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图19展示了在多个组合的导流主体1上面增加浮体14的结构布置示意图。其中所述的支架在图中未绘制,该支架的具体结构及形式不限,可采用固定于施工现场的水中的固定桩或框架,或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升降支架,用于使调节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位于水体中的位置高低,具体现有各种类型的支架不胜枚举,在此不再赘述。以及其中的浮体14,也可以通过采用不同浮力大小的目标产品来替代,或是利用充气阀来作为浮体14皆可,同时可以通过不同浮力大小的产品或是对充气阀充入不同量的气体,以此也可以实现控制本实用新型气泡切割系统位于水体中的位置高低。
133.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一”或者“该”等类似词语也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并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134.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随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附图获取其他的实施例,以及任何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基础上的改动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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