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香油选籽专用筛选除杂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64600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去原料中杂质的设备,具体涉及一种香油选籽专用筛选除杂机。



背景技术:

为了满足人们对小磨香油的需要,保证生产香油的品质足够好,在加工之前必须进行筛选除杂。原料通常和碎叶、秸秆屑、碎石、尘土等杂质混杂在一起,而且若原料粒小,给筛选工作带来麻烦,目前,仍采用处于手工方式筛选,这种筛选方法效率低,工人劳动强度大,且筛选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大规模生产加工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香油选籽专用筛选除杂机,它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易于大规模推广应用。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香油选籽专用筛选除杂机,包括支撑座,所述的支撑座上端固定连接横板,所述的横板上设有电机,所述的电机通过曲柄连接支臂,所述的支臂上设有转轴,所述的转轴通过轴承连接限位齿轮,所述的限位齿轮位于限位齿条滑道内,所述的限位齿条滑道一端固定在横板底端,另一端固定在支撑座上,所述的支臂活动连接杂物筛,所述的杂物筛上还设有联动杆,所述的联动杆上端通过吊耳连接横板,所述的杂物筛上方设有接料斗,所述的接料斗位于横板上,所述的接料斗正上方设有导料机构,所述的导料机构下端连接料仓,所述的导料机构上设有驱动机构,所述的杂物筛下方设有尘土筛,所述的杂物筛和尘土筛通过连接杆连接,所述的尘土筛下方设有收集槽。

所述的限位齿条滑道成倾斜状。

所述的收集槽摆放于尘土筛正下方。

所述的杂物筛上设有筛网,所述的筛网上设有筛孔,所述的筛孔直径为4mm-5.5mm。

所述的尘土筛上设有筛网,所述的筛网上设有筛孔,所述的筛孔直径为1mm-2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杂物筛可以有效除去原料中的碎叶、秸秆屑、碎石等较大杂质, 再通过尘土筛过滤尘土等较小杂质,经过两道工序筛选后的原料完全满足加工小磨香油用的原料原料的要求,从而解决了目前人工方式筛选效率低下,工人劳动强度大的问题,也大大提高了筛选工作效率,另外在处理较大杂质时可通过限位齿轮移动使杂物筛成倾斜状,便于清理杂质,由于尘土筛与杂物筛联动,回收原料时可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减少劳动力,降低工作强度,可应用于规模化的加工生产小磨香油的生产需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参照附图,一种香油选籽专用筛选除杂机,包括支撑座10,所述的支撑座10上端固定连接横板4,所述的横板4上设有曲柄6,所述的曲柄6通过曲柄5连接支臂8,所述的支臂8上设有转轴,所述的转轴通过轴承连接限位齿轮7,所述的限位齿轮7位于限位齿条滑道9内,所述的限位齿条滑道9一端固定在横板4底端,另一端固定在支撑座10上,所述的支臂8活动连接杂物筛12,所述的杂物筛12上还设有联动杆16,所述的联动杆16上端通过吊耳17连接横板4,所述的杂物筛12上方设有接料斗3,所述的接料斗3位于横板4上,所述的接料斗3正上方设有导料机构1,所述的导料机构1下端连接料仓15,所述的导料机构1上设有驱动机构2,所述的杂物筛12下方设有尘土筛11,所述的杂物筛12和尘土筛11通过连接杆13连接,所述的尘土筛11下方设有收集槽14。

所述的限位齿条滑道9成倾斜状。

所述的收集槽14摆放于尘土筛11正下方。

所述的杂物筛12上设有筛网,所述的筛网上设有筛孔,所述的筛孔直径为4mm-5.5mm。

所述的尘土筛11上设有筛网,所述的筛网上设有筛孔,所述的筛孔直径为1mm-2mm。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将未处理的原料放入料仓15内,驱动机构2将料仓15内的原料通过导料机构1传送至接料斗3,从而进入杂物筛12,通过曲柄6带动曲柄5运动,曲柄5驱动支臂8摇摆,可过滤较大的碎叶、秸秆屑、碎石杂等物,使原料及尘土等较小杂质落入尘土筛11,曲柄6继续工作,使原料中的尘土过滤至收集槽14内,回收原料及杂物时,限位齿轮7带动支臂8上移,使筛网成倾斜状,便于收集回收。

本实用新型通过杂物筛12可以有效除去原料中的碎叶、秸秆屑、碎石等较大杂质, 再通过尘土筛11过滤尘土等较小杂质,经过两道工序筛选后的原料完全满足加工小磨香油用的原料原料的要求,从而解决了目前人工方式筛选效率低下,工人劳动强度大的问题,也大大提高了筛选工作效率,另外在处理较大杂质时可通过限位齿轮7移动使杂物筛12成倾斜状,便于清理杂质,由于尘土筛11与杂物筛12联动,回收原料时可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减少劳动力,降低工作强度,可应用于规模化的加工生产小磨香油的生产需要。

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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