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84246发布日期:2019-04-03 01:30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磷肥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



背景技术:

复混肥是复混肥料的简称,是含有多种植物所需矿物质元素或其他养分的肥料。复混磷肥也就是以磷元素为主,混合了其他植物所需营养元素的肥料。复混磷肥生产过程中必然存在混合过程。以往的混合工艺通常在混合机或者搅拌机中完成。混合后再过筛去除团块和大颗粒。

过筛通常用滚筒筛进行,现有的滚筒筛通常是将滚筒装置倾斜安装于机架上。电动机经减速机与滚筒装置通过联轴器连接在一起,驱动滚筒装置绕其轴线转动。当物料进入滚筒装置后,由于滚筒装置的倾斜与转动,使筛面上的物料翻转与滚动,使合格物料经滚筒后端底部的出料口排出,不合格的物料(筛上产品)经滚筒尾部的排料口排出。

为了提高加工效率,需要设计一种综合混合机和滚筒筛功能的混合筛选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具备筛选混合功能的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包括筒体,所述筒体包括内筒和外筒,内筒设于外筒内,二者同轴设置,内筒的中心设有主轴,主轴贯穿内筒和外筒,外筒的两端设有与主轴配合的轴套,主轴通过轴承安装在支架上,主轴的右端设有第一从动带轮,第一从动带轮通过皮带连接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的第一主动带轮,外筒左端的轴套上设有第二从动带轮,第二从动带轮通过皮带连接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的第二主动带轮;内筒的筒壁上设有数个筛孔,内筒内部的主轴上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圆台部,两个圆台部直径较大的一端相互连接,圆台部以及圆台部两侧的主轴上设有数个搅拌叶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外筒的外周设有一个进出料斗,进出料斗内侧的外筒上开有外进出料口,外进出料口内侧的内筒上开有内进出料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主轴与轴套之间设有轴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内筒与外筒之间设有间隙。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外进出料口和内进出料口上均设有盖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利用内筒进行筛选和初步混合后再进入外筒再次混合,混合均匀度高,加工效率高,值得大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筒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筒体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复混磷肥混合筛选装置,包括筒体1,所述筒体1包括内筒2和外筒3,内筒2设于外筒3内,二者同轴设置,内筒2的中心设有主轴4,主轴4贯穿内筒2和外筒3,外筒3的两端设有与主轴4配合的轴套5,主轴4通过轴承安装在支架6上,主轴4的右端设有第一从动带轮7,第一从动带轮7通过皮带连接第一驱动电机8的输出轴上的第一主动带轮,外筒3左端的轴套5上设有第二从动带轮9,第二从动带轮9通过皮带连接第二驱动电机10的输出轴上的第二主动带轮;外筒3和内筒2分别通过第二驱动电机10和第一驱动电机8进行驱动,可同向转动也可逆向转动,转速可同步也可不同步。

内筒2的筒壁上设有数个筛孔,内筒2内部的主轴4上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圆台部11,两个圆台部11直径较大的一端相互连接,圆台部11以及圆台部11两侧的主轴4上设有数个搅拌叶片12。

进一步,主轴4与内筒2固定连接。

进一步,外筒3的外周设有一个进出料斗13,进出料斗13内侧的外筒3上开有外进出料口,外进出料口内侧的内筒2上开有内进出料口。

进一步,主轴4与轴套5之间设有轴承。

进一步,内筒2与外筒3之间设有间隙。

进一步,外进出料口和内进出料口上均设有盖板或其他开关门机构,在工作时封堵外进出料口和内进出料口。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其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设计同时能够旋转的内筒2和外筒3,其中内筒2进入初始物料,然后通过主轴4上的圆台部11进行分散,分散后再通过搅拌叶片12进行混合搅拌,混合的同时物料会通过内筒2的筛孔进入到外筒3内,然后再在外筒3内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通过出料斗排出,内筒2内部过滤出来的大颗粒再通过内进出料口和内进出料口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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