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柴油清净增效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5281发布日期:2019-02-19 18:55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柴油添加剂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柴油清净增效剂。



背景技术:

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比点燃式汽油发动机燃效高30%左右,因而广泛地用于大功率的柴油汽车和动力设备。但是,柴油发动机及其所用柴油,使得排放的尾气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特别是加速时,尾气中的pm微粒常常形成污染环境的大量黑烟。因此,本领域亟待开发出一种能解决柴油燃效不高、尾气污染严重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柴油清净增效剂,其用于柴油汽车和柴油动力发动机的柴油助燃时,能大大提高其燃效,使得尾气排放更加清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柴油清净增效剂,包含能够与柴油互溶的有机含氧物质以及二茂铁,所述二茂铁的含量占柴油清净增效剂总重量0.05%~0.5%的二茂铁,所述有机含氧物质的含量使得添加有该柴油清净增效剂的柴油产成品中内含氧重量至少达到2%。

本发明中,所选用的有机含氧物质应能保证其在柴油的储存、运输和应用状态下都能与柴油互溶,从而可确保本发明提供的柴油清净增效剂在储存、运输和应用状态下处于稳定状态,不会发生凝固、分层等现象;当本发明的柴油清净增效剂中有机含氧物质的含量使得添加有该柴油清净增效剂的柴油产成品中内含氧重量至少达到2%时,可使得柴油在使用过程充分燃烧(事实上,在实际应用中,添加到柴油中的增效剂使得内含氧重量越高越好,但考虑到原料成本,内含氧重量达到2%或稍高于2%即可,为此,本发明对内含氧重量的上限未作限定,但本领域人员根据需要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成本作适用的选择);此外,本发明采用了具有助燃消烟作用的二茂铁,其用量占总重量0.05%~0.5%时,可在发挥其最优效率的同时降低成本。

优选地,所述有机含氧物质选自醇类、醚类、酯类或其它有机含氧化合物的任一单个化合物或它们以任意比例混配所得的混合物。

优选地,所述醇类化合物为碳原子数为3以上的多碳醇,以及它们的异构体。

所述醇类化合物为闭口闪点小于55℃的丙醇、丁醇、戊醇以及它们的异构体。

优选地,所述碳原子数为6以上且闭口闪点大于55℃的多碳醇为己醇、庚醇、辛醇、壬醇和癸醇的液态多碳醇任一以及可溶于这些液态多碳醇的任一固态多碳醇。

优选地,所述醚类化合物为闭口闪点大于55℃的二甘醇二甲醚、二环己醚、异戊醚、乙二醇丁醚或二乙二醇醚。

优选地,所述酯类化合物为闭口闪点大于55℃的脂肪酸甲酯。

更优选地,脂肪酸甲酯为庚酸甲酯、辛酸甲酯、壬酸甲酯、癸酸甲酯、月桂酸甲酯、十四酸甲酯、十六酸甲酯或硬脂酸甲酯。

优选地,所述其它有机含氧化合物为闭口闪点大于55℃的氧杂茚(c8h6o)或环己酮(c6h10o)。

事实上,若柴油清净增效剂含有闭口闪点小于55℃的有机含氧物质时,在不要求闪点高于55℃的场合,也可以替代柴油使用,起到清净增效的作用,因此,本发明中可以采用一些闭口闪点低于55℃的有机含氧物质。

本发明提供的柴油清净增效剂,添加到柴油中以后,与未添加前相比,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完全可以替代符合标准的《车用柴油》使用,并且起到清净增效的作用;某些柴油清净增效剂产品,除了闭口闪点允许低于55℃以外(适用于不要求闪点高于55℃的场合),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车用柴油》标准gb19147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柴油清净增效剂用于柴油汽车和柴油动力发动机的柴油助燃时,能大大提高其燃效,与未添加本发明的清净增效剂的柴油相比,本发明可使得排放尾气中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25%以上,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20%以上、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15%以上。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取市售辛醇(分子式ch3(ch2)7oh,内含氧为12.3%)20千克和市售二茂铁100克,搅拌互溶成为柴油清净增效剂。

取符合标准gb19147要求的车用柴油79.9千克,加入此柴油清净增效剂20.1千克后的产成品,内含氧为2.46%,符合内含氧比例达到2%以上的要求;该产成品中的二茂铁含量由0.5%稀释到0.1%,符合产成品中二茂铁含量0.05%以上的要求。

经“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4100qbgl柴油机使用试验,与未添加此柴油清净增效剂以前相比,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26%。尾气检测表明,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35%、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23%。检验表明,其闪点和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

实施例2

取市售辛醇(分子式ch3(ch2)7oh,内含氧为12.3%)10千克、市售己醇(分子式ch3(ch2)5oh,内含氧为15.7%)10千克、市售二茂铁100克,搅拌互溶成为柴油清净增效剂。

取符合标准gb19147要求的车用柴油79.9千克,加入此柴油清净增效剂20.1千克后的产成品,内含氧为2.8%,符合内含氧比例达到2%以上的要求;该产成品中的二茂铁含量由0.5%稀释到0.1%,符合产成品中二茂铁含量0.05%以上的要求。

经“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4100qbgl柴油机使用试验,与未添加前相比,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28%。尾气检测表明,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40%、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26%。检验表明,其闪点和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

实施例3

取市售辛醇(分子式ch3(ch2)7oh,内含氧为12.3%)10千克、市售二甘醇二甲醚(分子式c6h14o3,内含氧为35.8%)10千克、市售二茂铁100克,搅拌互溶成为柴油清净增效剂。

取符合标准gb19147要求的车用柴油79.9千克,加入此柴油清净增效剂20.1千克后的产成品,内含氧为4.81%,符合内含氧比例达到2%以上的要求;该产成品中的二茂铁含量由0.5%稀释到0.1%,符合产成品中二茂铁含量0.05%以上的要求。

经“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4100qbgl柴油机使用试验,与未添加前相比,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40%。尾气检测表明,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54%、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45%。检验表明,其闪点和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

实施例4

取市售己醇(分子式ch3(ch2)5oh,内含氧为15.7%)10千克、市售脂肪酸甲酯(分子式c19h36o2,内含氧10.8%)10千克,市售二茂铁200克,搅拌互溶成为柴油清净增效剂。

取符合标准gb19147要求的车用柴油79.8千克,加入此柴油清净增效剂20.2千克后的产成品,内含氧为2.65%,符合内含氧比例达到2%以上的要求;该产成品中的二茂铁含量由1%稀释到0.2%,符合产成品中二茂铁含量0.05%以上的要求。

经“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4100qbgl柴油机使用试验,与未添加前相比,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26%。尾气检测表明,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23%、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16%。检验表明,其闪点和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

实施例5

取市售碳酸二甲酯(分子式(ch3)2co3,内含氧为53.3%)5千克、市售二茂铁100克,搅拌互溶成为柴油清净增效剂。

取符合标准gb19147要求的车用柴油94.9千克,加入此柴油清净增效剂5.1千克后的产成品,内含氧为2.67%,符合内含氧比例达到2%以上的要求;该产成品中的二茂铁含量由0.5%稀释到0.1%,符合产成品中二茂铁含量0.05%以上的要求。

经“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4100qbgl柴油机使用试验,与未添加前相比,自由加速烟度平均下降30%。尾气检测表明,不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含量下降26%、碳氢化合物含量下降18%。检验表明,其闭口闪点为21℃,其它各项质量指标,仍然符合gb19147《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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