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114885阅读:30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C10L类,涉及一种易点燃、加有添加物的混合型煤。
目前,国内外适于野炊用的烧烤炭,一般由混合煤制造,特点是易燃、少烟、小气味。通过中国专利局检索,查到了一篇申请号为88100233.X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它公开了一种“上点火易燃炭”,这种易燃炭由上点火层和下本体层组成,其组份是不粘煤、锯末炭、生锯末、烟煤、硝酸钡和硝酸钾、有机粘结剂。优点是一根火柴就可点燃,且燃烧时间较长。但是没有一篇专利文献上所公开的固体燃料全面满足上火时间短,无烟无味、无污染,特别是火焰连续、所用原料完全无毒、产品骨架性更是没有文献进一步的公开。(见中国专利局检索报告)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它上火时间短、无烟、无味、无污染且火焰连接、所用原料无毒、燃烧骨架好。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本发明由上引火层和上引火层下面的本体层组成。各层的组份为(1)上引火层a、不粘煤 22%~25%(重量比)b、硝酸锶和硝酸钠 26%~30%(重量比)c、木炭粉 47%~50%(重量比)
d、有机粘合剂 1%~3%(重量比)以上各组份的总和为100%(重量比)(2)本体层a、不粘煤 40%~47%(重量比)b、无烟煤 45%~50%(重量比)c、硝酸钠 0.5%~1%(重量比)d、黄粘土 5%~8%(重量比)e、淀粉 2.5%~3%(重量比)以上各组份的总和为100%(重量比)本发明的上引火层采用无毒的硝酸锶和硝酸钠作为氧化剂,实现了成品本身及使用过程的无毒性的国际市场要求;氧化剂的比例在26%~30%之间,试验证明这个比例既满足了快速点燃本体层的要求,又不至产生由于氧化剂过量的刺目白色闪光和刺鼻气味,并且成本最低;试验还证明硝酸锶与硝酸钠之比在10∶3~10∶4间引火效果最佳;助燃材料选用木炭粉,助燃引火效果好且无烟。
本发明的本体层以无烟煤和不粘煤为主,由于无烟煤含硫量很低,SQ小于0.3%,这样成品的SQ小于0.35%,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程度(减少约10倍),在燃烧过程中无煤、无味;在本体层中加入少量的硝酸钠,硝酸钠与无烟煤、不粘煤等配合燃烧,使得燃烧过程中,火焰连续稳定;在本体层中还加入了5%~8%的黄粘土,产品成形骨架好,便于运输与携带,且有很好的燃烧骨架。
在本发明的本体层中,没有生锯末和烟煤等易产生污染的原料,且不含锯末、生锯末等速燃低热值材料,因而提高了产品的火焰稳定性,延长了单位体积的使用时间。
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本发明具有可用一根火柴点燃,且上火时间短;燃烧时无烟、无味、无污染,且火焰连续、稳定;所用原料无毒;成品坚实,燃烧骨架好,便于运输携带。(本发明与现有技术对比见附表)附图的图面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烧烤炭。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之一的组份是上引火层的组份重量比为硝酸锶20%;硝酸钠6%;木炭粉50%;不粘煤22%,有机粘合剂2%,用淀粉。上述各组份总和为100%(重量比),重量为150克。
本体层的组份重量比为不粘煤41.5%;无烟煤50%,选用Af为7%~10%的优质无烟煤;硝酸钠0.5%;黄粘土5%;淀粉3%。上述各组份总和为100%(重量比),重量为500克。
本发明的实施例之二的组份为上引火层的组份重量比为不粘煤22%;硝酸锶20%;硝酸钠8%;
木炭粉48%;淀粉或羧酸基纤维素2%。上述各组份总和为100%(重量比),重量为150克。
本体层的组份重量比为不粘煤47%;无烟煤45.5%;硝酸钠0.5%;黄粘土5%;淀粉或羧酸基纤维素2%。上述各组份总和为100%(重量比),重量为500克。
本发明-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是通过以下工序过程制造的。
(1)粉碎把无烟煤、不粘煤、木炭、硝酸基氧化剂、黄粘土分别用粉碎机粉碎到40~60目;
(2)配料按本发明的实施例一或二的引火层和本体层的重量比,对引火层和本体层分别配料,余量为不粘煤;
(3)混碾捏合把引火层和本体层的配料分装进各自的轮碾机,然后加入淀粉与水的比为1∶5的水淀粉合剂,进行混碾捏合,捏合后的半成品水份控制在23%~25%;
(4)成型把捏合后的半成品分别进入成型机各自的料斗,二次投料一次冲压成型;
(5)烘干将成型后的烧烤炭用专用车送入温度为95℃~100℃的干燥窑中,静态热风干燥,经过加热通风排潮过程,使烧烤炭含水份小于2.5%。
经上述工艺制成的烧烤炭,用同一炉具与国内同类产品、近似产品(易燃型煤)及国外质量标准比较见附表。
本发明实施例为方形外形,边长125mm,引火层1位于本体层2上,它们的接触面为球面形,引火层向外凸起,本体层向内凹。正面有∮=12mm的通孔20个,十字通孔5个(见图1)。本发明上引火层重150克~200克,本体层重400克~600克。
权利要求
1.一种可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有上引火层和本体层组成,其特征在于(1)上引火层的组份为a、不粘煤 22%~25%(重量比)b、硝酸锶和硝酸钠 26%~30%(重量比)c、木炭粉 47%~50%(重量比)d、有机粘合剂 1%~3%(重量比)以上各组份的总和为100%(重量比)(2)本体层a、不粘煤 40%~47%(重量比)b、无烟煤 45%~50%(重量比)c、硝酸钠 0.5%~1%(重量比)d、黄粘土 5%~8%(重量比)e、淀粉2.5%~3%(重量比)以上各组份的总和为100%(重量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其特征在于上引火层的硝酸锶和硝酸钠的重量比为10∶3~10∶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其特征在于上引火层和本体层的接触面为球面,上引火层向外凸,本体层向内凹。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用火柴直接点燃的烧烤炭。该烧烤炭的组份是不粘煤、无烟煤、硝酸锶、硝酸钠、黄粘土、木炭粉的淀粉。本发明的特点是用一根火柴就可点燃,上火快,火焰连续、稳定,无烟、无味、无污染,本体无毒性物质,结构坚实、燃烧时间长。本产品适合于野炊,特别是直接烧制各种食品。
文档编号C10L5/38GK1058422SQ9110854
公开日1992年2月5日 申请日期1991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1991年8月30日
发明者马文光, 张万泉, 刘步青, 王译生, 王金铭, 杨子川, 周志诚, 孙大森 申请人:天津市煤建公司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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