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举反循环钻井钻具组合及井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22153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石油天然气钻修井工程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气举反循环钻井钻具组合及井口装置。



背景技术:

在常规的油气钻井作业中,钻井液从钻具内孔注入,流经钻头携带岩屑后,由环空循环返出地面,称之为正循环钻井。钻井液从环空注入,流经钻头携带岩屑后,由钻具内孔返出地面,称之为反循环钻井。通过钻井液循环将岩屑带出井筒防止卡钻是钻井液的主要功能之一,建立钻井液循环是钻井工程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钻井液在井筒内的液柱压力不高于地层压力是建立钻井液循环和不大量漏失的基础。但当钻遇极低压地层时,很难用降低钻井液密度方法来建立钻井液循环,岩屑无法循环出井筒,经常发生卡钻事故,给钻井工程带了来极大困难。

为了建立钻井液循环和减少漏失,产生了很多公知降低钻井液密度的方法,但还是没法在一些压力极低地层的井建立钻井液循环,从而无法实施钻井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一种气举反循环钻井钻具组合及井口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气举反循环钻井钻具组合及井口装置,包括旋转控制头、防喷器、四通、钻柱,所述钻柱包括依次从上到下方钻杆、旁通短节、双壁钻杆、混合短节、第二单壁钻杆、钻铤、钻头,所述旋转控制头、防喷器、四通依次套设在方钻杆上,所述双壁钻杆包括内管、外管,所述内管下端设有通孔,所述旁通短节上设有旁通孔,所述钻柱与四通之间设有气液封隔管,所述气液封隔管上端面位于防喷器与四通之间,所述旁通孔位于气液封隔管内,所述旋转控制头上设有进气通道。

进一步的是,所述第二单壁钻杆、钻铤之间设有沉砂管、第三单壁钻杆,所述第二单壁钻杆、沉砂管、第三单壁钻杆、钻铤依次连接。

进一步的是,所述气液封隔管上端设有凸台,所述四通上设有与凸台相匹配的凹槽,所述气液封隔管通过凸台安装在四通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钻柱上接入旁通短节、双壁钻杆,以及在井筒内添加气液封隔管,再结合气举反应技术,最后在低压地层井中建立钻井液循环,实现钻井液反循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1-方钻杆、2-旋转控制头、3-防喷器、4-四通、5-第一单壁钻杆、6-旁通短节、7-双壁钻杆、8-混合短节、9-第二单壁钻杆、10-钻铤、11-钻头、12-内管、13-外管、14-通孔、15-气液封隔管、16-旁通孔、17-进气通道、18-沉砂管、19-第三单壁钻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更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气举反循环钻井钻具组合及井口装置,包括旋转控制头2、防喷器3、四通4、钻柱,所述钻柱包括依次从上到下方钻杆1、旁通短节6、双壁钻杆7、混合短节8、第二单壁钻杆9、钻铤10、钻头11,方钻杆1、旁通短节6之间可设有第一单壁钻杆5,所述旋转控制头2、防喷器3、四通依次从上到下套设在方钻杆1上,所述双壁钻杆7包括内管12、外管13,所述内管12下端设有通孔14,所述旁通短节6上设有旁通孔16,所述钻柱与四通4之间设有气液封隔管15,气液封隔管15与钻柱之间具有间隙,形成环空,所述气液封隔管15上端面位于防喷器3与四通之间,所述旁通孔16位于气液封隔管15内,所述旋转控制头2上设有进气通道17。其中旋转控制头2与钻柱之间、防喷器3与钻柱之间均也具有间隙,形成环空;旋转控制头2、钻柱之间的环空与进气通道17相通,这样可使得高压气体从进气通道17进入后,可依次经过旋转控制头2与钻柱之间的环空、防喷器3与钻柱之间的环空、气液封隔管15与钻柱之间的环空。

本实用新型在实际钻井时,高压气体通过旋转控制头2上的进气通道17进入,再依次经过旋转控制头2与钻柱之间的环空、防喷器3与钻柱之间的环空、气液封隔管15与钻柱之间的环空;高压气体从旁通短节6上的旁通孔16进入到双壁钻杆7的内管12与外管13之间的环空,再从内管12下端的通孔14进入内管12内,高压气体在内管12内与钻井液混合并膨胀形成气举效应;此时钻柱内压力低于井筒压力,钻井液携带岩屑经钻头11、钻铤10、第二单壁钻杆9、混合短节8,在混合短节8内与高压气体混合后,再依次经过内管12、第一单壁钻杆5、方钻杆1后直接排放出;与此同时四通4两侧的管口加入钻井液,用来及时补充钻井液,形成钻井液循环。

为了避免大岩屑堵塞钻柱,因此,优选的实施方式是,所述第二单壁钻杆9、钻铤10之间设有沉砂管18、第三单壁钻杆19,所述第二单壁钻杆9、沉砂管18、第三单壁钻杆19、钻铤10依次连接。这样钻井液和大岩屑在沉砂管18内分离。

其中一种具体优选的实施方式是,所述气液封隔管15上端设有凸台,所述四通4上设有与凸台相匹配的凹槽,所述气液封隔管15通过凸台安装在四通4上。

以上所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通过上述实施例揭露,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变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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