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衬砌台车附着式振捣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63529阅读:15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衬砌台车附着式振捣器结构。



背景技术:

混凝土浇筑施工多年来一直立足于浇筑创新,研发了多种复杂有效的浇筑设备及工艺,但是与浇筑对应的振捣工艺却基本停滞不前,目前国内混凝土浇筑振捣采用手提式振捣棒移动振捣,但随着项目施工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提高要求,传统移动式手提振捣棒振捣的施工方式开始暴露出更多的弊端,如施工操作不方便,对施工人员技术要求较高,安全性及质量保证较差。

现有施工技术即为整体式大模板分层封窗口浇筑振捣。该工艺基本解决了小模板拼装错台问题,分层分窗口浇筑解决了布料浇筑均匀问题,但是浇筑后的振捣问题是施工暴露出的有一个严峻的问题,传统振捣工艺是采用手提式振捣棒逐窗振捣,存在振捣不及时,结构部位振捣不对称,振捣时间短、不密实等弊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衬砌台车附着式振捣器结构,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实现了振捣范围均匀,不存在部位遗漏的目的;而且振捣时间适中,满足振捣质量要求;振捣施工所占空间较小,尽量方便施工。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衬砌台车附着式振捣器结构,所述振捣器结构包括台车、振捣器和安装在台车上的控制振捣时间的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和振捣器电连接;所述振捣器纵向分为4层,第一层振捣器设置在第一层台车窗口以下30-70cm处,第二层振捣器设置在高于第一层台车窗口20cm-40cm处,第三层振捣器设置在低于第三层台车窗口20cm-40cm处,第四层振捣器设置在台车拱顶处。

进一步的:相邻两个所述振捣器之间的水平间距为1.5m。

进一步的:相邻两个所述振捣器之间的垂直高度小于2m。

进一步的:所述振捣器分布的4层中每层布设2-4台。

进一步的:所述振捣器选用附着式振捣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技术效果是:

1、为了保证振捣范围均匀,不存在漏振,本实用新型采用附着式平板振捣器,根据施工台车模板和砼结构,综合分析振捣器的作用功率和有效作用面,合理的将适当数量的附着式振捣器安装于台车模板上。此方案改进有效的保证了砼结构振捣的均匀及对称性,同时相比传统振捣施工,本技术方案方便施工,避免了传统人员手提式振捣窗口来回走动振捣的不便。

2、本实用新型减小了人力资源的投入,降低了振捣控制工人的技术熟练度要求,大大方便了振捣施工,提高了砼结构表观质量及实体强度质量。有效避免了传统振捣工艺造成的振捣不彻底、漏振的缺陷。

附图说明

图1是所示衬砌台车附着式振捣器结构的截面示意图。

其中,1、台车;2、第一层台车窗口;3、第二层台车窗口;4、第三层台车窗口;5、第一层振捣器;6、第二层振捣器;7、第三层振捣器;8、第四层振捣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方案首先试用于青岛地铁1号线过海段2标段隧道工程区间主隧道二次衬砌施工。本实用新型的衬砌台车振捣器结构包括台车1、附着式振捣器和安装在台车上的控制振捣时间的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和振捣器电连接。所述振捣器纵向分为4层,每层布设2~4台。横向呈环向布置。第一层振捣器5设置在第一层台车窗口2以下30-70cm处,第二层振捣器6设置在高于第一层台车窗口2的20cm-40cm处,第三层振捣器7设置在低于第三层台车窗口4的20cm-40cm处,第四层振捣器8设置在台车拱顶处。拱顶处振捣器间错设置,拱部间距稍大(注:高频振捣器震荡范围约1.5~2m,根据现场台车实际情况进行布置)。

相邻两个所述振捣器之间的水平间距(纵向设置高度)为1.5m。相邻两个所述振捣器之间的垂直高度(即环向设置高度)小于2m。

本实用新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根据台车结构、振捣器性能及浇筑后表观质量,对振捣器布置方式和振捣时间不断优化,形成定型布置方式(如附图1所示),同时采用振捣数控系统,分组控制混凝土振捣时长,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采用控制开关控制混凝土振捣时间精度1s,满足分组时长控制。保证了混凝土振捣均匀,使混凝土密实结合,提高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本实用新型的振捣器布置位置及布置方式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细微调整。

本实用新型经过现场统计优化,最终采用控制开关分组控制振捣时间,第一层振捣器控制时长25s,第二层振捣器、第三层振捣器控制时长20s,第四层振捣器拱顶位置控制时长10s,拆模后混凝土表观光滑、平整,混凝土外观质量得到了改善;并经探地雷达无损检测、 混凝土强度回弹试验发现拱顶位置混凝土密实度、强度均明显得到了提高,基本消除了因振捣不均匀造成的衬砌混凝土气泡、蜂窝、麻面、强度不足、密实度较低等质量通病现象。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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