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61260发布日期:2019-04-20 04:07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一种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给料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



背景技术:

目前,煤矿井下掘进施工喷浆作业所用的水泥、沙子、石子等支护材料全部采用人工卸车、装车、掺料、上料,其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且存在由于掺料、供料不均匀造成的支护强度低,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自动化作业、安全性高的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其包括给料机本体,所述给料机本体的内部自上而下依次设有上料仓、中转料仓和下料仓,所述上料仓的外侧设有进料绞龙,所述进料绞龙的出料口经伸缩管与所述上料仓的进料口相连通,且所述进料绞龙与所述上料仓之间还设有角度调节机构;所述中转料仓的内部设有搅拌轴和多个搅拌叶,所述搅拌轴与所述搅拌电机相连接,多个所述搅拌叶交错地设置在所述搅拌轴上;所述下料仓的内部设有出料绞龙,所述出料绞龙的入口与所述中转料仓的出口相连通,所述出料绞龙的出口与一出料软管相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块和弧形调节座,所述固定块的一端与所述进料绞龙的上部侧壁相连接,所述固定块的另一端设有一定位销,所述弧形调节座与所述上料仓的侧壁相连接,其中,所述弧形调节座上还设有多个角度定位孔,所述定位销与所述角度调节孔相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管与所述进料绞龙相连通的上端部高度高于所述伸缩管与所述上料仓相连通的下端部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给料机本体的底部还设有行走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上料仓的外侧设置进料绞龙,利用进料绞龙实现各种掺料的自动上料,然后,掺料经上料仓进入到中转料仓内,利用搅拌电机带动搅拌轴和搅拌叶旋转,从而可以提高掺料和给料的均匀度;最后,通过下料仓的出料绞龙和出料软管进行自动出料,其自动化程度高,劳动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利用角度调节机构改变进料绞龙相对于上料仓的角度,可以扩大进料绞龙的进料范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I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矿用喷浆掘进工作面自动给料机,其包括给料机本体1,给料机本体1的内部自上而下依次设有上料仓11、中转料仓12和下料仓13,上料仓11的外侧设有进料绞龙2,进料绞龙2的出料口经伸缩管3与上料仓11的进料口相连通,且进料绞龙2与上料仓11之间还设有角度调节机构4;中转料仓12的内部设有搅拌轴14和多个搅拌叶15,搅拌轴14与搅拌电机16相连接,多个搅拌叶15交错地设置在搅拌轴14上;下料仓13的内部设有出料绞龙5,出料绞龙5的入口与中转料仓12的出口相连通,出料绞龙5的出口与一出料软管6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上料仓11的外侧设置进料绞龙2,利用进料绞龙2实现各种掺料的自动上料,然后,掺料经上料仓11进入到中转料仓12内,利用搅拌电机16带动搅拌轴14和搅拌叶15旋转,从而可以提高掺料和给料的均匀度;最后,通过下料仓13的出料绞龙5和出料软管6进行自动出料,其自动化程度高,劳动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利用角度调节机构4改变进料绞龙2相对于上料仓11的角度,可以扩大进料绞龙2的进料范围。

具体地,角度调节机构4包括固定块41和弧形调节座42,固定块41的一端与进料绞龙2的上部侧壁相连接,固定块41的另一端设有一定位销43,弧形调节座42与上料仓11的侧壁相连接,其中,弧形调节座42上还设有多个角度定位孔44,定位销43与角度调节孔44相配合。通过定位销43与不同的角度调节孔44相配合,即可改变进料绞龙2相对于上料仓11的角度。

较佳地,为了使掺料能顺利地通过伸缩管3进入到上料仓11中,伸缩管3与进料绞龙2相连通的上端部高度高于伸缩管3与上料仓11相连通的下端部高度。

较佳地,为了方便移动,给料机本体1的底部还设有行走轮7。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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