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节钻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钻进装置包括转动盘、支撑支架、升降支架、动力头、钻杆、钻杆支架、滑动支架、伸缩缸;所述支撑支架与转动盘固定连接;所述滑动支架设置于支撑支架上;所述升降支架底部两端通过铰接第二组伸缩缸和第三组伸缩缸与滑动支架铰接;所述动力头和钻杆支架设置于升降支架两端;所述动力头靠近转动盘一端,连接钻杆一端,为钻杆提供转动力和推动力;钻杆另一端支撑在钻杆支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节钻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支架包括上面板、下面板、滑动件;所述升降支架底部两端通过铰接所述第二组伸缩缸和所述第三组伸缩缸与所述上面板两端铰接;所述支撑支架通过连接第一组伸缩缸与所述下面板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调节钻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面板中部具有凸起结构,所述凸起结构通过铰接第四组伸缩缸与所述升降支架靠所述钻杆支架一侧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节钻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缩缸连接所述升降支杆靠近所述转动盘的一端;所述第三组伸缩缸连接所述升降支架靠近所述钻杆支架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节钻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支架顶部为缺口式圆形结构。
6.一种钻机,包括机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架上设置有至少一根竖向的钻进装置支杆和动力机构,在每根钻进装置支杆上设置一个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可旋转的可调节钻进装置;所述钻进装置支杆上设置驱动盘,驱动盘与转动盘配合连接,带动可调节钻进装置进行转动;所述动力机构分别与驱动盘、第二组伸缩缸和第三组伸缩缸通过动力管连接,所述动力头与动力机构连接,或与外接电源连接,由动力机构或外接电源带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盘与竖向设置的第五组伸缩缸一端连接,第五组伸缩缸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机架上,驱动盘与钻进装置支杆滑动连接;第五组伸缩缸的伸缩,带动驱动盘在竖直平面上的升降;第五组伸缩缸通过动力管与所述动力机构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机还包括行走机构、支撑机构、控制机构;所述行走机构位于机架下方;所述支撑机构固定设置于机架四角;所述控制机构设置于机架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前链轮、后链轮、与前链轮和后链轮匹配的履带、驱动前链轮或后链轮转动的马达;所述马达通过动力管与所述动力机构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包括支撑盘、与支撑盘固定连接的第六组伸缩缸;所述第六组伸缩缸与所述机架固定连接;所述第六组伸缩缸通过动力管与所述动力机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