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抽气系统及具有抽气系统的真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97902发布日期:2018-11-20 19:04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抽气系统及具有抽气系统的真空设备。



背景技术:

真空应用设备是产生、改善和(或)维持真空的装置,在工业、农业上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真空应用设备种类繁多,无论何种真空应用设备都有一套排除被抽容器内气体的抽气系统,以便在真空容器内获得所需要的真空条件。现有技术的真空设备的抽气系统的管道设置一般为:接真空室的管道为最高位置,所以抽气时真空室内的杂物如玻璃渣等容易被吸入抽气管道里面再而被吸入真空泵里面,损坏真空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抽气系统及具有抽气系统的真空设备,克服现有的真空设备中抽气系统抽气时真空室内的杂物容易被吸入抽气管道里面再而被吸入真空泵里面,损坏真空泵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抽气系统,包括真空泵、连接所述真空泵与真空室的抽气管道以及设于所述抽气管道上的阀门,还包括用于收集由真空室进入抽气管道内的杂物的收集室,所述收集室与所述抽气管道相连通,且所述收集室的杂物入口设于所述抽气管道的下壁面。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方案是:所述收集室设于所述阀门与所述抽气管道连接真空室的端部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方案是:所述收集室上设有杂物清理口、与所述杂物清理口可拆卸式连接的室盖。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方案是:所述杂物清理口设于收集室的底部。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方案是:所述抽气管道与所述真空室的连接一端设有过滤网。

还提供一种真空设备,所述真空设备包括真空室,还包括上述所述抽气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抽气管道中设置与其相连通的收集杂物的收集室,且收集室的杂物入口设于抽气管道的下壁面,使得真空设备中抽气系统抽气时真空室内的杂物不易被吸入真空泵,保护真空泵免受损坏。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真空设备的外形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向的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抽气系统包括真空泵1、连接所述真空泵1与真空室2的抽气管道3以及设于所述抽气管道3上的阀门4,还包括用于收集由真空室2进入抽气管道3内的杂物的收集室5,所述收集室5与所述抽气管道3相连通,且所述收集室5的杂物入口设于所述抽气管道3的下壁面。所述收集室5用于承装真空室2内随气体被吸入抽气管道3内的杂物。阀门4起开关的作用,当抽气系统抽气时,开启阀门4保持气体在真空泵1与真空室2之间流通。由于设有收集室5,且其杂物入口设于抽气管道3的下壁面,真空室2内气体夹杂的杂物进入抽气管道3后,由于杂物自身的重力作用,杂物坠落由收集室5的杂物入口进入收集室5,从而不易被吸入真空泵1,以此能保护真空泵1免受损坏。

如图2所示,所述收集室5可设于抽气管道3的任一位置,优选地,所述收集室5设于所述阀门4与所述抽气管道3连接真空室2的端部之间。当真空室2内的杂物一进入抽气管道3,便由于自身的重力掉落进入收集室5。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收集室5上设有杂物清理口6、与所述杂物清理口6可拆卸式连接的室盖。杂物清理口6用于杂物的清除,室盖与杂物清理口6为可拆卸连接方式,便于定期对收集室5内的杂物进行清理,避免杂物堆积过高堵塞抽气管道3或被吸入真空泵1,提高真空泵1的使用寿命。

如图2所示,所述杂物清理口6可设于收集室5的任一位置,优选地,为便于杂物清除,所述杂物清理口6设于收集室5的底部。当收集室5内装有杂物时,可将室盖从收集室5底部的杂物清理口6拆除,清除存放的杂物后,再将室盖安装在收集室5的杂物清理口6上。

如图2所示,为防止真空室2内气体中杂物进入抽气管道3再而进入真空泵1,本实施例中所述抽气管道3与所述真空室2的连接一端设有过滤网7,过滤网7也可设置于真空室2的抽气口处。过滤网可有效地拦截真空室2内杂物进入抽气管道3。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真空设备,包括真空室2,还包括实施例一所述的抽气系统。通过抽气系统对真空室2进行抽气,以便获得此真空室2需要的真空条件。真空设备中的抽气系统通过在抽气管道3中设置与其相连通的收集杂物的收集室5,且收集室5的杂物入口设于抽气管道3的下壁面,使得真空设备中抽气系统抽气时真空室2内的杂物由于自身重力作用掉入收集室5,不易被吸入真空泵1,保护真空泵1免受损坏。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对上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所有这些修改和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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