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07231发布日期:2020-09-04 13:43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流体作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风扇(或称为风机)根据其风源体工作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类为送风(或称吹风)型风扇,风源体向目的作用风域送风;另一类为吸风(或称排风)型风扇,风源体向目的作用风域吸风。而无论是送风型风扇还是吸风型风扇,均是由其风源体内的旋转扇叶旋转形成空气流动而成风;传统风扇由于旋转扇叶结构限制,气流的作用范围受限于旋转扇叶的旋转投影范围,使得传统风扇的气流的作用范围窄小,且难以限定目标作用风域的形状及范围。

申请号为201680069647.7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用于向空间供应空气的空气扩散器,扩散器具有中心轴线且包括:布置成朝空间引导空气流的多个排放元件,多个排放元件具有限定扩散器的面的相应边缘区域;其中多个通道围绕扩散器中心轴线定位,各个通道形成在相邻成对排放元件之间,且构造成将空气引导至空间。其通过改变扩散器叶片角度实现引导供应空气流的排放方向和排放面积。然而上述空气扩散器的气流作用范围难以明确限定,无法形成有针对性的送风风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提到的不足,一种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所述导风结构包括若干子风道;所述子风道的进风口朝向风源体的出风端,所述子风道的出风口朝向目的作用风域;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部分的内部导风型线呈弧形或者直线;所有所述子风道具有相同类型的出风方向。

进一步地,所有所述子风道的出风方向朝向所述导风结构的外侧。

进一步地,所有所述子风道的出风方向朝向所述导风结构的内侧。

进一步地,所有所述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所述导风结构的轴心线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所述风源体的出风方向的夹角为锐角、直角或者钝角。

进一步地,所有子风道的所述出风口呈层状排布、离散排布、或者层状排布及离散排布的组合。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为柔性结构或者刚性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内部全部由平面构成,或者由部分平面、部分曲面组合构成。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连续型结构,相邻的所述子风道共用子风道壁。

进一步地,所述导风结构为多件可分拆的子风道构件构成的组合结构。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独立型结构,相邻的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部分不共用子风道壁。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完全独立型结构,各子风道为独立的个体。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任一子风道出风口为一个设定的包络面的一部分,包络面被设置成设定的形状,使所述导风结构的整体吹风作用区域或范围具有设定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可将风源体吹风建立的直吹作用的集中风场不依靠风源体摇头机构作用,转变为具有设定风域或范围,并且为旋流风或直线风的立体风场,能够满足不同吹风对象的不同吹风风域需要,针对性地对需要送风的目标作用风域进行送风而不会对风场之外的区域产生吹风作用,显著扩展风源体应用效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具有外向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一;

图2为具有外向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二;

图3为具有外向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三;

图4为具有平面指向的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从出风口偏视示意图;

图6为具有内向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一;

图7为图6的从出风口偏视示意图;

图8为具有内向目的作用风域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二;

图9为图8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图10为由子风道簇构建的离散型子风道导风结构的示意图;

图11为图10的另一视角示意图;

图12为分层连续型子风道构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的具体应用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0机身200导风结构201进风口

202出风口300风源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了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

如图1-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所述导风结构200包括若干子风道;所述子风道的进风口201朝向风源体300的出风端,所述子风道的出风口202朝向目的作用风域;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导风型线呈直线;所述子风道具有相同类型的出风方向。

具体实施时,如图1-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导风结构200包括若干子风道,子风道的一端为进风口201,进风口201朝向风源体300,所有子风道的进风口201构成进风面;子风道的另一端为出风口202,出风口202朝向目的作用风域,所有子风道的出风口202构成出风面。由风源体300产生的气流,经不同的进风口201分别进入不同的子风道,从而分成多股子气流,各子气流沿相应的子风道输送至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并通过出风口202输出至目的作用风域的不同区位空间;

各子风道的内部导风面可以全部由曲面构成,或者由部分曲面、部分平面组合结构构成,而无论哪种结构至少在子风道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导风面的导风型线呈曲线或者直线,当直流子风道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的导风型线呈弧线时,各子风道内的子风束在靠近出风口202的部分子风道内的流动路径呈与导风型线相切的直线,最终以切线方式脱离出风口202从而在目标风域形成立体旋流风场;当直流子风道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的导风型线呈直线时,各子风道内的子风束在靠近出风口202的部分子风道内的流动路径呈与导风型线相平行的直线,并最终以直线方式脱离出风口202从而在目标风域形成立体散射式射流风场。

具体实施时,各子风道具有相同类型的出风方向,即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同朝向外向的目的作用风域或者同朝向内向的目的作用风域,又或者是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所述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平行,同朝向导风结构200轴向投影限定的目的作用风域。当导风结构200中所有的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只有单一类型时,所得的目标作用风域为具有一定形状及范围的定风域;使得导风结构200所产生的目标作用风域为具有一定形状及范围的定风域。

具体实施时,如图1-图3所示,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取为外向,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同朝向导风结构200的外侧。由导风结构200输出的子风束构成的风场作用于导风结构200外的目的作用风域。

具体实施时,如图6-图9所示,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取为内向,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同朝向导风结构200的内侧。由导风结构200输出的子风束构成的风场作用于导风结构200内的目的作用风域。

具体实施时,如图4、图5、图10-图13所示,所有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平行。由导风结构200输出的子风束构成的风场作用于导风结构200轴向指向的平面。

具体实施时,当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取为外向或者内向时,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所述风源体300的出风方向的夹角为锐角、直角或者钝角。

当子风道在靠近进风口202部分的内部的导风型线呈弧线时,所述子风道的中心线在与该子风道出风口202形成面的交点记为出风点,所述子风道的中心线在出风点处的切线即该子风道的出风方向;该切线在由出风点和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所确定的平面上的投影线,与导风结构200轴心线所的夹角记为旋流风场流体输出角,旋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可以为锐角、直角或者钝角。当旋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锐角时,即该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风源体300的出风方向的夹角为锐角,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300出风端的下方。当旋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时,即该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风源体300的出风方向的夹角为直角,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与风源体300吹风方向相垂直。当旋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钝角时,即该子风道的出风方向与风源体300的出风方向的夹角为钝角,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300出风端的上方。

具体实施时,当子风道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的导风型线呈直线时,子风道于出风口202处的中心线所指的方向即为子风道的出风方向,子风道于出风口202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的夹角记为射流风场流体输入角,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可以为锐角、直角或者钝角。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锐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300出风端的下方。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与风源体300吹风方向相垂直。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300出风端的上方。如图3、图4所示,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还可以为0°,即子风道于出风口202处的中心线与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平行且子风道出口朝向与风源体300出风端朝向相同。

进一步地,如图2-图10所示,通过将子风道取为单一行风方向的子风道,可以使目的作用风域具有一种大致框定形状与范围的风域,构成定风域中的指向性风域结构。特别地,由图1所示指向性风域实施例,展示了具有指向性风域特征的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异效果,如针对餐饮业的应用,可以使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送出的风能够避开桌上菜品,只对就餐者送风;或者针对会议室的应用,可以使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送出的风能够避开桌上文件,只对参会者送风。

进一步地,如图4、图5和图13,导风结构200中所有出风口202的行风所形成的风域具有明确或严格限定形状与范围,构成定风域中的固定风域结构。

这种固定风域的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另外的优异效果;如:应用于车间自动生产线,针对生产线上物料的冷却,可显著减少不必要的风能散射损失,着风面积大,风场均匀,冷却效果好和显著节能;又如应用于高精密加工针对加工局域环境的超洁净环境保持等。

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所有出风口202构成的出风面可以为锥台面、阶梯面或者平面;

进一步地,如图1-图5、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子风道可以为连续型结构,即相邻的所述子风道共用子风道壁;如图6-图9、子风道还可以为独立型结构,即相邻的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不共用子风道壁。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的子风道可以全部为连续型结构或者全部为独立型结构,也可以为部分连续型结构和部分独立型结构的组合搭配。

具体实施时,各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可以呈层状排布、离散排布或者层状排布与离散排布的组合。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的出风口202可以全部为层状排布或者全部为独立型结构,也可以部分为层状排布、部分为离散排布。

具体实施时,子风道可以为柔性结构也可以为刚性结构,各子风道可以是不透明、半透明或者透明;优选地,子风道采用晶体材料或者含泡玻璃体制成。当呈离散型分布的子风道取为柔性结构时,各出风口202的行风方向允许设为非固定方向,使其出风口202的具体行风方向可以因需设定,通过扭转,或偏转,或折转等方式使出风口202的具体朝向为可调整,使得风域形状与范围成为可选或可调整变化的对象,以方便根据应用场景需要对其实施行风方向的部分或全部改变,支持实现按需方向行风。

需要说明的是,当导风结构200中出风口202呈离散型分布时,同一个导风结构200上允许集中设置结构形状、行风方向、流量等不同的子风道;各子风道可以取曲管、锥度管、直管,或其组合管结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可以搭配使用上述任意一种实施例的进风口201。

具体实施时,将风源体300设于机身100内,导风结构200与机身100的一端相连接;导风结构200与机身100可以取为一体化结构,或者取为组合连接结构;具体的组合连接结构可以取为:导风结构200与机身100通过抱闸、法兰、螺纹、螺桩、螺桩与法兰压条、中央螺套等方式组合连接而成。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连接(或者拼接)方式只是列举的部分实施例,凡以组合连接结构实现导风结构200与机身100的其它连接方式都可以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实施使用。

为了满足实际或具体使用场景需求,丰富导风结构200的应用功能,还可以于导风结构200内部适当空间设置可丰富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的应用功能结构体或装置。

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以在导风结构200的中部设置空位以安装灯具;安装的灯具可以是蘑菇灯、led筒灯、led灯珠等;或者在出风口202,甚至在子风道内部设置照明体,以提供照明及装饰的功能。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灯具及结构并不代表全部罗列了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点,只要为了实现照明及装饰而做出的其他的结构也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构思,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还可以于导风结构200的适当空间设置其它多功能扩展装置,以提供额外的功能,如空气净化(释放空气负离子),送凉风,送热风,加湿,变幻投影,功能指示,声音播放等;从而获得兼具空气净化功能的、制冷或者制热等多功能导风结构200。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任一子风道出风口为一个设定的包络面的一部分,包络面被设置成设定的形状,使所述导风结构的整体吹风作用区域或范围具有设定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设定风场的导风结构,可将风源体吹风建立的直吹作用的集中风场不依靠风源体摇头机构作用,转变为具有设定风域或范围,并且为旋流风或直线风的立体风场,能够满足不同吹风对象的不同吹风风域需要,针对性地对需要送风的目标作用风域进行送风而不会对风场之外的区域产生吹风作用,显著扩展风源体应用效能。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轴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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