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7252阅读:915来源:国知局
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PCCP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平衡PCCP管线方向改变处、横向截面面积改变处或管路终端的轴向推力的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背景技术: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以下简称PCCP) 是由钢筒、混凝土、高强钢丝、水泥砂浆保护层组成的一种复合管材。根据钢筒在管芯中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内衬式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埋置式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E)。标准接头的PCCP采用承插口连接方式,承插口圈加工尺寸精度高(工作面直径配合间隙最大2mm),承口圈由钢带经卷环、焊接、扳边、胀圆成型,插口圈由带有单凹槽或双凹槽的热轧异型钢带经卷圈、焊接、胀圆成型,凹槽内放置圆形截面实心橡胶圈,当插口推入承口内时,胶圈被承口圈的工作面压缩起高压密封作用。PCCP在现场装配完成后,经接头水压试验合格后再对内外部接缝灌浆以保护接口钢圈。

压力管线直线段及小转角处引起的推力可由管道自重及摩擦阻力来抵抗,一般不需要另外的止推措施(设限制接头或止推块)。对于摩擦力或土的被动抵抗力不足以平衡推力的情况,则必须通过设置止推块增加管道支撑面积或设置限制接头增加转角处两边直管段限制长度从而增大管线的摩擦阻力来抵抗较大转角处增加的轴向推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设计合理的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使PCCP管线方向改变处两侧数个紧邻PCCP管被限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 PCCP 管两端设有承口圈及插口圈,两个PCCP管接口处的插口圈外侧工作面与承口圈内侧工作面能够对应密封配合,配合后承口圈及插口圈的内外侧接缝灌浆形成砂浆保护层,承口圈上设有轴向限位结构。

上述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限位结构包括设置在承口圈上的螺栓孔,该螺栓孔上设有螺栓,螺栓孔轴线垂直于PCCP管的轴线。

上述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PCCP 管包括由内向外依次设置的内层混凝土、钢筒、外层混凝土、钢丝层和水泥砂浆保护层。

上述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钢筒通过焊接方式与承口圈及插口圈连接成整体。

上述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插口圈上与承口圈配合处设有一个以上凹槽,该凹槽内设有橡胶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PCCP管线方向改变处两侧数个紧邻PCCP管被限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防止管线方向改变处的不平衡推力导致PCCP接头脱开,适应于管线较大转角处摩擦力或土的被动抵抗力不足以平衡轴向推力的情况,生产成本低,简便易行,经济可靠,适用范围广,抗震性能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螺栓孔,2. 承口圈,3. 水泥砂浆保护层,4. 钢丝层,5. 钢筒,6. 螺栓,7. 保护层,8. 内层混凝土,9. 橡胶圈,10.插口圈,11. 外层混凝土。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考图1,一种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PCCP 管两端设有承口圈2及插口圈10,两个PCCP管接口处的插口圈10外侧工作面与承口圈2内侧工作面能够对应密封配合,配合后承口圈2及插口圈10的内外侧接缝灌浆形成砂浆保护层7,承口圈2上设有轴向限位结构。

本实施例中限位结构包括设置在承口圈2上的螺栓孔1,该螺栓孔1上设有螺栓6,螺栓孔1轴线垂直于PCCP管的轴线,限制PCCP管接口处的轴向位移,防止管线方向改变处的不平衡推力导致PCCP接头脱开。

本实施例中PCCP 管包括由内向外依次设置的内层混凝土8、钢筒5、外层混凝土、钢丝层4和水泥砂浆保护层3。钢筒5通过焊接方式与承口圈2及插口圈10连接成整体。

本实施例中,插口圈10上与承口圈2工作面配合处设有一个以上凹槽,该凹槽内设有橡胶圈9。

本实施例中,带螺栓孔的承口圈10外侧预留有一定长度未设置外层混凝土、钢丝层和水泥砂浆保护层,为安装螺栓提供有效操作空间。

本实用新型安装过程如下:承口螺栓式限制接头PCCP管在现场按标准接头管装配方式装配到位,经接头水压试验合格后,在外露限制接头承口圈2上的所有螺栓孔1穿入螺栓6并拧紧,再对内外部接缝灌浆形成保护层7以保护承口圈2及插口圈10,通过多个限制接头PCCP管的连接,增加转角处两边直管段限制长度从而增大管线的摩擦阻力来抵抗较大转角处增加的轴向推力。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个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皆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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