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9508阅读:108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编织材料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藤条。



背景技术:

藤条,天然编织材料。也叫“藤蔑”。一种质地坚韧、身条极长的藤本植物;藤条外皮色泽光润,手感平滑,弹性极佳,似蔑而非蔑;亦常用此编制藤椅、藤箱等日常用具。

目前, 公开号为CN205191181U,公告日为2016年4月27日中国专利《一种发光藤条》公开了一种发光藤条,所述的藤条由发光带以及包裹于发光带外的塑料层构成,于藤条的任意一端连接有驱动电源,发光带与驱动电源电性连接。该种藤条中的藤条由发光带和塑料层构成,塑料层包裹于发光带之外,通过该发光带,使得由藤条所编织构成的家具可发光,使家具更加的美观,更能吸引消费者;另外,该种藤条中的藤条,在生产时其长度不限,并且可以任意裁剪,裁剪后于藤条的一端接上驱动电源,即可发光,能够满足不同家具编织时的不同需要;为了增强家具整体的美观,藤条可以制成截面为圆形的藤条、截面为拱形的藤条、截面为月牙形、半圆形、长方形等等,或者在藤条其塑料层的外表面压设压纹,使其更加的美观。

该种藤条外接有驱动电源,在使用该种藤条编制而成的家具时,搬动家具时会带动驱动电源一起移动,搬运起来比较不便,而且驱动电源需要充电,使用时会造成很多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便携带的藤条。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藤条,包括藤条本体,所述藤条本体内设置有空腔,所述空腔内设置有夜光层,所述藤条本体的上端设置有多个与所述空腔相通的通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在藤条本体的空腔内设置夜光层,当处于比较昏暗的环境中时,夜光层会发出一定强度的光,这些光通过藤条本体上端与空腔相通的通孔发射出去,从而达到照亮四周昏暗的环境的效果;同时,利用夜光层本身具有在黑暗环境中自动发光的特性,使得由该种藤条编制而成的家具使用起来更加简便,不需要通电即可在黑暗时发光,搬运家具时不必搬运家具之外的电源等杂物。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夜光层位于所述空腔远离所述通孔一端的内壁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夜光层设置在位于空腔远离通孔一端的内壁上,夜光层与通孔相对,夜光层发出的大部分光束可以穿过通孔照亮四周的环境,照明的亮度更加高,照明效果更加好。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空腔远离所述通孔一端的内壁与所述夜光层之间设置有粘结层。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粘结层一端粘结空腔远离通孔一端的内壁,另一端粘结住夜光层,从而将夜光层固定在空腔内,防止夜光层在空腔内发生移动,避免影响夜光层的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多个所述通孔沿所述藤条本体的延伸方向均匀分布。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多个通孔沿藤条本体的延伸方向均匀分布,从而使得藤条本体整个散发出去的光束比较均匀,不会有一大块区域因为没有设置通孔而不能发出光束,避免影响该种藤条的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藤条本体的上端面呈弧面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表面呈弧面状的藤条本体有利于增强使用舒适度,而且具有一定的按摩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藤条本体的上端面均匀设置有防滑纹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设置在藤条本体上端面上的防滑纹路,增大藤条本体与人体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大摩擦力防滑,同时也能增加美观度。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当处于比较昏暗的环境中时,藤条本体空腔内的夜光层会发出一定强度的光,这些光通过藤条本体上端与空腔相通的通孔发射出去,从而达到照亮四周昏暗的环境的效果;同时,利用夜光层本身具有在黑暗环境中自动发光的特性,使得由该种藤条编制而成的家具使用起来更加简便,不需要通电即可在黑暗时发光,搬运家具时不必搬运家具之外的电源等杂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藤条本体;2、空腔;3、夜光层;4、通孔;5、粘结层;6、防滑纹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藤条,参照图1,藤条本体1呈长条形,藤条本体1的上端面呈弧面状,其中弧面状上端面的外壁上均匀开设有防滑纹路6,防滑纹路6与藤条本体1的延伸方向垂直,位于藤条本体1的内部开设有空腔2,空腔2沿藤条本体1的延伸方向开设;同时,藤条本体1呈弧面状的上端面上开设有与空腔2相通多个通孔4,多个通孔4呈条状排列且沿藤条本体1的延伸方向均匀间隔分布。

空腔2内远离通孔4一端的内壁上粘结有粘结层5,粘结层5采用纯天然植物胶,该种纯天然植物胶由上海科望粘合剂有限公司生产;粘结层5靠近通孔4的一端粘结有夜光层3,夜光层3的原料为夜光粉,该种夜光粉由深圳市龙岗区渲染科技颜料厂生产。

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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