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道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9001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道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筋类结构,尤其涉及一种水道筋。



背景技术:

在结构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结构体悬出面过大,或跨度过大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构件本身的连接面能承受的负荷有限,则在两结合体的公共垂直面上增加一块加强板,俗称加强肋(在工程上念JIN筋),以增加结合面的强度。

现有的水道筋由于内部设有通水管道,导致其强度不足,容易损坏,而且其散热能力不佳,在热水流入时极易使水道筋应高温而软化,且一旦通入的水流量过大,其易毁坏水道筋,而且现有的水道筋安装与拆卸十分不便,使其修理与更换过程变得非常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道筋,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水道筋,包括水道筋主体、进水端、固定销、固定弹簧、出水端、连接头、通孔、水道筋管道、强化钢筋,所述水道筋主体左部设有进水端,且进水端上部设有横向矩形通口,且矩形通口内置有固定弹簧,所述固定弹簧两端均安装有固定销,所述固定销与进水端的横向矩形通口相对应,且固定销位于进水端左右两侧,所述固定销下部设有纵向圆形通口,且固定销的圆形通口与水道筋主体中部的水道筋管道相对应,所述水道筋主体中部开有若干圆形通口,且水道筋主体与水道筋管道圆环型空间内安装有若干强化钢筋,所述水道筋主体右部设有出水端,且出水端上方设有连接头,且连接头下部镶嵌于出水端上表面的矩形凹槽,且出水端下端开有纵向圆形通口,且纵向圆形通口与水道筋管道相对应。

进一步的,所述的连接头上部为三角形接头,且三角形接头高度为3cm,且连接头高于进水端3cm。

进一步的,所述的水道筋主体中部开有的通孔具体个数为3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水道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所设进水端的固定销通过固定弹簧能直接固定水道筋的位置,而连接头只需卡在下一个水道筋的进水端便能保证其稳定性,安装与更换十分便利,且通过强化钢筋能极大提高水道筋的强度,通过水道筋表面设有的通口极大改善其散热结构,且当水流量过大时,水也能从通口中流出,保证其水道筋使用寿命,故其广泛应用于各个场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效果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部份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进水端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道筋主体,2、进水端,3、固定销,4、固定弹簧,5、出水端,6、连接头,7、通孔,8、水道筋管道,9、强化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水道筋,包括水道筋主体1、进水端2、固定销3、固定弹簧4、出水端5、连接头6、通孔7、水道筋管道8、强化钢筋9,所述水道筋主体1左部设有进水端2,且进水端2上部设有横向矩形通口,且矩形通口内置有固定弹簧4,所述固定弹簧4两端均安装有固定销3,通过固定弹簧4作用使固定销3不仅能紧紧固定在一个位置且容易拆卸,所述固定销3与进水端2的横向矩形通口相对应,且固定销3位于进水端2左右两侧,所述固定销3下部设有纵向圆形通口,且固定销3的圆形通口与水道筋主体1中部的水道筋管道8相对应,所述水道筋主体1中部开有若干圆形通口,所述圆形通口拥有散热和限水流量作用,且水道筋主体1与水道筋管道8圆环型空间内安装有若干强化钢筋9,且强化钢筋9作用为提高强度,所述水道筋主体1右部设有出水端5,且出水端5上方设有连接头6,所述连接头6放置于下一水道筋的进水端2上,保证其稳定,且连接头6下部镶嵌于出水端5上表面的矩形凹槽,且出水端5下端开有纵向圆形通口,且纵向圆形通口与水道筋管道8相对应,所述的连接头6上部为三角形接头,且三角形接头高度为3cm,且连接头6高于进水端23cm。所述的水道筋主体1中部开有的通孔7具体个数为3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水道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所设进水端的固定销通过固定弹簧能直接固定水道筋的位置,而连接头只需卡在下一个水道筋的进水端便能保证其稳定性,安装与更换十分便利,且通过强化钢筋能极大提高水道筋的强度,通过水道筋表面设有的通口极大改善其散热结构,且当水流量过大时,水也能从通口中流出,保证其水道筋使用寿命,故其广泛应用于各个场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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