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轴座的双联齿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91749发布日期:2018-08-17 21:19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轴座的传动装置,具体是指一种轴座的双联齿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在人们对家具的更新换代与家具的量身定制要求越来越高,家具厂的生产都离不开木工机械,但钻孔机占据很重要的位置,随着产量的需要越来越大,孔位的精度直接影响拼装的整齐和品质。市场上的钻孔头分为固定式和可调节孔距的钻孔头,目前可调钻的品质一直是不成熟状态,齐内部结构都选用滚针轴承围绕中间牙杆传动,高转速旋转会磨损牙杆然而产生很大间隙使小传动齿摇摆久而造成小齿轮预先损坏,层而导致整体双层齿更换。而且现有技术中的钻孔机不好拆卸,损坏后的钻孔机维修成本高。因此,一种性能优良而成本低廉的轴座的双联齿传动亟待研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的钻孔机不好拆卸、容易损坏,维修成本高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轴座的双联齿传动装置,包括马达、主传动轴、组合式齿轮,所述马达的底端设有主传动轴,所述主传动轴上设有主传动齿轮,所述主传动齿轮两侧对应设置有相配合的组合式齿轮,所述组合式齿轮内部配合设有内六角螺杆,所述组合式齿轮包括组合式大齿轮、空心小轴齿轮,所述空心小轴齿轮内部与内六角螺栓的外侧相配合,所述空心小轴齿轮外侧通过平键与组合式大齿轮连接,所述组合式大齿轮与主传动齿轮相配合,所述组合式齿轮通过深沟轴承一与调整座连接,所述组合式齿轮通过深沟轴承二与钻孔头壳体连接,所述调整座两侧对应设置有与空心小轴齿轮相配合的轴齿轮,所述轴齿轮连接有钻头装置。双联齿传动装置采用多个齿轮拼接,方便拆卸,便于维修,而且解决了滚针轴承造成的摩擦问题,性能优越。

进一步地,所述内六角螺杆外侧与组合式齿轮的内侧之间存在间隙,方便组合式齿轮的旋转,减少摩擦力,内六角螺杆起到支撑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轴齿轮通过深沟轴承三与钻孔头壳体、调整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钻孔头壳体与调整座之间形成空腔,所述轴齿轮位于此空腔内。

进一步地,所述钻头装置包括钻头和钻夹,所述钻戒设置在轴齿轮的底端。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组合式的双联齿两端都是深沟轴承齐性能远胜于滚针轴承也可局部更换然而给顾客降低了成本也降低了维修率。针对此改进,发明人曾多次进行市场测试效果可嘉。实用新型能够有效地改善了滚针轴间隙问题,降低维修率也降低了维修成本无需整体更换,达到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转速孔加工更光亮的目的,并进一步有利于加工效率和品质的提升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本实用新型的外形和大小可依据传动方式连接调整,但内部结构及原理不变。而且,结构简单,方便维护,成本低廉,性能优越。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轴座的双联齿传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如图所示:1、马达,2、主传动齿轮,3、螺帽,4、深沟轴承一,5、组合式大齿轮,6、空心小轴齿,7、深沟轴承二,8、调整座,9、内六角螺杆,10、钻孔头壳体,11、平键,12、钻头,13、深沟轴承三,14、钻夹,15、主传动轴,16、组合式齿轮,17、轴齿轮,18、空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介绍。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提供了一种轴座的双联齿传动装置,包括马达1、主传动轴2、组合式齿轮5,所述马达1的底端设有主传动轴15,所述主传动轴15上设有主传动齿轮2,所述主传动齿轮2两侧对应设置有相配合的组合式齿轮5,所述组合式齿轮16内部配合设有内六角螺杆9,所述组合式齿轮9包括组合式大齿轮16、空心小轴齿轮6,所述空心小轴齿轮6内部与内六角螺杆9的外侧相配合,所述空心小轴齿轮6外侧通过平键11与组合式大齿轮5连接,所述组合式大齿轮5与主传动齿轮2相配合,所述组合式齿轮16通过深沟轴承一4与调整座8连接,所述组合式齿轮16通过深沟轴承二7与钻孔头壳体10连接,所述调整座8两侧对应设置有与空心小轴齿轮6相配合的轴齿轮17,所述轴齿轮17连接有钻头装置。所述内六角螺杆9外侧与组合式齿轮16的内侧之间存在间隙,方便组合式齿轮16的旋转,减少摩擦力,内六角螺杆9起到支撑作用。所述轴齿轮17通过深沟轴承三13与钻孔头壳体10、调整座8连接。所述钻孔头壳体10与调整座8之间形成空腔18,所述轴齿轮17位于此空腔18内。所述钻头装置包括钻头12和钻夹14,所述钻夹14设置在轴齿轮17的底端。实用新型能够有效地改善了滚针轴间隙问题,降低维修率也降低了维修成本无需整体更换,达到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转速孔加工更光亮的目的。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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