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套式三通管道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3904发布日期:2018-09-18 20:53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材,特别涉及一种内套式三通管道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三通管道连接技术中,都是通过一结构单一的三通阀进行连接,在连接时,需要将管道套接在三通阀的连接管道上,然后再利用钢丝套对管道表面进行固定作用,其存在两大缺陷:其一由于管道外套连接,对于水压冲击抗压能力低,其二:在进行连接管道时,比较麻烦,需要用到较多的辅助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以上缺陷,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内套式三通管道连接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内套式三通管道连接装置,包括柱形空心阀体,所述柱形空心阀体的中心设置有主中空结构,所述柱形空心阀体的侧面设置有三个上下排列的连接管道,每个所述连接管道的内部均设置有连通主中空结构的连接管道孔,所述柱形空心阀体在位于三个所述连接管道对立的部位均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螺纹管道体,每个所述螺纹管道体的内部均通过螺纹结构连接一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在位于外部的一端均安装一旋转板,所述螺纹杆在位于主中空结构内部的一端通过轴承安装在一圆台形插入柱的内部,所述圆台形插入柱为圆台形结构,且位于轴承一端的结构半径大于位于连接管道孔一端的结构半径,所述圆台形插入的内部设置有连通其位于连接管道孔一端面的通液总孔,所述圆台形插入柱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圆台形插入柱另一端面和通液总孔的通液分支孔。

进一步地,相邻两所述圆台形插入柱之间间隔的距离相同,且两者互不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杆的端部套接在轴承的内环中,所述轴承的外环套接在圆台形插入柱的平面端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管道孔的结构半径与所述需要安装的管道外环的结构半径相同,所述圆台形插入柱端部的结构半径小于需要安装的管道内环的结构半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为内套式连接,利用部件之间的尺寸关系,从而能够使得需要连接的管道从内部进行固定,不需要辅助工具,操作简单,此外,由于该装置为内部连接,所以具有较强的抗水压能力,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全剖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柱形空心阀体,2.主中空结构,3.螺纹管道体,4.连接管道,5.连接管道孔,6.螺纹结构,7.螺纹杆,8.旋转板,9.圆台形插入柱,10.轴承,11.通液总孔,12.通液分支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内套式三通管道连接装置,包括柱形空心阀体1,所述柱形空心阀体1的中心设置有主中空结构2,所述柱形空心阀体1的侧面设置有三个上下排列的连接管道4,每个所述连接管道4的内部均设置有连通主中空结构2的连接管道孔5,所述柱形空心阀体1在位于三个所述连接管道4对立的部位均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螺纹管道体3,每个所述螺纹管道体3的内部均通过螺纹结构6连接一螺纹杆7,所述螺纹杆7在位于外部的一端均安装一旋转板8,所述螺纹杆7在位于主中空结构2内部的一端通过轴承10安装在一圆台形插入柱9的内部,所述圆台形插入柱9为圆台形结构,且位于轴承10一端的结构半径大于位于连接管道孔5一端的结构半径,所述圆台形插入柱9的内部设置有连通其位于连接管道孔5一端面的通液总孔11,所述圆台形插入柱9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圆台形插入柱9另一端面和通液总孔11的通液分支孔12。

相邻两所述圆台形插入柱9之间间隔的距离相同,且两者互不接触,三者不会接触,从而不会造成影响。

所述螺纹杆7的端部套接在轴承10的内环中,所述轴承10的外环套接在圆台形插入柱9的平面端内部,实现轴承10的连接,从而使得圆台形插入柱9不会产生旋转,而会起到移动作用。

所述连接管道孔5的结构半径与所述需要安装的管道外环的结构半径相同,所述圆台形插入柱9端部的结构半径小于需要安装的管道内环的结构半径,从而使得需要连接的管道能够实现挤压式的连接固定作用。

使用时,将需要连接的三个管道分别插入到三个连接管道孔5的内部,然后分别旋转三个旋转板8,由于螺纹结构6的作用,使得圆台形插入柱9的端部能够插入到三个需要连接的管道孔内部,由于圆台形插入柱9的结构外形作用,使得需要连接的管道从内部被挤压,迫使管道压实在三个连接管道孔5的内部,此时,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