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04591发布日期:2019-12-24 20:37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下顶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各种地下管线的要求越来越多,管线截面也越来越大,造成地下空间日益紧张,传统施工工艺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顶管施工工艺已被广泛应用,由于历史原因,老的地下管线埋设不够规范,位置偏差较大,

管道直线顶管很难完成,如果将老管线挖出重新埋设,不仅影响正常的使用,还会带来资金的浪费和污染的增加,如果能采用曲线顶管,合理避开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将使工程圆满完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包括:第一直线段顶管、曲线顶管、第二直线段顶管;

所述第一直线段顶管的一端位置处开设有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所述第二直线段顶管位置处的一端开设有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其中,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与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之间连接有曲线顶管。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曲线顶管两端分别连接有对曲线顶管进行顶进使用的第一顶管机头和第二顶管机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曲线顶管的弯曲半径为不低于曲线顶管直径的1500倍,且曲线顶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400mm。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直线段顶管的管径与第二直线段顶管的管径相等。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与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的深度相等。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采用曲线顶进,在社会效益方面,对城市交通影响减至最低,道路和植被破坏小,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所带来的居民生活和交通干扰,以及对邻近建筑基础的破坏影响,为政府赢得信誉和良好口碑。

(2):该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采用曲线顶进,减少了开挖施工的土方作业工程量,避免地下水对作业的干扰,加快了施工进度,缩短了施工工期。

(3):该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采用曲线顶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直线顶管所带来的施工拆迁及复建采用曲线顶管后可以有效避免,管径及埋深越大,需避让的建筑物越多,其效益更加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的施工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曲线顶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第一直线段顶管;2、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3、曲线顶管;4、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5、第二直线段顶管;6、第一顶管机头;7、第二顶管机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包括:第一直线段顶管1、曲线顶管3、第二直线段顶管5;

第一直线段顶管1的一端位置处开设有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第二直线段顶管5位置处的一端开设有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4,其中,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与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4之间连接有曲线顶管3。

曲线顶管3两端分别连接有对曲线顶管3进行顶进使用的第一顶管机头6和第二顶管机头7,在曲线顶管3的两端分别连接有第一顶管机头6和第二顶管机头7,第一顶管机头6和第二顶管机头7均可以对曲线顶管3进行顶进,在施工时更加的方便。

曲线顶管3的弯曲半径为不低于曲线顶管3直径的1500倍,且曲线顶管3管径大于或等于1400mm,曲线顶管3的材质为钢管,利用钢管材质的曲线顶管3其自身的柔性,在半径为不低于1500倍管道直径的条件下实现曲线顶进。

第一直线段顶管1的管径与第二直线段顶管5的管径相等。

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与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4的深度相等。

工作原理:该用于地下顶管的曲线管道施工时,首先在第一直线段顶管1的管径与第二直线段顶管5的顶端施工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和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4,然后在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中为曲线顶管3上安装第二顶管机头7,之后开始按照曲线顶管3的弯曲半径为不低于曲线顶管3直径的1500倍对曲线顶管3进行顶进,使得曲线顶管3的另一端顶至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4中后,将第二顶管机头7取下,然后将曲线顶管3的两端分别与第一直线段顶管1和第二直线段顶管5进行连接,从而完成曲线管道施工。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过着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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