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储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277阅读:82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容器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液氯储罐。



背景技术:

氯气为常温常压下为黄绿色,并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剧毒气体;其密度比空气大,可溶于水,易压缩,可液化为黄绿色的油状液氯,是氯碱工业的主要产品之一,可用作为强氧化剂。氯气中混和体积分数为5%以上的氢气时,遇强光可能会有爆炸的危险。氯气具有毒性,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并溶解在黏膜所含的水分里,会对上呼吸道黏膜造成损害。液氯易泄漏,以往的液氯贮罐为单壳体,须放置在一个密封的房间或车间内,且房间四周必须设置氯气检测探头,占地面积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了解决现有的单壳体液氯储罐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氯储罐。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液氯储罐,包括外壳和设置在所述外壳内用于储存液氯的内胆,所述外壳与所述内胆之间设有支撑结构、并在所述外壳和内胆之间形成夹套腔;所述夹套腔上设有外壳压力表接口和外壳抽空口;所述内胆的上部设有液氯进口;所述内胆的下部设有液氯出口。

进一步,所述内胆的上部还设有检修人孔。

进一步,所述内胆上设有压力接口组,所述压力口组包括压力表接口和压力变送器接口。

进一步,所述压力表接口设置在所述检修人孔的密封盖上。

进一步,所述内胆上设有压力调节接口组,所述压力调节接口组包括泄压口、加压口和平衡口。

进一步,所述内胆上还设有安全阀接口。

进一步,所述内胆上设有液位接口组,所述液位接口组包括雷达液位计接口、上部远传液位计接口、上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下部远传液位计接口和下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所述上部远传液位计接口和上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设置在所述内胆的上部,所述下部远传液位计接口和下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设置在内胆的下部。

进一步,所述内胆的下部还设有储槽排污口。

进一步,所述夹套腔的下部设有外壳排污口。

进一步,所述液氯进口上连接设有伸入所述内胆底部的进口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液氯储罐,通过在外壳内设置内胆,并将液氯储存在内胆内,通过在外壳和内胆之间的夹套腔上设置外壳压力表接口和外壳抽空口,可实现对夹套腔内的压力的实时检测,若内胆发生泄漏,通过对压力的监控并报警,同时通过外壳抽空口将氯气抽至存储点或泄放点,如此,即便在不单独设置密封的房间或车间,也可满足氯气的存储要求,并具有安全性能高和占地面积小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液氯储罐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液氯储罐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液氯储罐,包括外壳20和设置在外壳20内用于储存液氯的内胆21,外壳20与内胆21之间设有支撑结构、并在外壳和内胆之间形成夹套腔22。夹套腔22上设有外壳压力表接口6和外壳抽空口7;内胆21的上部设有液氯进口8,本实施例的液氯进口8上连接设有伸入内胆21底部的进口管23;内胆21的下部设有液氯出口17。本实施例的内胆21的下部还设有储槽排污口19,夹套腔22的下部设有外壳排污口18。

进一步,内胆21的上部还设有检修人孔11,方便检修维护。

进一步,内胆21上设有压力接口组,压力口组包括压力表接口4和压力变送器接口1,可实现对内胆21压力的实时测量与监控。本实施例的压力表接口4设置在检修人孔11的密封盖上。

进一步,内胆21上设有压力调节接口组,压力调节接口组包括泄压口2、加压口5和平衡口13,本实施例的内胆21上还设有安全阀接口12。

进一步,内胆21上设有液位接口组,液位接口组包括雷达液位计接口9、上部远传液位计接口10、上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14、下部远传液位计接口16和下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15。本实施例的上部远传液位计接口10和上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14设置在内胆21的上部,下部远传液位计接口16和下部就地显示液位接口15设置在内胆21的下部。通过设置液位接口组,可实现液位的就地显示,同时实现液位的实时检测与监控。

本实施例的液氯储罐,通过在外壳内设置内胆,并将液氯储存在内胆内,通过在外壳和内胆之间的夹套腔上设置外壳压力表接口和外壳抽空口,可实现对夹套腔内的压力的实时检测,若内胆发生泄漏,通过对压力的监控并报警,同时通过外壳抽空口将氯气抽至存储点或泄放点,如此,即便在不单独设置密封的房间或车间,也可满足氯气的存储要求,并具有安全性能高和占地面积小等优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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