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930716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土工布性能试验和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集料致土工布破损模拟试验的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
背景技术
当前试验有关集料致土工布破损的模拟试验,主要是CBR顶破强力试验、刺破强力试验以及落锥穿透试验。其中CBR顶破强力试验(T1126-2006)采用的顶压杆,其直径为 50mm,其顶端倒角半径为2. 5mm。浙青路面路用集料富有棱角,并且中/下面层多采用25mm 或19_公称最大粒径。调查发现,由于集料加工的非平整性,在重力和压实作用下,土工布与集料的接触并非圆形均布受力接触,而是以楔形边切入的非均布受力为主。然而,传统顶压杆以圆形均布受力为主,亦无法体现最薄弱状态。经对10-26. 5_档集料测量发现,棱角边长度多介于l-4cm,棱角边的楔形体夹角介于60-150°C。这说明,传统试验顶压杆的尺寸与形状偏离工程实际,无法模拟粗集料破损土工布的状态。落锥穿透试验,锥角为45°C,更多模拟点状尖锐棱角。而这部分棱角集料加工以及拌合过程中,由于集料间摩擦已经磨平趋向钝角化。对于其中残存的细长颗粒虽具有较强的模拟,但是这部分集料属于需要剔除的不良路用集料。刺破强力试验(T1127-2006)采用钢质直径8mm的圆柱,亦无法模拟较大粒径粗集料棱角对土工布的破坏。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具有制造简单,能有效模拟工程实际中集料棱角对土工布的切割破坏,并可用于土工布性能检测控制的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包括固定连接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连接杆一端设有楔形棱柱体,该楔形棱柱体的横剖面呈等腰梯形;等腰梯形横剖面的上底宽为5mm、下底宽为50-80mm、斜边与下底的夹角为60° ;楔形棱柱体的纵剖面呈矩形,宽度为20mm ;固定连接杆为圆柱形体,与楔形棱柱体连接为整体。本实用新型由于在固定连接杆的一端设有横剖面为等腰梯形、纵剖面呈为矩形的楔形棱柱体,其中,等腰梯形横剖面的上底宽为5mm、下底宽为50-80mm、斜边与下底的夹角为60°,矩形宽度为20mm,因而使本实用新型顶压杆不同于现有中CBR顶破强力试验 (T1126-2006)采用的顶压杆,而是与工程实际的10-26. 5mm档集料棱角边长、棱角边的楔形体夹角一致,当将本实用新型顶压杆通过夹具固定于试验机上试验和检测时,即可模拟粗集料破损土工布的状态,完成集料致土工布破损的模拟试验,得到符合工程实际的土工布试验结果,能够以更加接近工程集料对土工布实际破坏的模拟方式实现对土工布性能的检测与控制。本实用新型具有制造简单,能有效模拟工程实际中集料棱角对土工布的切割破坏,并可用于土工布性能检测控制的特点。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集料致土工布破损模拟试验的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的描述。如图I所示。本实用新型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的楔形棱柱体1,由横剖面呈等边三角形(边长50-80mm)的钢质棱柱加工而成。通过切削保证楔形棱柱体I棱柱高 20mm,并通过打磨或切削三角形尖端,得到宽5mm、长20mm、斜边与下底的夹角为60°的矩形切入端头。于底面中心,用焊接或螺丝固结方式把固定连接杆2与楔形棱柱体I固定成为整体。参照CBR强力顶破试验,固定顶压杆与试验机并与夹具配合,即可用于土工布试验评价。
权利要求1.一种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包括固定连接杆(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连接杆(2) —端设有楔形棱柱体(I ),该楔形棱柱体(I)的横剖面呈等腰梯形;等腰梯形横剖面的上底宽为5mm、下底宽为50-80mm、斜边与下底的夹角为60° ;楔形棱柱体的纵剖面呈矩形,宽度为20mm ;固定连接杆(2)为圆柱形体,与楔形棱柱体(I)连接为整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名称为一种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属于土工布性能试验和检测技术领域。它主要是解决传统试验顶压杆的尺寸与形状偏离工程实际,无法模拟粗集料破损土工布的状态的问题。它的主要特征是在固定连接杆一端设有楔形棱柱体,该楔形棱柱体的横剖面呈等腰梯形;等腰梯形横剖面的上底宽为5mm、下底宽为50-80mm、斜边与下底的夹角为60°;楔形棱柱体的纵剖面呈矩形,宽度为20mm;固定连接杆为圆柱形体,与楔形棱柱体连接为整体。本实用新型具有造简单,能有效模拟工程实际中集料棱角对土工布的切割破坏,并可用于土工布性能检测控制的特点,主要用于集料致土工布破损模拟试验的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的顶压杆。
文档编号G01N3/02GK202351125SQ201120469389
公开日2012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23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23日
发明者任红丽, 左俊朝, 曹林涛, 杜群乐, 黄世奇 申请人:曹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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