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过载流量监测的燃气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60072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监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过载流量监测的燃气表。



背景技术:

燃气表是一种日常用到的设备,现有的燃气表有的结构复杂,安装使用不方便,给人们造成诸多不便,而且不能及时应对燃气流量过载时的情况,燃气流量过载对管道和燃气表产生极大的损害,长时间如此可能会产生漏气现象,对人们带来极大的危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过载流量监测的燃气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燃气表,设计简单,小巧便捷,设计有挡板,在燃气流量过载时可自行关闭阀门,安全可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过载流量监测的燃气表,包括管道,所述管道内安装有圆柱形旋涡发生体和整流器,且圆柱形旋涡发生体安装在整流器的左侧,所述管道的左右两侧分别为燃气的入口和出口,所述管道内设置有卡槽,且挡板设置在卡槽的正上方,所述挡板内设置有永磁体,所述永磁体的上方设置有导线柱,且导线柱与正负极转换器之间通过导线电性连接,所述圆柱形旋涡发生体与流量计算仪之间设置有电阻值变化转换器,且流量计算仪设置在圆柱形旋涡发生体的上侧,所述流量计算仪的上方安装有主控单元,所述主控单元的下方安装有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所述主控单元的上方设置有显示器,且显示器上设置有警示器,所述主控单元的左侧安装有正负极转换器,所述显示器的右侧设置有电源。

优选的,所述温度传感器安装在压力传感器的左侧。

优选的,所述管道的下方安装有底座。

优选的,所述整流器安装在出口内。

优选的,所述卡槽设置在圆柱形旋涡发生体的左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采用圆柱形旋涡发生体热线式监测燃气的流量,次结构灵敏度高,适用频率较为广泛,对应流量较为广泛安装有压力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显示板实时记录管道里的燃气流量、温度和压强,安装有挡板和导线柱可在在燃气流量过载时可自行关闭阀门,阻止燃气对管道和燃气表进行破坏,并在出口处安装有整流器,可使得燃气在使用时流速平稳整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燃气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入口;2-管道;3-流量计算仪;4-挡板;5-永磁体;6-导线柱;7-正负极转换器;8-警示器;9-显示器;10-电源;11-主控单元;12-温度传感器;13-压力传感器;14-底座;15-卡槽;16-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7-电阻值变化转换器;18-整流器;19-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过载流量监测的燃气表,包括管道2,所述管道2内安装有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和整流器18,且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安装在整流器18的左侧,所述管道2的左右两侧分别为燃气的入口1和出口19,所述管道2内设置有卡槽15,且挡板4设置在卡槽15 的正上方,所述挡板4内设置有永磁体5,所述永磁体5的上方设置有导线柱6,且导线柱6与正负极转换器7之间通过导线电性连接,所述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与流量计算仪3之间设置有电阻值变化转换器17,且流量计算仪3设置在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的上侧,所述流量计算仪3的上方安装有主控单元11,所述主控单元11的下方安装有温度传感器12和压力传感器13,所述主控单元的上方设置有显示器9,且显示器9上设置有警示器8,所述主控单元11的左侧安装有正负极转换器7,所述显示器9的右侧设置有电源10,所述温度传感器12安装在压力传感器13的左侧,所述管道2的下方安装有底座14,所述整流器18安装在出口19内,所述卡槽15设置在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的左侧。

工作原理;使用时,燃气从管道2入口1进入经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产生旋涡,圆柱形旋涡发生体16内的热丝电阻的变化频率经电阻值变化转换器17转化为脉冲信号的形式传进流量计算仪3,根据脉冲信号流量计算仪3计算成燃气的流量,若燃气的流速大于过载,警示器8会发出信号,短时间内流速转为正常,警示器8停止工作,相反则正负极转换器7将改变正负极的位置,导线柱6两端产生的磁极顺时对换,挡板4受力向下,将管道2封闭,阻止气体通过,显示板9实时记录管2道里的燃气流量、温度和压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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