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2058阅读:473来源:国知局
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输配电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各供电局在管理一次运行设备时,主要手段还是依赖停电检修数据,部分在线测量手段和事故巡查手段,随着在线测量与在线监测技术的逐步推广,如局部放电测量技术,我局逐步开展基于状态检修的高压设备故障缺陷评估工作。通过统计数据和日常工作的反馈,运行高压设备中特别是高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时常出现异常导致保护动作等异常报警,但当前我们又没有更好的手段进行带电诊断。而且安排停电检查后实施各类绝缘耐压,直流电阻,介质损失等测量并未发现问题,这使得研究在线绝缘诊断的新技术的需求相当迫切。部分高压CT/PT/CVT还存在绝缘总体状态不良,但常规耐压试验合格,运行一段时间便出现绝缘击穿等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能有效反映早期故障造成的容性阻抗变化,从而减少事故隐患。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包括诊断变频电源、试验电源加载装置、反馈信号采集单元和处理器,所述试验电源加载装置与诊断变频电源相连,所述试验电源加载装置将信号加载到互感器的二次侧,所述反馈信号采集单元与互感器一次侧接地线相连,所述处理器输出端与试验电源加载装置相连,所述处理器输入端与反馈信号采集单元相连。

进一步,所述试验电源加载装置通过二次端子盒开关将信号加载到互感器的二次侧。

进一步,所述试验电源加载装置通过耦合钳表的耦合将信号加载到互感器的二次侧。

进一步,所述处理器上连接有显示屏和输入装置。

进一步,所述诊断变频电源频率为600-5kHz。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能有效反映早期故障造成的容性阻抗变化,以及时排除故障,从而减少事故隐患,该系统可不停电进行故障缺陷的查找能够长远提高电网可靠性,促进电力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应当理解,优选实施例仅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带电等效阻抗扫频测试的互感器绕组隐患识别系统,包括诊断变频电源、试验电源加载装置、反馈信号采集单元和处理器,试验电源加载装置与诊断变频电源相连,试验电源加载装置将信号加载到互感器的二次侧,反馈信号采集单元与互感器一次侧接地线相连,处理器输出端与试验电源加载装置相连,处理器输入端与反馈信号采集单元相连。

本实施例中,试验电源加载装置通过二次端子盒开关或耦合钳表的耦合将信号加载到互感器的二次侧,使用极其方便、安全。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为了能查看检测结果及自动化操作,处理器上连接有显示屏和输入装置。

本实施例中,设置诊断变频电源频率为600-5kHz,从而能准确得到变频阻抗响应特征。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系统还设置有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通过无线通讯模块与处理器相联接,从而能够实现与处理器的控制联接及数据交互,能够实时了解互感器故障信息。

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互感器、电抗器、电缆等高压设备的不停电安全绝缘试验,其信号幅值小,响应电流控制在mA级别,对CT/CVT/PT正常工作没有影响,其信号带宽可调节,试验频率采用间谐波,并且避开谐波值较大的3,5,7,11次谐波频率点,确保对保护装置的影响降到最低。该系统由于无需接触一次高压,因此测试与电压等级无关,从而实现了安全的检测,可结合同类型的横向比较和长期参值的纵向比较,分析复阻抗响应的差别和发展趋势。使用时,预计每次测量注入20-50个变频信号,可实现快速测试,预计1分钟即可完成一只的测试,测试的结果参数简单,覆盖的故障类型丰富,如复阻抗频率响应的模值上升,阻抗角的参值下降,励磁功率上升,则重点怀疑匝间短路,如果复阻抗不稳定,阻抗角正负波动,励磁功率基本不变,可认为是一次和二次绝缘等效电容增大,可能有潜在的绝缘下降或局部击穿现象发,如泄漏电流出现周期性增大,排除干扰后,可能是一次外绝缘放电。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