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及箱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4792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及箱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申请涉及箱包秤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及箱包。



背景技术:

手提箱包秤又称为手提电子秤。产品以轻、薄、短、小、便于携带为主要特点。应用广泛。但现有手提箱包秤的传感器设置位置不合理,容易受到干扰,精度不高,称量误差大。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本申请人作了合理改进,下面将要介绍的技术方案便是基于该前提下产生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目的是克服了现有手提秤的传感器设置位置不合理,容易受到干扰,精度不高,称量误差大的技术问题,提供了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及箱包。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上设有称量槽101,所述称量槽101内设有传感器4,所述壳体1上设有供使用者手持且所述壳体1能沿其向下运动的传感器握柄基座5,且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连接于所述传感器4的底部。

为实现更好的技术效果,本申请还包括有: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包括:吊起部2及电路板3,所述吊起部2设于所述壳体1下方,所述电路板3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所述传感器4与所述电路板3电连接。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上部设有向上延伸的传感柱501,下部设有供使用者握持的握持结构502,所述传感柱501穿入所述称量槽101内与所述传感器4连接。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传感柱501为两个,沿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中心对称设置。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称量槽101设于所述壳体1中部。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壳体1两端设有向下突出的称量臂102,所述吊起部2设于两所述称量臂102之间。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传感器4、传感器握柄基座5及所述吊起部2垂直于所述壳体1中心。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电路板3上设有能将所述传感器4所称量的信号发射至移动终端的发射模块。

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所述发射模块为蓝牙模块。

一种箱包,包括箱包壳体和设于箱包壳体上的提手,所述提手为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有如下优点:

1、本申请创新式的将传感器放置于提手上,在保证了传感器稳定的同时,避免了所测箱体对秤的干扰,有效提高称量精度。

2、本申请可使秤体直接替换原有箱包的提手,同时,本申请采用蓝牙,实现直接连接手机APP,使用方便。

3、本申请体积小,结构轻便,便于携带及存放,通过利用握柄基座与传感器连接,使用方便,且握柄基座上设置握持结构,握感舒适,供使用者提供更好的称量感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剖向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申请公开了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上设有称量槽101,所述称量槽101内设有传感器4,所述壳体1上设有供使用者手持且所述壳体1能沿其向下运动的传感器握柄基座5,且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连接于所述传感器4的底部。

进一步地,本申请还包括:吊起部2及电路板3,所述吊起部2设于所述壳体1下方,所述电路板3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所述传感器4与所述电路板3电连接。

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上部设有向上延伸的传感柱501,下部设有供使用者握持的握持结构502,所述传感柱501穿入所述称量槽101内与所述传感器4连接。通过采用传感柱与传感器连接,保证了传感器稳定的同时,避免了所测箱体对秤的干扰,有效提高称量精度。

所述传感器4采用电阻应变式称重传感器原理,它能将作用在被测物体上的重力按一定比例转换成可计量的输出信号。本申请并不限定传感器的类型,采用现有任何类型的称重传感器都可。

进一步地,为使称量时,被称物的重心保持在正中,所述传感柱501为两个,沿所述传感器握柄基座5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称量槽101设于所述壳体1中部。所述壳体1两端设有向下突出的称量臂102,所述吊起部2设于两所述称量臂102之间。所述传感器4、传感器握柄基座5及所述吊起部2垂直于所述壳体1中心。实现被称物重心保持在正中,从而减少称量时的误差。

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电路板3上设有能将所述传感器4所称量的信号发射至移动终端的发射模块。

优选地,所述发射模块为蓝牙模块。实际应用中,所述蓝牙模块能接收移动终端发射的信号。

一种箱包,包括箱包壳体和设于箱包壳体上的提手,所述提手为如上所述的提手传感式箱包秤。可使秤体直接替换原有箱包的提手,提供具有称量功能的箱包,使用更方便,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使用感受。

如上所述是结合具体内容提供的一种实施方式,并不认定本申请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凡与本申请的方法、结构等近似、雷同,或是对于本申请构思前提下做出若干技术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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