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化工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化工计量槽。
背景技术:
现有的情况下,可配合化工测算进行使用,但是在实际使用中,计量槽的测量中装置都是直接设置在收缩段内,虽然更加便捷,但是会因为整体内置的方式,改变了计量槽的内部流速,不便于进行包装数据的准确性,其次在化工液体使用过程中,会造成计量槽内部的腐蚀,影响了使用寿命,这些都是实际存在又急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工计量槽,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化工计量槽,其结构包括计量槽、收缩段、吼道、扩散段、出口、计量变送器、流量传感器和防腐结构,所述计量槽的后方设有收缩段,所述收缩段的后方设有吼道,所述吼道通过收缩段与计量槽固定连接,所述吼道的后方设有扩散段,所述扩散段的后方设有出口,所述出口通过扩散段与吼道固定连接,所述收缩段的侧面设有计量变送器,所述计量变送器的下方接触设有流量传感器,所述计量槽的内侧固定设有防腐结构,所述防腐结构由玻璃钢、聚异丁烯橡胶、过氯乙烯漆组成,所述防腐结构上设有玻璃钢,所述玻璃钢的后方设有聚异丁烯橡胶、所述聚异丁烯橡胶的表面设有过氯乙烯漆,所述过氯乙烯漆通过聚异丁烯橡胶与玻璃钢固定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计量槽的表面固定设有外壳。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计量变送器的表面固定设有连接导线。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玻璃钢与聚异丁烯橡胶的厚度一致。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计量槽的整体高度为50cm。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流速传感器表层设有防腐材质。
本发明的一种化工计量槽,有益效果如下:
1:该一种化工计量槽可通过在计量变送器的下方设置一个带有流速传感器的连接导线,可利用流速传感器对收缩段内的流速进行检测,而不对化工液的流速产生影响。
2:该一种化工计量槽可通过在防腐结构上设置带有过氯乙烯漆和聚异丁烯橡胶的玻璃钢,增加了稳定性和抗腐性,便于增加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化工计量槽计量槽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化工计量槽防腐结构示意图。
图中:1-计量槽,2-外壳,3-收缩段,4-吼道,5-扩散段,6-出口,7-计量变送器,8-连接导线,9-流速传感器,10-防腐结构,11-玻璃钢,12-聚异丁烯橡胶,13-过氯乙烯漆。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化工计量槽,其结构包括计量槽1、收缩段3、吼道4、扩散段5、出口6、计量变送器7、流量传感器9和防腐结构10,所述计量槽1的后方设有收缩段3,所述收缩段3的后方设有吼道4,所述吼道4通过收缩段3与计量槽1固定连接,所述吼道4的后方设有扩散段5,所述扩散段5的后方设有出口6,所述出口6通过扩散段5与吼道4固定连接,所述收缩段3的侧面设有计量变送器7,所述计量变送器7的下方接触设有流量传感器9,所述计量槽1的内侧固定设有防腐结构10,所述防腐结构10由玻璃钢11、聚异丁烯橡胶12、过氯乙烯漆13组成,所述防腐结构10上设有玻璃钢11,所述玻璃钢11的后方设有聚异丁烯橡胶12、所述聚异丁烯橡胶12的表面设有过氯乙烯漆13,所述过氯乙烯漆13通过聚异丁烯橡胶12与玻璃钢11固定连接。
所述计量槽1的表面固定设有外壳2,外壳2的设置便于整体防护。
所述计量变送器7的表面固定设有连接导线8,连接导线8的设置便于流速传感器9与计量变送器7进行连接。
所述玻璃钢11与聚异丁烯橡胶12的厚度一致,聚异丁烯橡胶12的设置增加了抗腐性。
所述计量槽1的整体高度为50cm,50cm的高度防止液体飞溅。
所述流速传感器9表层设有防腐材质,防腐材料便于保护流速传感器9。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化工计量槽,首先在计量槽1的收缩段3内设置一个流速传感器9,通过连接导线8与外部的计量变送器7进行连接,增加了检测的同时,避免了内置装置而造成计量槽1的流速改变,其次在计量槽1的内部设置由过氯乙烯漆13和聚异丁烯橡胶12搭配使用的玻璃钢11,增加了抗腐性和使用寿命。
本发明1计量槽,2外壳,3收缩段,4吼道,5扩散段,6出口,7计量变送器,8连接导线,9流速传感器,10防腐结构,11玻璃钢,12聚异丁烯橡胶,13过氯乙烯漆,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设置带有流速传感器的计量变送器,便于对化工计量进行监测同时,不影响流速,通过设置带有过氯乙烯漆和聚异丁烯橡胶的玻璃钢,便于增加化工计量槽的防腐性,增加了耐用度,结构简单,易于实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