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59328发布日期:2019-02-22 22:40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电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



背景技术:

功耗是消费类电子产品最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尤其是以电池供电的可穿戴设备,如手表、手环等。所以此类产品在生产测试阶段,静态电流是一个必测项。

产品在生产测试阶段有很多测试项目,在带充电系统的产品中包括充电电路的测量和静态电流的测量,静态电流测试一般作为最后一个测试项,在充电过程中产品电流是很大的,电流是产品静态电流的百倍千倍之多,例如一个手环产品休眠电流一般20uA以内,而在充电时,电流能达到20mA以上。因此,使用电流表的量程精度必须是uA级别,且不能被大电流测试项把电流表打坏。所以充电电路的测量和静态电流测量必须分开(产品静态电流即产品休眠状态下的电流)。

常见处理方式是使用高性能数字电流表,在产品生产测试过程中始终与产品串联测量电流,这样大电流测试项不会把电流表打坏,待所有测试项完后直接测试静态电流。此方案优点是简单方便,缺点是价格昂贵,生产治具成本高。另外处理方式是充电系统单独测试,也就是把所有测试项包括静态电流都测试通过后,再单独测试充电系统。此方法缺点是充电系统单独分开,多一个测试工位,测试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降低测试成本、提高测试效率的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其包括供电电源、单刀单掷开关、单刀双掷开关、电流表,电池、产品测试座,所述产品测试座用于放置待测产品,所述供电电源通过单刀单掷开关与所述产品测试座连接,用于给待测产品供电,所述电池与单刀双掷开关连接,所述单刀双掷开关的一路与测试座连接,其另一路通过电流表与测试座连接,所述电池用于给待测产品供电,所述供电电源依次通过单刀单掷开关、待测产品以及单刀双掷开关给电池充电。

进一步,所述电流表为指针式电流表。

进一步,所述单刀单掷开关和单刀双掷开关为机械开关或电子开关。

进一步,所述产品测试座包括测试夹具,所述测试夹具用于固定被测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单刀单掷开关和单刀双掷开关自由切换待测产品充电测试和静态电流测试两种状态,可以在同一工位下测试静态电流和充电电流,无需另外接线,产品在静态电流测试状态时才接入电流表,可以防止电流急剧变化烧坏电流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带充电系统产品的静态电流测试电路,其包括供电电源5V、单刀单掷开关S1、单刀双掷开关S2、电流表A,电池、产品测试座Z,所述产品测试座Z用于放置并固定待测产品,所述供电电源5V通过单刀单掷开关S1与所述产品测试座Z连接,用于给待测产品供电,所述电池与单刀双掷开关S2连接,所述单刀双掷开关S1的一路与测试座连接,其另一路通过电流表A与测试座Z连接,所述电池用于给待测产品供电,所述供电电源5V依次通过单刀单掷开关S1、待测产品以及单刀双掷开关S2给电池充电.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时方式,所述单刀单掷开关和单刀双掷开关为机械开关或电子开关。机械开关可通过手工控制,电子开关可通过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实现测试的自动化。

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流表A为uA级指针式电流表,其价格便宜,且能满足静态电流测试需求。所述单刀单掷开关S1和单刀双掷开关S2为机械开关。将待测产品置于产品测试座Z,闭合单刀单掷开关S1,单刀双掷开关S2打向非电流表一端,此时整个系统由供电电源5V供电,分为两路。一路是“供电电源5V–单刀单掷开关S1–被测产品–GND”用于给待测产品供电,一路是“5V–S1–被测产品–S2–电池–GND”用于给电池充电,同时测试产品的充电系统是否正常。

操作被测产品,使被测产品进入休眠状态后,单刀单掷开关S1打开,单刀双掷开关S2打向电流表一端,此时整个系统由电池供电。电流流向是“电池–单刀双掷开关S2–电流表–被测产品–GND”。(注意必须先打开S1再切换S2状态,否则5V电源直接经过电流表给电池充电,会烧坏电流表),测试静态电流。

本实用新型通过单刀单掷开关和单刀双掷开关自由切换待测产品充电测试和静态电流测试两种状态,可以在同一工位下测试静态电流和充电电流,无需另外接线,产品在静态电流测试状态时才接入电流表,可以防止电流急剧变化烧坏电流表。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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