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爆珠施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92204发布日期:2019-08-21 01:28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爆珠施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爆珠测试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爆珠施压装置。



背景技术:

爆珠含水率是爆珠最重要最基础的参数之一,直接影响爆珠的压碎强度、韧性、脆响、存放周期等参数,进而影响爆珠的上机适应性和消费者的感官体验,是影响卷烟质量的重要方面。爆珠分为两相,固相胶皮和液相香精,胶皮是胶粉、增韧剂、色素和水等混合而成,溶于水而不溶于油;而香精一般是辛葵酸甘油酯作为溶剂,其中溶解有约1%的精油,溶于油而不溶于水。

目前,测量爆珠含水率还没有统一的方法,实验使用爆珠在60℃的烘箱中烘2h的方法表明,实验完成之后爆珠有大量破碎出现,本申请提供另一种思路:是只测量爆珠胶皮的含水率,如果只测爆珠中胶皮的含水率就需要一套挤压装置,提供足够大的压力,使得精油被压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企业目前的现状和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控的压力使得爆珠中精油被压出的装置,该装置采用气缸和压缩空气提供下压的动力,活塞杆底部的压板压在工作台上的爆珠上,数显压力表显示下压的压力,控制器控制气缸频率、气缸工作时间。通过控制气缸频率和气缸工作时间达到每次制取胶皮的一致性,为爆珠含水率的测试做好准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爆珠施压装置,包括电机、空气压缩机、数显压力表、气管、气缸、压板、支架、工作台、凹槽、控制器,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所述空气压缩机连接,所述控制器分别与电机、气缸和空气压缩机电性连接,所述空气压缩机通过气管连接气缸,所述气管上连接有数显压力表,所述气缸与支架连接,所述气缸内设有活塞杆,所述活塞杆底部设有压板,所述工作台水平连接在支架底部。

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压板的底部为一个平整的长方形平面,所述压板与所述活塞杆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工作台上设有底面平整的凹槽,所述凹槽形状和大小与所述压板相适应。

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数显压力表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数显压力表用于检测、显示气缸承受的压力。

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控制器型号为FP-XC14T。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简单,可操作性强,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手动制取胶皮劳动强度大,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取数百颗爆珠;

(2)通过气缸对爆珠施压,使得不同的爆珠样品受到的下压效果是一样的,排除干扰因素,有益于爆珠含水率的准确测量;

(3)用途广泛,可用于制取测量含水率的胶皮,另外,还可测量爆珠的压碎强度,因为含水率大一些的爆珠粘附性较大,很难通过胶囊综合测试仪测量,便可用此设备测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工作台的俯视图。

图中:1-电机;2-控制器;3-空气压缩机;4-数显压力表;5-气管;6-支架;7-气缸;8-压板;9-工作台;10-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

一种爆珠施压装置,包括电机1、空气压缩机3、数显压力表4、气管5、气缸7、压板8、支架6、工作台9、凹槽10、控制器2,所述电机1的输出端与所述空气压缩机3连接,所述控制器2分别与电机1、气缸7和空气压缩机3电性连接,所述空气压缩机4通过气管5连接气缸7,所述气管5上连接有数显压力表4,所述气缸7与支架6连接,所述气缸7内设有活塞杆,所述活塞杆底部设有压板8,所述工作台9水平连接在支架6底部。

所述压板8的底部为一个平整的长方形平面,以对工作台上的爆珠均匀施压;所述压板8与所述活塞杆可拆卸连接。

所述工作台9上设有底面平整的凹槽10,所述凹槽10形状和大小与所述压板8相适应,防止在挤压过程中爆珠滚落到下压区域外。

所述数显压力表4与控制器2电性连接;所述数显压力表4用于检测、显示气缸承受的压力。

所述控制器型号为FP-XC14T,所述控制器2还用于控制气缸7频率、活塞杆下压的压力、两次运动间隔的时间以及运动的时间,以上的设定依据产品说明书即可实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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