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91085发布日期:2019-12-03 17:08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放电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



背景技术:

室内电压互感器需进行误差检定及电压耐受试验,试验过程中没有发生误差超差或放电闪络,则认为试验合格。由于试验中需在互感器一次侧施加了高电压,在试验完成后,被试品上的端电压正处在逐步下降的过程需要对被测试装置的充分放电后,再进行改接线,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手持式放电棒对室内电压互感器进行检测,放电一般采用人工手握接地棒接触被测试装置的高压侧,将被试品高压侧上残余电荷释放至大地,使被试品高压侧的电位和地电位相等。由于人工手持放电棒时,手一旦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或者放电棒上的接地线接触不好,都会导致放电不充分,试验人员有触电的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解决目前存在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包括升降吊架机构和所述升降吊架机构底部固定的放电板,所述放电板的外表面上设有带电显示器、声光报警器和电机开关,所述升降吊架机构包括对称设置的竹节升降管和固定在所述竹节升降管顶部的安装箱,所述安装箱内设有交流异步减速电机,所述交流异步减速电机与所述竹节升降管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竹节升降管内为中空结构,所述放电板的接地线在所述竹节升降管内穿好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箱通过螺钉固定在室内吊顶上。

进一步的,所述带电显示器和所述声光报警器电性连接,所述电机开关和所述交流异步减速电机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通过插头和连接线与外部电源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避免了人工手握接地棒接触被试品高压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试验人员触电”现象的发生,以及被试品的放电不充分,解决了室内互感器检定放电问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清楚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下面的实施例。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包括升降吊架机构和所述升降吊架机构底部固定的放电板1。

所述升降吊架机构包括对称设置的竹节升降管5和固定在所述竹节升降管顶部的安装箱6,所述竹节升降管5的个数为2个,分别对称设置,所述竹节升降管5内为中空结构,所述竹节升降管5类似于竹杆节,具有多节结构,所述竹节升降管5的型号为htjc600。

所述安装箱6内固定安装设有小型的交流异步减速电机7,所述安装箱6形状呈梯形漏斗,安装箱6的上端通过螺钉固定安装在在室内吊顶上,下端固定在竹节升降管上,所述交流异步减速电机7与所述竹节升降管5电性连接。交流异步减速电机7控制所述竹节升降管5的上下升降移动。

所述放电板1呈长方形结构,所述放电板1的侧表面上设有带电显示器2和电机开关4,所述放电板1的上表面上设有声光报警器3,所述带电显示器的型号为dxn8-t,能够在线路安全距离检测线路是否带电,且具有明显的方向性,灵敏度高。所述声光报警器的型号为tgsg-07,所述带电显示器2和所述声光报警器3电性连接,所述电机开关4和所述交流异步减速电机7电性连接。

所述放电板1内设有穿线孔,所述放电板1的接地线8在所述竹节升降管5内穿好固定,并贯穿放电板1的穿线孔与地面相接触,接地线8最终和被测试设备接地线最终都连接于一个接地点。所述室内电压互感器自放电的检定装置通过插头和连接线(图中未显示)与外部电源连接,插头和连接线位于安装箱6的背部,通过外部电源给检定装置内各电气元件供电。

整个装置的工作流程为:

将整个装置通过插头和连接线与外部电源连接,按压电机开关4,所述交流异步减速电机7控制两个竹节升降管5进行自动下降,当放电板1与其下部的被测试装置的高压侧接触后,被测试装置高压侧上残余电荷通过接地线8释放至大地,使被测试装置高压侧的电位和大地的电位相等,如果有残余的电荷,带电显示器和声光报警器3进行带电显示和声光报警,没有残余电荷,检定结束,关闭电机开关4,竹节升降管5回缩。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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