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63312发布日期:2020-02-18 13:40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活性炭过滤器是一种较常用的水处理设备,作为水处理脱盐系统前处理能够吸附前级过滤中无法去除的余氯,可有效保证后级设备使用寿命,提高出水水质,防止污染,特别是防止后级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等的游离态余氯中毒污染,同时还吸附从前级泄漏过来的小分子有机物等污染性物质,对水中异味、胶体及色素、重金属离子等有较明显的吸附去除作用,还具有降低cod的作用。

活性炭过滤器是利用一种或几种过滤介质,在一定的压力下,使原液通过该介质,去除杂质,从而达到过滤的目的,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被吸附,起净化作用,但时间一长,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会不同程度地减弱,吸附效果也随之下降。

经检索,申请号为cn201721259895.6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种水处理活性炭过滤器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置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壳体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分水板,活性炭过滤柱,以及,活性炭过滤层,所述活性炭过滤层包括活性炭纤维,活性炭颗粒,以及,活性炭网层;所述活性炭网层,活性炭颗粒,以及,活性炭纤维由上至下依次设置”,该专利中将待处理的污水依次经过活性炭网层,活性炭颗粒,以及,活性炭纤维,由于活性炭网层,活性炭颗粒,以及,活性炭纤维的活性炭颗粒粒径依次减小,待处理的污水经过分级的处理,获得精度较高的过滤,提高了活性炭过滤器的过滤性能,但仍存在一定的缺陷,活性炭过滤层使用时间一长,吸附效果降低,多层设计不便于拆卸更换,进水泵给水过程中,堵塞的多层活性炭滤层导致过滤罐内部的压力增大,增加了过滤的危险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而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包括罐体和罐盖,所述罐盖与罐体螺纹连接,且所述罐盖上连接有注水管,所述注水管上设置有第一取样阀,所述罐体的外侧壁设置有第二取样阀,所述罐盖的底部连接有置于罐体内的安装轴,所述安装轴沿竖直方向依次滑动连接有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且所述第一滤网的滤径大于第二滤网的滤径,所述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的外侧均连接有活塞圈,所述活塞圈滑动连接在罐体内,所述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的下方均设置有缓冲件,所述第二取样阀置于罐体内的一端位于第一滤网与第二滤网之间,所述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的上方均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在安装轴上的限位块,所述第二滤网上还连接有泄压组件,所述罐体的底部连接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装设有第三取样阀。

优选的,所述缓冲件主要由定位块和缓冲弹簧组成,所述定位块设置在第一滤网的下方,且连接在安装轴上,所述缓冲弹簧套在定位块与第一滤网之间的安装轴外壁。

优选的,所述定位块和限位块与安装轴的交接处均设置有相互配合的螺纹。

优选的,所述泄压组件主要由导杆、盖板、限位杆和压缩弹簧组成,所述第二滤网上开凿有泄压槽,所述盖板盖设在泄压槽的顶部,所述限位杆连接在盖板的底部,并穿过泄压槽向下延伸,所述压缩弹簧套在限位杆的延伸端,所述导杆连接在罐体的底部内壁,且所述导杆与限位杆相配合。

优选的,所述罐体的底部连接有支撑腿。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的底端连接有水平调节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水处理设备,当第一滤网上的滤孔堵塞时,第一滤网的渗透效率降低,随着注水管持续注水,第一滤网在水的压力作用下,挤压第一滤网下方的缓冲弹簧,第一滤网下滑,实现缓冲的功能,第一滤网过滤的水流向第二滤网,第二滤网底部的缓冲弹簧受到压缩,实现缓冲的功能,防止罐体内压力过大,降低安全隐患,通过第三取样阀对出水管的水质进行检测,通过在注水管、罐体外侧壁和出水管上设置的第一取样阀、第二取样阀和第三取样阀,实现对第一滤网与第二滤网的过滤性能的评估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清理或更换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

2、该水处理设备,通过定位块和限位块与安装轴的交接处均设置的相互配合的螺纹,实现便于拆卸的功能,进而提高第一滤网和第二滤网的快速安装功能。

3、该水处理设备,当第一滤网与第二滤网之间的水压过高时,第二滤网持续压缩缓冲弹簧,实现缓冲的功能,缓冲弹簧持续收缩,然后导杆与限位杆相抵,缓冲弹簧在持续收缩,导杆带动限位杆上移,压缩弹簧收缩,限位杆带动盖板离开泄压槽,水流直接进入泄压槽,实现泄压的功能,提高罐体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三;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泄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的泄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中:1、罐体;2、罐盖;3、注水管;4、安装轴;5、第一滤网;6、第二滤网;7、活塞圈;8、限位块;9、出水管;10、第三取样阀;11、定位块;12、缓冲弹簧;13、导杆;14、盖板;15、限位杆;16、压缩弹簧;17、泄压槽;18、支撑腿;19、第一取样阀;20、第二取样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顶/底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套设/接”、“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参照图1、图2、图3和图5,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包括罐体1和罐盖2,罐盖2与罐体1螺纹连接,且罐盖2上连接有注水管3,注水管3上设置有第一取样阀19,罐体1的外侧壁设置有第二取样阀20,罐盖2的底部连接有置于罐体1内的安装轴4,安装轴4沿竖直方向依次滑动连接有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且第一滤网5的滤径大于第二滤网6的滤径,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的外侧均连接有活塞圈7,活塞圈7滑动连接在罐体1内,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的下方均设置有缓冲件,第二取样阀20置于罐体1内的一端位于第一滤网5与第二滤网6之间,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的上方均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在安装轴4上的限位块8,第二滤网6上还连接有泄压组件,罐体1的底部连接有出水管9,出水管9上装设有第三取样阀10;

缓冲件主要由定位块11和缓冲弹簧12组成,定位块11设置在第一滤网5的下方,且连接在安装轴4上,缓冲弹簧12套在定位块11与第一滤网5之间的安装轴4外壁;

罐体1的底部连接有支撑腿18;

支撑腿18的底端连接有水平调节脚;

当第一滤网5上的滤孔堵塞时,第一滤网5的渗透效率降低,随着注水管3持续注水,第一滤网5在水的压力作用下,挤压第一滤网5下方的缓冲弹簧12,第一滤网5下滑,实现缓冲的功能,第一滤网5过滤的水流向第二滤网6,第二滤网6底部的缓冲弹簧12受到压缩,实现缓冲的功能,防止罐体1内压力过大,降低安全隐患,通过第三取样阀10对出水管9的水质进行检测,通过在注水管3、罐体1外侧壁和出水管9上设置的第一取样阀19、第二取样阀20和第三取样阀10定期进行取样检测,实现对第一滤网5与第二滤网6的过滤性能的评估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清理或更换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

实施例2:

参照图1-2,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更进一步的是,定位块11和限位块8与安装轴4的交接处均设置有相互配合的螺纹,实现便于拆卸的功能,进而提高第一滤网5和第二滤网6的快速安装功能。

实施例3:

参照图4-5,多水样采集水处理设备,与实施例2基本相同,更进一步的是,泄压组件主要由导杆13、盖板14、限位杆15和压缩弹簧16组成,第二滤网6上开凿有泄压槽17,盖板14盖设在泄压槽17的顶部,限位杆15连接在盖板14的底部,并穿过泄压槽17向下延伸,压缩弹簧16套在限位杆15的延伸端,导杆13连接在罐体1的底部内壁,且导杆13与限位杆15相配合,进一步实现罐体1的防护功能;

当第一滤网5与第二滤网6之间的水压过高时,第二滤网6持续压缩缓冲弹簧12,实现缓冲的功能,缓冲弹簧12持续收缩,然后导杆13与限位杆15相抵,缓冲弹簧12在持续收缩,导杆13带动限位杆15上移,压缩弹簧16收缩,限位杆15带动盖板14离开泄压槽17,水流直接进入泄压槽17,实现泄压的功能,提高罐体1的安全性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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