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分别以一第一感光元件及一第二感光元件感测取得一光学讯号值,且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不同;及
由一色温判定单元接收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并代入一方程式计算一色温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色温判定单元将该第一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除以该第二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得到一比值,并将该比值代入该方程式以得到该色温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另包含在数个标准光源环境下,利用一标准色度计量测取得数个色温值,并利用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分别量测取得数组光学讯号值,接着将该数组光学讯号值分别做相除运算得到一比值,利用该数个比值和该标准色度计测得的数个色温值进行分析运算以到比值和色温值的该方程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分析运算为线性回归分析,该方程式为一多项式方程式。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另包含以一第三感光元件感测取得一光学讯号值,利用该第三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来将标准光源环境分群,并且在不同的标准光源环境群组中分别计算出对应的方程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三感光元件为一红外光感光元件,或者该第三感光元件的感光范围包含700nm~1100nm波段。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分群包含利用该第三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与该第一感光元件感测的光学讯号值的比值是否大于一阈值作为一判断基准。
8.如权利要求1、2、3、4、5、6或7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300nm~600nm,该第二感光元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件400nm~700nm。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感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340nm~560nm,该第二感光元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件440nm~660nm。
10.一种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光传感器,包含一第一感光元件及一第二感光元件,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分别供感测取得一光学讯号值,且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不同;及
一色温判定单元,分别耦接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以供接收该第一感光元件及该第二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并代入一方程式计算一色温值。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色温判定单元将该第一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除以该第二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得到一比值,并将该比值代入该方程式以得到该色温值。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方程式为该比值与该色温值的一多项式方程式。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光传感器另包含以一第三感光元件感测取得一光学讯号值,利用该第三感光元件,该第三感光元件供感测取得一光学讯号值,该色温判定单元耦接该第三感光元件以供接收该第三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三感光元件为一红外光感光元件,或者该第三感光元件的感光范围包含700nm~1100nm波段。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另包含一记忆单元,该记忆单元储存数个多项式方程式,且该记忆单元耦接于该色温判定单元,该色温判定单元依据该第三感光元件的光学讯号值由该记忆单元选择的其中一个多项式方程式作为该方程式。
16.如权利要求10、11、12、13、14或15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300nm~600nm,该第二感光元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件400nm~700nm。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光感测模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感光元件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340nm~560nm,该第二感光元的有效感光波长范围为件440nm~660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