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

文档序号:26420362发布日期:2021-08-27 10:55阅读:91来源:国知局
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

本实用新型属于取样器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



背景技术:

植物地下部是植物吸收水分和养分的主要器官,也是接触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关键部位,其生长发育状况直接影响作物地上部生长与产量的形成,花生少见的是地上开花,地下结果的作物,且具有根瘤固氮作用,且其荚果、根瘤均位于地下部,传统的研究或采样方法难以满足花生地下部根系、荚果、根瘤等综合研究的需求。

目前,在进行花生根系研究时,一种方式是利用盆栽或筒栽等方式,这种方式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会限制花生地下部生长,导致其生长状态与田间自然状态不一致,结果代表性不强;另一种方式是直接挖根或土钻采样,然而直接挖根费时费力工作量大,且容易因根区挖掘面积和体积不一致,导致根系采集量不一致,影响研究结果。另外,作为直根系的花生,主根上长出四列侧根,呈明显的“十”字排列,十字线区域根量较多,十字线交叉区域根量较少,影响土钻取样的均匀性。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具备携带方便、拆卸容易、取样均匀一致和成本低的优点,以解决一般取样器不具备携带方便、拆卸容易、取样均匀一致和成本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包括打击盖、取样筒和固定环,所述打击盖的内底壁活动设置有取样筒,所述取样筒的外壁活动设置有固定环;

所述取样筒包括第一半圆管、第二半圆管、刻度线、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所述取样筒的外壁固定设置有第一半圆管,所述第一半圆管的一侧活动设置有第二半圆管,所述第一半圆管的外壁设置有刻度线,所述第一半圆管底端设置有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所述第二半圆管的底端设置有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打击盖的顶部设置有横杆,且横杆的外壁设置有支撑杆,且支撑杆的一端设置有圆形套管,且圆形套管与取样筒的中垂线相重合,且圆形套管活动套接固定于取样筒顶端外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环一端内壁长,外壁短,另一端内壁短,外壁长,且固定环的内部设置有弹簧件,且弹簧件的一端设置有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取样筒为两端开口的圆柱状结构,且取样筒包括第一半圆管和第二半圆管,且第一半圆管与第二半圆管活动卡接,且第一半圆管与第二半圆管顶端均嵌入设置在圆形套管的内壁,且第一半圆管和第二半圆管与圆形套管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半圆管和第二半圆管均为一端外壁长,内壁短,另一端外壁短,内壁长,且第一半圆管和第二半圆管底端分别与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对应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环可拆卸固定于取样筒外侧所设凹槽处,包括内壁和外壁,且固定环的形状大小与凹槽的形状大小相互匹配,且固定环通过磁铁与凹槽贴合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通过设置第一半圆管,使其通过与第二半圆管的可拆卸连接,便捷装置的组装拆卸,进而通过其均为一端外壁长,内壁短,另一端外壁短,内壁长,且第一半圆管和第二半圆管底端分别与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对应连接,使其有效匹配合破土刀头的使用,减少破土阻力,进而在取花生地下部过程中不会破坏土壤结构,保持完整土柱,保证完全(根系、根瘤、荚果)取样,加强其取样效果,同时取样筒容量有限,并通过刻度线的作用,有效提高其取样的均匀性,进而增强装置的实用性。

(2)该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通过设置打击盖,使其通过拍打横杆,并通过支撑杆将力传导至圆形套管,进而通过圆形套管与取样筒的中垂线相重合,确保打击过程取样筒受力一致,同时利用打击盖和固定环进行拆卸固定,进而通过磁铁的作用,使其操作容易,省时省力,且该装置结构设置简单,操作便捷,生产成本低,有效增强装置的使用性和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的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取样筒的结构主视图;

图4为固定环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打击盖;11、横杆;12、支撑杆;13、圆形套管;2、取样筒;21、第一半圆管;22、第二半圆管;23、刻度线;24、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5、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3、固定环;31、内壁;32、外壁;33、磁铁;34、弹簧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包括打击盖1、取样筒2和固定环3,所述打击盖1的内底壁活动设置有取样筒2,所述取样筒2的外壁活动设置有固定环3;

所述取样筒2包括第一半圆管21、第二半圆管22、刻度线23、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所述取样筒2的外壁固定设置有第一半圆管21,所述第一半圆管21的一侧活动设置有第二半圆管22,所述第一半圆管21的外壁设置有刻度线23,所述第一半圆管21底端设置有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所述第二半圆管22的底端设置有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

具体的,所述打击盖1的顶部设置有横杆11,且横杆11的外壁设置有支撑杆12,且支撑杆12的一端设置有圆形套管13,且圆形套管13与取样筒2的中垂线相重合,且圆形套管13活动套接固定于取样筒2顶端外壁。

本实施方案中,使得打击盖1通过拍打横杆11,并通过支撑杆12将力传导至圆形套管13,进而通过圆形套管13与取样筒2的中垂线相重合,确保打击过程取样筒2受力一致,同时便于打击盖1和取样筒2的拆卸组装。

具体的,所述固定环3一端内壁31长,外壁32短,另一端内壁31短,外壁32长,且固定环3的内部设置有弹簧件34,且弹簧件34的一端设置有磁铁33。

本实施方案中,使其便于贴合取样筒2设置,并通过弹簧件34推动磁铁33对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的组装进行固定,进而提高取样筒2使用的稳定性,保障其使用效果的正常实施。

具体的,所述取样筒2为两端开口的圆柱状结构,且取样筒2包括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且第一半圆管21与第二半圆管22活动卡接,且第一半圆管21与第二半圆管22顶端均嵌入设置在圆形套管13的内壁,且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与圆形套管13活动连接。

本实施方案中,便于装置的组装使用,节省其安装时间,降低成本投入,且卡接设置,便于其拆卸,有效避免样本堵塞在装置内部,进而提高装置的实用性。

具体的,所述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均为一端外壁长,内壁短,另一端外壁短,内壁长,且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底端分别与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对应连接。

本实施方案中,使得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的底端,分别有效匹配合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的形状使用,进而减少破土阻力,便于装置进行采样,进而提高装置的使用性。

具体的,所述固定环3可拆卸固定于取样筒2外侧所设凹槽处,包括内壁31和外壁32,且固定环3的形状大小与凹槽的形状大小相互匹配,且固定环3通过磁铁33与凹槽贴合连接。

本实施方案中,使得固定环3有效嵌入设置取样筒2外侧所设凹槽内,并与之贴合连接,进而便于固定环3的安装使用,同时通过磁铁33的磁性进行固定,便于其拆卸,操作容易,省时省力。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在使用时,打击盖1、取样筒2和固定环3,击打盖由横杆11、支撑杆12和圆形套管13组成,可拆卸固定于取样筒2顶部;取样筒2由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组成,其中第二半圆管22上标有刻度线23,便于花生地下部的完整取出的同时保证其分层取样,第一半圆管21和第二半圆管22底端分别设置有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利于其下扎,方便取样,成本低且省时省力,且固定环3可拆卸固定于取样筒2外侧各部位,保证取样筒在下扎过程中保持原状,确保其在同一位置同一深度进行取样,进而通过拍打横杆11,并通过支撑杆12将力传导至圆形套管13,进而通过圆形套管13与取样筒2的中垂线相重合,确保打击过程取样筒2受力一致,并通过其力的传导,使得第一半环形破土刀头24和第二半环形破土刀头25破入土内进行取样,通过上述完成对该装置的操作。

综上所述,该花生地下部研究取样器,通过设置打击盖1,使其通过拍打横杆11,并通过支撑杆12将力传导至圆形套管13,进而通过圆形套管13与取样筒2的中垂线相重合,确保打击过程取样筒2受力一致,同时利用打击盖1和固定环3进行拆卸固定,进而通过磁铁33的作用,使其操作容易,省时省力,且该装置结构设置简单,操作便捷,生产成本低,有效增强装置的使用性和使用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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