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9704667发布日期:2022-04-16 15:22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气设备保护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2.目前,传统的电气控制系统不具备能够检测电气柜被拆卸的检测装置,导致容易出现以下问题:非专业或未授权人士拆卸电气柜后导致人为故障的损坏;电气柜被拆卸仿制,用于设备研究。目前的检测技术不能有效检测电气柜是否被拆卸以判断是否存在人为操作导致的设备故障和获知客户采购设备的用意,从而不能阻断数据的泄露。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用于解决目前的检测技术不能有效检测到电气柜是否被拆卸的问题。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电气柜,所述电气柜包括柜体和可拆卸设置于所述柜体上的盖板,所述盖板可沿第一方向运动以与所述柜体相互拆卸,所述检测装置包括:
5.反光部,设置于所述盖板上,所述反光部具有一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反光面;
6.连接于所述柜体的发射器和接收器,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朝向所述反光面,所述发射器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至所述反光面,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所述接收器接收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一电信号,所述接收器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二电信号;
7.控制器,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还用于与主系统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器接收到所述第二电信号,则发送拆卸信号至主系统。
8.上述的检测装置,安装在电气柜上,用于检测电气柜的盖板是否相对于电气柜的柜体沿第一方向有移动从而确定盖板是否被拆卸,若有移动则盖板发生被拆卸的情况。具体地,在盖板上安装一个反光部,在柜体上则安装发射器、接收器和控制器,其中发射器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到反光部,经过反光部的反光面反射后形成反射光信号,接收器用于接收反射光信号,盖板未被拆卸时,反光部与盖板不移动,接收器会正常接收到反射光信号,进而输出第一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一电信号判断盖板未被拆卸;而当接收器未收到反射光信号,接收器则会输出第二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则判断盖板及反光部已经发生移动,即盖板已经被拆卸,控制器则将表示盖板已经被拆卸的拆卸信号发送给主系统,主系统接收到拆卸信号,则会进行相应中断操作,例如停机,从而阻断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方法的泄露。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还包括时钟器和存储器,所述时钟器和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控制器连接;当所述控制器接收到所述第二电信号时,所述时钟器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拆卸时间;所述拆卸信号为所述拆卸时间。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还包括连接于所述柜体的充电电池,所述发
射器、所述接收器、所述控制器、所述时钟器和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充电电池电连接。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还包括电路板,所述控制器、所述时钟器和所述存储器设置于所述电路板上,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充电电池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以间接与所述发射器、所述接收器、所述控制器、所述时钟器和所述存储器分别电连接。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第一端与所述柜体连接,所述壳体的相对的第二端邻近且朝向所述反光面;所述电路板和所述充电电池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设置于所述壳体的第二端的内部,且分别至少部分外露于所述壳体。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沿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方向并排设置;所述反光面上具有所述反射光信号的反射点,所述反光面自所述反射点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第一长度,所述发光面自所述反射点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反方向延伸第二长度。
14.一种检测方法,用于检测电气柜,所述检测方法包括:
15.朝盖板上的反光部的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
16.当接收到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一电信号;当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二电信号;
17.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时生成拆卸信号;
18.将所述拆卸信号发送至主系统。
19.上述的检测方法,应用于上述的检测装置,该检测方法用于检测电气柜的盖板是否相对于电气柜的柜体沿第一方向有移动从而确定盖板是否被拆卸,若有移动则盖板发生被拆卸的情况。具体地,在盖板上安装一个反光部,在柜体上则安装发射器、接收器和控制器,其中发射器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到反光部,经过反光部的反光面反射后形成反射光信号,接收器用于接收反射光信号,盖板未被拆卸时,反光部与盖板不移动,接收器会正常接收到反射光信号,进而输出第一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一电信号判断盖板未被拆卸;而当接收器未收到反射光信号,接收器则会输出第二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则判断盖板及反光部已经发生移动,即盖板已经被拆卸,控制器则将表示盖板已经被拆卸的拆卸信号发送给主系统,主系统接收到拆卸信号,则会进行相应中断操作,例如停机,从而阻断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方法的泄露。
2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时生成拆卸信号的步骤包括:
21.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并进行存储,其中所述拆卸信号为所述拆卸时间。
2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拆卸信号发送至主系统的步骤包括:
23.读取所述拆卸时间,并将所述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
2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间隔第二预定时间周期性读取所述拆卸时间。
25.本公开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或者,部分特征和优点可以从说明书推知或毫无疑义地确定,或者通过实施本公开的上述技术即可得知。
26.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2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技术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8.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检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9.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检测装置与电气柜配合的结构示意图;
30.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检测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31.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检测装置与电气柜配合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32.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检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3.附图标记:
34.检测装置10;反光部100;发射器200;接收器300;控制器400;时钟器500;存储器600;通讯模块700;充电电池800;电路板900;壳体1000;安装支架1100;电气柜20;柜体21;盖板22;反射点p。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6.在本技术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技术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37.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38.此外,术语“安装”、“设置”、“设有”、“连接”、“相连”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整体式构造;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点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又或者是两个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之间内部的联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3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40.在一个实施例中,一种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电气柜,所述电气柜包括柜体和可拆卸设置于所述柜体上的盖板,所述盖板可沿第一方向运动以与所述柜体相互拆卸,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反光部、发射器、接收器和控制器。所述反光部设置于所述盖板上,所述反光部具
有一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反光面;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连接于所述柜体,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朝向所述反光面,所述发射器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至所述反光面,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所述接收器接收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一电信号,所述接收器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二电信号;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还用于与主系统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器接收到所述第二电信号,则发送拆卸信号至主系统。
41.如图1至图4所示,一实施例的检测装置10,用于检测电气柜20,所述电气柜20包括柜体21和可拆卸设置于所述柜体21上的盖板22,所述盖板22可沿第一方向运动以与所述柜体21相互拆卸,所述检测装置10包括反光部100、发射器200、接收器300和控制器400。所述反光部100设置于所述盖板22上,所述反光部100具有一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反光面;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分别连接于所述柜体21,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分别朝向所述反光面,所述发射器200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至所述反光面,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所述接收器300接收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一电信号,所述接收器300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二电信号;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分别与所述控制器400电连接,所述控制器400还用于与主系统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器400接收到所述第二电信号,则发送拆卸信号至主系统。
42.上述的检测装置10,安装在电气柜20上,用于检测电气柜20的盖板22是否相对于电气柜20的柜体21沿第一方向有移动从而确定盖板22是否被拆卸,若有移动则盖板22发生被拆卸的情况。具体地,在盖板22上安装一个反光部100,在柜体21上则安装发射器200、接收器300和控制器400,其中发射器200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到反光部100,经过反光部100的反光面反射后形成反射光信号,接收器300用于接收反射光信号,盖板22未被拆卸时,反光部100与盖板22不移动,接收器300会正常接收到反射光信号,进而输出第一电信号,例如输出高电平,即接收器300为高电平,控制器400接收到第一电信号判断盖板22未被拆卸,其中,控制器400检测到接收器300为高电平;而当接收器300未收到反射光信号,接收器300则会输出第二电信号,例如输出低电平,即接收器300为低电平,控制器400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则判断盖板22及反光部100已经发生移动,反光部100不在原来的位置,因此接收器300接收不到反射光信号,其中,控制器400检测到接收器300为低电平,即盖板22已经被拆卸,控制器400则将表示盖板22已经被拆卸的拆卸信号发送给主系统,主系统接收到拆卸信号,则会进行相应中断操作,例如停机,从而阻断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方法的泄露。
4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器400控制所述发射器200发射入射光信号。
4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光部100为反光玻璃。
4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射器200为红外发射管,用于发射红外信号,所述接收器300为红外接收管,用于接收经反光面反射的红外信号。
4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时钟器500和存储器600,所述时钟器500和所述存储器600分别与所述控制器400连接;当所述控制器400接收到所述第二电信号时,所述时钟器500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所述存储器600用于存储所述拆卸时间;所述拆卸信号为所述拆卸时间。当盖板22被拆卸时,接收器300未接收到反射光信号则输出第二电信号,控制器400接收到第二电信号,控制时钟器500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控制器400将拆卸时间存储在存储器600中,且将拆卸时间发送给主系统,拆卸时间存储在
存储器600中,因此可以便于后续再次发送给主系统。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时钟器500为rtc实时时钟芯片,可以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存储器600为存储芯片。
4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器400为微处理器。示例性的,所述控制器400可以但不限于为mcu或plc。
4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通讯模块700,所述控制器400通过所述通讯模块700与所述主系统连接。示例性的,所述通讯模块700为串口接口芯片。控制器400将存储在存储器600中的拆卸时间发送到串口接口,串口接口再将拆卸时间发送到主系统。
4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连接于所述柜体21的充电电池800,所述发射器200、所述接收器300、所述控制器400、所述时钟器500和所述存储器600分别与所述充电电池800电连接,通过设置充电电池800,这样在掉电后,通过充电电池800的供电,检测装置10的各部件还能继续工作。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电池800可以但不限于为锂电池。
5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电路板900,所述控制器400、所述时钟器500和所述存储器600设置于所述电路板900上,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分别与所述电路板900电连接;所述充电电池800与所述电路板900电连接,以间接与所述发射器200、所述接收器300、所述控制器400、所述时钟器500和所述存储器600分别电连接,电路板900可作为控制器400、时钟器500和存储器600的载体,且便于检测装置10的各部件与充电电池800电连接,以便于供电。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路板900与外部电源电连接,这样便于对检测装置10的各部件供电。
5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壳体1000,所述壳体1000的第一端与所述柜体21连接,所述壳体1000的相对的第二端邻近且朝向所述反光面,所述第二端邻近所述反光面即相比于第一端更靠近反光面;所述电路板900和所述充电电池800设置于所述壳体1000内,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分别设置于所述壳体1000的第二端的内部,且分别至少部分外露于所述壳体1000,通过将各部件装在一个壳体1000内部,形成检测装置10的主体结构,使得检测装置10结构紧凑,便于制造、运输和安装检测装置10,而另外的反光部100只需设置在盖板22上即可。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光部100用于粘接于所述盖板22上,这样便于拆卸。
5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发射器200和所述接收器300沿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方向并排设置;所述反光面上具有所述反射光信号的反射点p,所述反光面自所述反射点p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第一长度,所述发光面自所述反射点p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反方向延伸第二长度,这样在第一方向上,反光面具有一定的长度,当电气柜20稳定时,入射光信号经过该反射点p反射光线到接收器300,当电气柜20受到震动导致盖板22沿第一方向或者沿第一方向的反方向移动时,反光部100会随着移动,由于在第一方向上反光面的反射点p的前后都具有一定的长度,因此即使反光部100受震动沿第一方向前后移动,发射器200发射的入射光信号仍会射到反光面上并反射出能被接收器300接收的反射光信号。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入射光信号为有效的入射光信号,即能在射到反光面上后反射出能被接收器300接收的反射光信号。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二长度分别大于或
等于10mm,且小于或等于20mm。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二长度分别为15mm。
5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光面自所述反射点p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延伸第三长度,所述发光面自所述反射点p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反方向延伸第四长度,这样在电气柜20受震动盖板22沿第二方向反复移动时,由于在第二方向上反光面的反射点p的前后都具有一定的长度,因此即使反光部100受震动沿第二方向前后移动,发射器200发射的入射光信号仍会射到反光面上并反射出能被接收器300接收的反射光信号。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长度和所述第四长度分别大于或等于10mm,且小于或等于20mm。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长度和所述第四长度分别为15mm。
5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光面为圆形,所述反光面的以所述反射点p为圆心,且以第五长度为半径。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长度大于或等于10mm,且小于或等于20mm。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长度为15mm。
5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盖板22的朝向所述柜体21内部的一面设置所述反光部100,所述壳体1000的第一端连接于所述柜体21的内壁,这样检测装置10设置在柜体21内部,这样避免非工作人员接触到检测装置10,防止防拆检测防拆受到损坏而失去检测电气柜20是否被拆卸的功能。
5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检测装置10还包括安装支架1100,所述安装支架1100的一端与所述柜体21的内壁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壳体1000的第一端连接,这样通过选择安装支架1100的长度可以使得将壳体1000的设置位置靠近盖板22,如此使得发射器200和接收器300靠近反光面,便于进行发射和接收光信号的检测,也避免光信号被其它部件影响传输。
57.在一个实施例中,一种检测方法,用于检测电气柜,所述检测方法包括:朝盖板上的反光部的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当接收到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一电信号;当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二电信号;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时生成拆卸信号;将所述拆卸信号发送至主系统。
58.如图5所示,一实施例的检测方法,用于检测电气柜,本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方法应用于上述实施例所述的检测装置,所述检测方法包括:
59.101、朝盖板上的反光部的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其中,通过发射器朝盖板上的反光部的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其中,通过控制器控制发射器朝盖板上的反光部的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
6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间隔第一预定时间周期性朝所述反光面发射入射光信号,这样不用一直发射入射光信号,每隔一段时间发射,例如以固定周期唤醒控制器开始检测,能够节省电量;其中通过控制器间隔第一预定时间控制发射器发射入射光信号。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定时间为1至3秒,这样间隔1至3秒发射一次入射光信号,不仅能够节省电量,而且间隔的时间不会太短,能够保证检测的实时性,避免时间太长导致拆卸完成而不能及时上报给主系统的问题。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定时间为2秒。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器为低功耗mcu。
61.102、当接收到所述反光面反射的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一电信号;当未接收到所述反射光信号,输出第二电信号。输出第一电信号例如为输出高电平,即接收器为高电平。输
出第二电信号例如为输出低电平,即接收器为低电平。
62.103、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时生成拆卸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一电信号判断盖板未被拆卸,其中,控制器检测到接收器为高电平。控制器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判断盖板被拆卸,其中,控制器检测到接收器为低电平。
6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时生成拆卸信号的步骤包括:当接收所述第二电信号,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并进行存储,其中所述拆卸信号为所述拆卸时间,这样可以记录拆卸时间,使得主系统可以接收到拆卸时间,不仅知道电气柜被拆卸而且知道被拆卸的时间点。其中,控制器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则控制时钟器记录实时的拆卸时间,并将拆卸时间存储在存储器中。
6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拆卸时间包括时钟时间和日期,即包括时分秒的时间和日期。
65.104、将所述拆卸信号发送至主系统。主系统可以接收到拆卸时间,不仅知道电气柜被拆卸而且知道被拆卸的时间点。
6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拆卸信号发送至主系统的步骤包括:读取所述拆卸时间,并将所述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这样可以主动读取拆卸时间,并且将主动读取的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如此即使在没有外部拆卸的刺激导致生成拆卸时间,可以主动读取存储的拆卸时间,这样可以主动将拆卸时间上报给主系统。在本实施例中,主系统将主动上报的拆卸时间与主系统内部存储的原先的工作人员授权的拆卸的时间点进行对比,若是对应上,则上报的拆卸时间为授权的,若没对应上,则上报的拆卸时间为未被授权,主系统控制停机。
6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的步骤包括:控制器将存储在存储器中的拆卸时间发送至串口接口,串口接口将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
6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间隔第二预定时间周期性读取所述拆卸时间。这样每隔一段时间读取拆卸时间,例如以固定周期唤醒控制器开始读取和上传,能够节省电量,实现低功耗运作模式。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定时间为1至3秒,这样间隔1至3秒发射一次入射光信号,不仅能够节省电量,而且间隔的时间不会太短,能够保证读取拆卸时间的实时性,避免时间太长导致不能及时读取和上报拆卸时间给主系统的问题。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定时间为2秒。
6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读取所述拆卸时间的步骤包括:接收主系统的读取指令后读取所述拆卸时间。这样接收了主系统的读取指令以另一个被动的方式读取拆卸时间,这样被动唤醒控制器开始读取和上传,节省了电量,实现低功耗运作模式,具体地,控制器读取拆卸时间并将拆卸时间发送至主系统。例如,控制器接收串口接口发送的读取指令,该读取指令来自主系统;而后控制器发送拆卸时间给串口接口,串口接口发送拆卸时间至主系统。
7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读取所述拆卸时间的步骤包括:读取最近的所述拆卸时间。这样,控制器读取的是存储其中存储的最近的拆卸时间,发送给主系统的是最近的拆卸时间,确定最近的被拆卸的时间点,从而可以及时做出应对操作。
71.上述的检测方法,应用于上述的检测装置,该检测方法用于检测电气柜的盖板是否相对于电气柜的柜体沿第一方向有移动从而确定盖板是否被拆卸,若有移动则盖板发生
被拆卸的情况。具体地,在盖板上安装一个反光部,在柜体上则安装发射器、接收器和控制器,其中发射器用于发射入射光信号到反光部,经过反光部的反光面反射后形成反射光信号,接收器用于接收反射光信号,盖板未被拆卸时,反光部与盖板不移动,接收器会正常接收到反射光信号,进而输出第一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一电信号判断盖板未被拆卸;而当接收器未收到反射光信号,接收器则会输出第二电信号,控制器接收到第二电信号则判断盖板及反光部已经发生移动,即盖板已经被拆卸,控制器则将表示盖板已经被拆卸的拆卸信号发送给主系统,主系统接收到拆卸信号,则会进行相应中断操作,例如停机,从而阻断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方法的泄露。
72.在本技术所有实施例中,“大”、“小”是相对而言的,“多”、“少”是相对而言的,“上”、“下”是相对而言的,对此类相对用语的表述方式,本技术实施例不再多加赘述。
73.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在本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或“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本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或“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可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模块并不一定是本技术所必须的。
74.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应理解,上述各过程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必然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75.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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