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9462572发布日期:2022-04-02 02:01阅读:1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环境监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是土壤环境监测数据正确与否的重要前提。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是如实反映土壤营养状况(污染状况)的先决条件。土壤样品的采集所产生的采样误差比任何分析误差都大,并且这种误差可以达到来自理化分析过程中全部过程误差的85%。
3.因此,如何减少土壤采样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误差是保障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点。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和方法,以减少土壤采样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误差,从而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包括:质控方、与质控方通信连接的目标采样方;
6.质控方,被配置为向每个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7.目标采样方,被配置为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8.质控方,还被配置为,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9.目标采样方,还被配置为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
10.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包括:
11.获取质控方下发的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12.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
13.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14.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另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包括:
15.质控方,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16.目标采样方,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
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17.质控方,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18.目标采样方,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
19.本公开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提供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包括质控方、与质控方通信连接的目标采样方;质控方被配置为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目标采样方被配置为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质控方还被配置为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目标采样方还被配置为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本公开通过质控方和目标采样方对整体采样流程进行灵活调整和监控,可有效地减少或避免土壤采样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误差,从而提高了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21.图1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4.图4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的时序示意图;
25.图5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公开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公开。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公开的描述。
27.下面将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和方法。
28.图1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包括质控方101、与质控方101通信连接的目标采样方102。
29.质控方101,被配置为向目标采样方102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30.其中,质控方101,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对与其建立通信连接的目标采样方102发送的申请进行接收的后台服务器。该后台服务器可以对目标采样方102发送
的申请进行接收和分析等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服务器可以是一台服务器,也可以是由若干台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还可以是一个云计算服务中心,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31.需要说明的是,服务器可以是硬件,也可以是软件。当服务器为硬件时,其可以是为目标采样方102提供各种服务的各种电子设备。当服务器为软件时,其可以是为目标采样方102提供各种服务的多个软件或软件模块,也可以是为目标采样方102提供各种服务的单个软件或软件模块,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32.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质控方101可以是指设置在省站的服务器(如云端服务器、后台服务器等)。
33.目标采样方102,可以为“省站”下属的地级市、县区的采样单位的采样人员使用的(手持)采样终端设备。采样终端设备,可以是硬件,也可以是软件。当采样终端设备为硬件时,其可以是具有显示屏且支持与服务器通信的各种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膝上型便携计算机和台式计算机等;当采样终端设备为软件时,其可以安装在如上的电子设备中。采样终端设备可以实现为多个软件或软件模块,也可以实现为单个软件或软件模块,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进一步地,采样终端设备上可以安装有各种应用,例如数据处理应用、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平台软件、搜索类应用等。
34.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目标采样方102可通过网络(可以是采用同轴电缆、双绞线和光纤连接的有线网络,也可以是无需布线就能实现各种通信设备互联的无线网络,例如,蓝牙(bluetooth)、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nfc)、红外(infrared)等)与质控方101建立通信连接。
35.需要说明的是,目标采样方102、质控方101的具体类型、数量和组合可以根据应用场景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36.待采样点位,包括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的网格中的基础点位、背景点位、风险监控点位(包括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和一般风险监控点位)。点位信息,包括待采样点位的位置信息(如点位地址信息,xx省xx市xx区xx镇xx村等,或者点位所在的经、纬度等)、点位属性(即用于表征该点位属于基础点位、背景点位或风险监控点位中的哪一种)、点位数量、点位编码等。
37.预采方案,包括待采样点位的采样位置以及采样方式。其中,待采样点位的采样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例如,采样位置可以是待采点位为圆心,半径30米范围内的任意一个位置或者多个位置。采样方式,具体可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类型以及待测特征污染物(如有机污染物(如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无机污染物(如重金属离子等)等)来确定。通常采样方式包括土壤表层采样和土壤新鲜样品采集。其中,土壤表层采样(即采集土壤表层样品),一般可用于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的土壤采样。具体的,基础点位可采用5点混合采样的方式进行采样;风险监控点位可采用土壤表层单独采样的方式进行采样。土壤表层单独采样,适用于采集无机和有机样品以及以捕捉污染状况为目的的监测工作。混合采样是指在设定的采样区域内多点取土,采集方法包括单对角线法、双对角线法(即梅花点法)、棋盘式法和蛇形法等。新鲜土壤采土壤新鲜样品采集,适用于监测点位的待测特征污染物为土壤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污染物的情况的样品采集。
38.目标采样方,被配置为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
位置信息,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39.作为一示例,质控方101可以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例如,待采点位的位置信息,具体确定执行土壤采样任务的目标采样方(即采样单位,可以是县级或者市级的采样机构等)。例如,质控方102为设置在a省的“省站”服务器,待采样点位为a省的b市的风险监控点位,那么可由a省的“省站”具体选择分布在b市中的各县区的采样单位中的子集或者全集来执行土壤采样任务。这里的b市中的各县区的采样单位中的子集或者全集即为目标采样方。在实际应用中,采样单位的采样人员在执行土壤采样任务时,可携带手持采样终端设备,通过该手持采样终端设备填报采样相关的信息并接收质控方返回的审核结果,以规范化整个采样流程,减少采样过程出可能出现的误差。
40.作为一示例,当目标采样方(采样单位)接收到“省站”分配的土壤采样任务后,可以先组织相关采样人员进行采样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可包括: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的布点原则、布设理由、采样点所处的地理位置、水系、土地利用方式的讲解,收集采样区域土壤类型和地质基本信息等;讲解采样点周边污染源、农田施肥、喷洒农药、土地封冻、水田灌水期等情况;讲解采样的时间安排、行程路线等;校准全球定位系统设备(gps),调试手持采样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的讲解等等。然后,采样人员携带手持采样终端,按既定的行程到达待采样点位的地址进行现场采样。当采样单位的采样人员携带手持采样终端到达待采样点位所在的地址或者区域时,可利用该手持采样终端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如gps经度、gps纬度)。
41.作为一示例,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位置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的位置的偏移距离超出预设允许误差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如可设置为≤30米、≤50米等),则确定针对该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此时,采样人员可以利用该手持采样终端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42.其中,该偏移采样申请中需要填写上报偏移原因,并附上相应的佐证资料。偏移原因一般包括:

自然、人为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到达:如,自然地势阻挡、攀爬困难;

突发事故无法到达:如,道路塌方或被淹、危险动物出没、人为临时封路;

自然、人为不可抗力造成无法采样:如,基岩裸露,无法下挖、地块(农用地)临时灌水、流沙、沼泽沉陷;

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如,城市扩建、建设用地、道路扩宽、居民区、军事禁区限制、无组织垃圾场、旅游度假区、位落在永久水体中(河道、湖泊、水库、水塘、水沟、耕地永久变池塘)、保护区范围调整;

与历史点位信息不符:如,经纬度有误、地址信息有误、土壤属性信息有误;

gps信号或系统偏差。佐证资料,通常包括佐证照片,例如,拍摄的反应现场采样位置的情况的照片(如现场采样位置的gps照片)。
43.质控方,还被配置为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44.目标采样方,还被配置为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
45.作为一示例,可预先将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下载至手持采样终端设备上,以免去到现场采样位置,网络很差,下载时间过长或者下载不了而影响采样进度、其中,偏移采样
程序包括偏移采样点位的采样位置,以及偏移采样方案。
46.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包括质控方、与质控方通信连接的目标采样方;质控方被配置为向每个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目标采样方被配置为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质控方还被配置为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目标采样方还被配置为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本公开通过质控方和目标采样方对整体采样流程进行灵活调整和监控,可有效地减少或避免土壤采样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误差,从而提高了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7.图2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土壤采样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土壤采样监控系统与上述图1所示的土壤采样监控系统的区别仅在于,还包括:与质控方101通信连接的总质控方103。
48.作为一示例,总质控方103,被配置为向质控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或者风险监控点位,风险监控点位包括一般风险点位和重点风险点位。质控方101,被配置为获取土壤采样任务,并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
49.其中,总质控方103,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对与其建立通信连接的质控方101或目标采样方102发送的信息进行接收的后台服务器。该后台服务器可以对质控方101或目标采样方102发送的申请或信息进行接收和分析等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服务器可以是一台服务器,也可以是由若干台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还可以是一个云计算服务中心,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50.在一实施例中,总质控方103,具体可以是指统管全国土壤采样的质量监控和管理的服务器,可简称为“总站”。
51.在本公开实施例中,总质控方103(“总站”)、质控方101(“省站”)、目标采样方102(“采样单位”)的层级关系为:“总站”统管“省站”和“采样单位”的整体土壤采样工作,“省站”向“采样单位”分配土壤采样任务,并审核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等,“采样单位”负责组织采样人员到现场采样并反馈采样情况(包括采样的样品信息、现场采样环境等)。
52.在一实施例中,总质控方103可首先获取到最新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并提取出该监测网中的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的点位信息(包括地址信息、经度、纬度等),并根据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的点位信息制定相应的土壤采样任务,再下发至各质控方101(“省站”)。质控方101在接收到总质控方103下发的土壤采样任务后,可先对该土壤采样任务中的点位信息进行核对并反馈核对结果给总质控方。核对内容主要包括:点位信息存疑、点位删补和点位替换三类。
53.点位信息存疑是指:需要更改点位部分信息,如:点位信息(地址、属性、经纬度等)与提交的历史布点信息不一致;与现区域基本信息不一致等。申请该项时,需提交可证明历史点位信息或目前现状情况等附件说明。点位删补是指:点位库中的某点位已在历史监测中认定删除或需要从点位库中增补点位。点位替换是指:下发任务点位有误,需要替换点位
库中已有的其他点位。
54.在一实施例中,当总质控方接收到质控方反馈的上述核对结果时,可自动根据该核对结果更新点位库中的信息。然后,质控方可以通过查看点位库的更新状态,并在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无误后,将土壤采样任务下发至相应的目标采样方。
55.在另一实施例中,质控方101在核对完土壤采样任务中的所有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之后,可将核对结果发送给总质控方103,并在接收到总质控方103返回的核准无误的消息后,将该土壤采样任务下发至对应的目标采样方,以使目标采样方落实执行该土壤采样任务。
56.作为另一示例,质控方101,被配置为从一般风险点位信息中挑选至少一个目标风险点位信息,根据目标风险点位信息和重点风险点位信息,确定土壤采样任务,并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每个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
57.其中,一般风险点位,通常包括受工业源影响的优先保护类点位(点位中含量最高的重金属元素与其对应的指标值的差值在预设的第一数值范围内的点位)、受农业或其他源影响的土壤详查点位(农用地)、国家网(即上述的“最新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保留的监控点以及采取管控或修复措施的涉镉污染源监控点位。重点风险点位,通常为持续受工业源影响的安全利用类点位(点位中含量最高的重金属元素与其对应的指标值的差值在预设的第二数值范围内的点位)。这里的第一数值范围和第二数值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具体可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设定,在此不做具体限制。在实际应用中,可将差值落在第一数值范围内的农用地块对应确定为重金属轻度污染或无污染地块(即优先保护类点位);将差值落在第二数值范围内的农用地块对应确定为重金属中度污染地块(即安全利用类点位)。
58.作为一示例,总质控方可先从国家网中提取出其中的所有风险监控点位(包括一般风险点位和重点风险点位),再下发至质控方;质控方在获取到风险监控点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一般风险点位中选择至少一个目标风险点位,然后,再根据所选出的目标风险点位以及重点风险点位,制定土壤采样任务;接着,对该土壤采样任务中的点位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总质控方,在接收到总质控方反馈的核准无误的消息后,将该土壤采样任务下发至对应的目标采样方,以使目标采样方落实执行该土壤采样任务。
59.作为一优选实施例,下发的土壤采样任务,还可包括采样任务部署、采样人员分工、采样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采样份数、采样注意事项等。
60.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每个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包括:
61.对待采样点位的点位数量、点位位置信息、点位编码、点位所在区域的基本信息进行逐项核查,得到各项目的核查结果;
62.当各项目的核查结果均为合格时,获取待采样点位的卫星图像,根据卫星图像确定针对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
63.向每个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64.其中,点位所在区域的基本信息,包括点位所在的行政区的名称等信息。
65.作为一示例,当某待采样点位a的点位数量、点位位置信息、点位编码、点位所在区域的基本信息的核查结果均为合格时,则进一步获取该待采样点位a的卫星图像,并通过分析其卫星图像确定针对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
66.在一实施例中,根据卫星图像确定针对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67.根据卫星图像确定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是否有变化,以及具有可采性;若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有变化且可采性存疑,则在与待采样点的距离在预设的距离值范围内的区域内寻找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并确定预采方案。
68.具体地,可通过分析待采样点位的周边(如以待采样点位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环境信息(包括植被分布、建筑物分布等),与历史记录的该待采点位的周边环境信息是否有变化。例如,待采样点位的周边增设了一些建筑物(历史记录的该待采点位的周边并没有该建筑物)。进一步地,通过分析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信息来确定其是否具有可采性(比如,是否可采集到能够代表该待采样点位的土壤待监测物质的代表性土壤样品,或者,能够采集到土壤样品)。
69.示例性的,若根据分析和观察卫星图片确定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有变化(如农用地变成建筑工地),且该待采样点位的可采性存疑(如不能确定该待采样点位是否能够采集到代表性土壤样品),则在与待采样点位的距离在预设的距离值范围内的区域内寻找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并确定预采方案。其中,预设的距离值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例如,可以设置为≤30米、50米等。
70.示例性的,给定预设的距离值范围为≤30米,可以该待采样点位为中心,半径为30米,画出一个圆圈,然后在该圆圈内寻找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其中,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是指能够采集到可替换原定在待采样点位进行采样的土壤样品的点位。例如,通常越靠近待采样点位的中心位置(如待采样点位的中心位置)的土壤样品越能反映该点位的土壤组成。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会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例如上述偏移原因),导致待采样点位的可采性不确定或者丧失。此时,可以该待采样点位为中心,半径为30米画出一个圆圈,并在该圆圈内找出至少一个备选采样点位(如在该圆圈内的任意一个位置或者多个位置)来替换掉待采样点位的中心位置(理想采样位置),从而确定相应的预采方案。
71.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对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并在根据卫星图像确定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有变化且该待采样点位的可采性不确定的情况下,在与待采样点位的距离在预设的距离值范围内的区域内寻找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并确定预采方案,以便于目标采样方到达现场采样时,可以有的放矢地开展偏移采样工作,提高采样效率。
72.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包括:
73.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的偏移距离;
74.若偏移距离不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75.作为一示例,根据待采样点位的位置信息(经度、纬度)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经度、纬度),计算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的偏移距离。
76.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例如,可以设置为≤30米、50米等。
77.示例性的,假设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为≤50米,现场采样位置a与待采样点位a的偏移距离为125米(大于30米,即不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确定与待采样点位a对应的预采方案不满足现场采样条件,此时,采用人员可通过手持采样终端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78.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若偏移距离不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之后,还包括:
79.若偏移距离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采集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
80.当根据采样环境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的土壤不具备可采性或者存在更优的采样位置时,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81.作为一示例,若现场采样位置a与待采样点位a的偏移距离为25米(在预设的≤50米的距离范围内),则采集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其中,采样环境信息包括现场采样位置的海拔、周边信息(如1km范围内,包含四个方向的全部土地利用情况)、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作物类型、灌溉水类型。
82.若根据上述采集到的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的土壤不具备可采性或者存在更优的采样位置时,即可认为确有必要调整现场采样位置,此时,采样人员可以使用手持采样终端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83.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在确定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之间的偏移距离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进一步采集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并根据该采样环境信息判断当前的现场采样位置的土壤不具备可采性或者存在更优的采样位置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进而灵活调整采样方案,有利于提高土壤采样的质量,从而提高土壤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4.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包括:
85.对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的填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标注出其中的不合格项,获得第一审核结果;
86.对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的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标注和修改其中的不合格项,获得第二审核结果;
87.将第一审核结果和第二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88.其中,填报完整性主要是审核目标采样方上报的信息中是否包含点位环境信息(采样点周边信息(1km范围内)(包含4个方向)、海拔、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作物类型和灌溉水类型),现场工作信息(包括采样地点、天气、采样器具和工具),样品信息(包括采样深度(cm)、土壤湿度、土壤质地、土壤颜色、样品重量(g)和混合物采样个数),审核信息(包括采样小组角色成员签名),照片信息(包括9张采样照片(采样前、gps照片、校核人员、采样人员、东、南、西、北、采样后),监控源调查信息(包括10项:企业是否关闭搬迁、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中心经度、企业中心纬度;企业成立年份(年)、企业类
型、行业类型、污染影响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类型)。
89.填报规范性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照片留存记录、采样审核管理三类。信息填报应符合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要求。例如,基本信息填报规则包括:

样品重量(g):≥2000;

采样深度(cm):填写0~20,且应与采样后照片中标尺显示差异在
±
5cm间;

采样点周边信息(1km范围内):描述与照片四方位展示一致(4个方位);

土地利用与照片一致;

作物类型与照片一致;

采样器具:满足不同样品采集需求,至少包括布袋、聚乙烯袋、棕色磨口样品瓶、标尺;

采样工具:满足不同样品采集需求,至少包括铁铲、木铲、竹片;

海拔;

混合采样个数:5。
90.作为一示例,质控方(“省站”)在接收到目标采样方上报的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的填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标注出其中的不合格项,并修改标注出其中填写不规范的项,再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目标采样方,使得目标采样方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再重新上报或者获准执行偏移采样。
91.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对目标采样方上报的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可以规范化土壤采样的流程,减少采样过程中出现的误差,从而保障后续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2.图3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的土壤采样监控方法可以由图1的目标采样方102执行。如图2所示,该土壤采样监控方法包括:
93.步骤s301,获取质控方下发的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94.步骤s302,根据点位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
95.步骤s303,当根据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96.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获取质控方下发的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根据点位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当根据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能够在现场采样时,灵活根据现场采样环境条件来调整采样方案,从而减少采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误差,有利于提高后续的土壤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7.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303包括:
98.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的偏移距离;
99.若偏移距离不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100.在一些实施例中,若偏移距离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采集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当根据采样环境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的土壤不具备可采性或者存在更优的采样位置时,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101.图4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土壤采样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土壤采样监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02.步骤s401,质控方,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103.步骤s402,目标采样方,在到达待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时,获取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偏移采样申请包括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
104.步骤s403,质控方,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105.步骤s404,目标采样方,当接收到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时,启动预设的偏移采样程序,并向质控方反馈采样信息。
106.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方法还包括:
107.总质控方,向质控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或者风险监控点位,风险监控点位包括一般风险点位和重点风险点位;
108.质控方,获取土壤采样任务,并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或者,
109.质控方,从一般风险点位中挑选至少一个目标风险点位,根据目标风险点位和重点风险点位,确定土壤采样任务,并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
110.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对土壤采样任务中的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进行核查,当核查结果为通过时,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包括:
111.对待采样点位的点位数量、点位位置信息、点位编码、点位所在区域的基本信息进行逐项核查,得到各项目的核查结果;
112.当各项目的核查结果均为合格时,获取待采样点位的卫星图像,根据卫星图像确定针对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
113.向目标采样方下发土壤采样任务,土壤采样任务包括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预采方案。
114.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根据卫星图像确定针对待采样点位的预采方案,包括:
115.根据卫星图像确定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是否有变化,以及具有可采性;
116.若待采样点位的周边环境有变化且可采性存疑,则在与待采样点位的距离在预设的距离值范围内的区域内寻找满足预设的偏移采样条件的备选采样点位,并确定预采方案。
117.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当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包括:
118.根据待采样点位的点位信息和现场采样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与待采样点位的偏移距离;
119.若偏移距离不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120.在一些实施例中,若偏移距离在预设的允许距离范围内,则采集现场采样位置的采样环境信息;当根据采样环境信息确定现场采样位置的土壤不具备可采性或者存在更优
的采样位置时,确定预采方案不满足预设的现场采样条件,向质控方提交偏移采样申请。
121.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对偏移采样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包括:
122.对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的填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标注出其中的不合格项,获得第一审核结果;
123.对偏移原因和佐证资料的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标注和修改其中的不合格项,获得第二审核结果;
124.将第一审核结果和第二审核结果返回目标采样方。
125.上述所有可选技术方案,可以采用任意结合形成本技术的可选实施例,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126.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127.图5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500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实施例的电子设备500包括:处理器501、存储器502以及存储在该存储器502中并且可在处理器501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503。处理器501执行计算机程序503时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或者,处理器501执行计算机程序503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
128.示例性地,计算机程序503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存储器502中,并由处理器501执行,以完成本公开。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计算机程序503在电子设备500中的执行过程。
129.电子设备500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电子设备。电子设备500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501和存储器502。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5仅仅是电子设备500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500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130.处理器50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也可以是其它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它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131.存储器502可以是电子设备500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电子设备500的硬盘或内存。存储器502也可以是电子设备500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电子设备500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存储器502还可以既包括电子设备500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存储器50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以及电子设备所需的其它程序和数据。存储器502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132.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
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33.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134.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公开的范围。
135.在本公开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电子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电子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36.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37.另外,在本公开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138.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公开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计算机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以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计算机程序可以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139.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公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
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公开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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