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724079发布日期:2022-01-29 15:30阅读:92来源:国知局
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击试件夹具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


背景技术:

2.落锤冲击试验机通常用于各种管材和板材的耐外冲击性能的测定,由于落锤冲击试验机本身配备的夹具不能很好地夹持所有种类的试件,当锤体冲击试件后试件会产生易弹起或滚动,弹起的管件会冲歪的锤头极易触发仪器的调零装置,使得冲击机挡板冲锤造成仪器故障。所以通常需要用手扶住试件,但这样很容易发生手被落锤砸到的危险,并且手扶不稳定容易对实验结构造成硬性。
3.公开号为cn201520910699.5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落锤冲击试验板材试件夹具。该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满足不同试件大小,并能在试验前对试件施加预紧载荷的落锤冲击试验板材试件夹具,包括夹紧模块和移动模块,夹紧模块通过t型螺栓在t型台上的滑动来满足不同大小试件的装夹要求,移动模块通过控制器控制电动机转动来带动可滑动的t型台滑动从而满足试件在实验前所需的预紧载荷要求。
4.但上述方案中,夹具只能夹取不同尺寸的板状试件,不能夹取直管状、弯管状或其他形状的试件。并且,要调节四个方向上的t型台夹紧试件,使用控制电机来夹紧试件,不能很好地控制夹紧力度容易损坏试件,或者在实验前就导致试件发生形变从而影响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使用控制器和电机的夹具制造成本高,其精密结构在多次冲击后容易损坏,维修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具体现有技术中夹具的适用范围窄、制造成本高的不足,提供一种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本实用新型能适用于不同形状的试件,并且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达到:
7.一种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包括用于放置试件的底座,设于所述底座上能够夹紧不同形状试件的夹紧组件,所述夹紧组件包括两条平行的导向轴,所述导向轴的两端支承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导向轴上套设有两块能在所述导向轴上移动的推板、以及用于限制两块所述推板的移动的限位件,且两块推板之间能夹紧不同形状的试件。试件放置于两块推板之间,并用限位件使所述试件被两推板夹紧。
8.进一步的,两块推板相互靠近的两侧面上设有防滑纹。当两块推板夹紧试件时,所述推板与试件接触的一面上设有防滑纹,增大摩擦力,进一步固定试件。
9.进一步的,所述限位件包括套设于所述导向轴上能移动的定位环,所述定位环的环面上开设有螺孔,所述螺孔中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定位环的顶丝,所述定位环设于两块所述推板的两侧用于限制两块所述推板向远离彼此的方向上的移动。试件放于两块推板之
间,所述推板一侧朝向试件,定位环位于推板的另一侧。使用时,把试件放在所述底座上两块推板之间,把两块推板合拢紧靠试件,然后把所述定位环推到所述推板处并用顶丝固定,这样试件就被所述推板夹紧固定。
10.进一步的,所述定位环与所述推板固定连接。所述定位环可以固定在推板的不与试件接触的一侧上。
11.进一步的,所述导向轴上套设有能在所述导向轴上移动的弹簧,所述弹簧设于所述定位环与所述推板之间。所述定位环与所述推板之间设有弹簧,这样在做试件尺寸相同的同一组测试中,先把定位圈固定在所述推板能够夹紧试件的位置上,然后做完一个试件换下一个试件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取下试件换上待测的试件夹紧,而不用再次调节顶丝的位置,方便快捷。
12.进一步的,所述推板与所述导向轴之间设有便于所述推板在所述导向轴上滑动的直线轴承。
13.进一步的,所述导向轴两端设有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底座的在所述导向轴长度方向上的长度相等。所述定位板用于限制所述导向轴在底座上在所述导向轴长度方向上的移动。
14.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板朝向所述推板的一侧上设有限高块,所述限高块设于所述导向轴的下方。所述限高块用于抵接在所述底座上,限高块可以抬高导向轴的高度,避免导向轴与底座直接接触阻碍推板、定位圈和弹簧等的移动。所述垫高块可以作为与底座固定连接的连接件,也可以把连接件设置在其他地方,均不影响本方案的实现。
15.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上设有用于放置试件的试件安装槽。
16.进一步的,所述推板靠近所述底座的一侧设有与所述试件安装槽截面形状配合的凸起。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8.(1)底座上的夹紧组件能够夹紧多种形状的试件,适用范围广,不必每一种尺寸和形状的试件便要定制一套夹具,节省成本。
19.(2)结构简单不易损坏,制造和维修都很容易,制造成本低。
20.(3)定位环与推板之间的弹簧,使得推板既能夹紧试件,在做相同形状尺寸的试件重复实验的时候,便于试件的更换,不需要每次更换都得调节至少两个定位环,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22.图示标记说明如下:
23.1-底座,11-试件安装槽,21-导向轴,22-定位板,23-限高块,3-推板,41-定位环,42-顶丝,43-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
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2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26.实施例1
27.如图1所示,一种落锤冲击试件定位夹具,包括用于放置试件的底座1,设于所述底座1上能够夹紧不同形状试件的夹紧组件,所述夹紧组件包括两条平行的导向轴21,所述导向轴21的两端支承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导向轴21上套设有两块能在所述导向轴21上移动的推板3、以及用于限制两块所述推板3的移动的限位件,且两块推板3之间能夹紧不同形状的试件。试件放置于所述底座1之上两块推板3之间,推动所述推板3紧贴试件,并用限位件固定所述推板3,这样,试件被两推板3夹紧。
28.如图1所示,两块推板3相互靠近的两侧面上设有防滑纹。当两块推板3夹紧试件时,所述推板3与试件接触的一面上设有防滑纹,增大摩擦力,进一步固定试件。
29.如图1所示,所述限位件包括套设于所述导向轴21上能移动的定位环41,所述定位环41的环面上开设有螺孔,所述螺孔中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定位环41的顶丝42,所述定位环41设于两块所述推板3的两侧用于限制两块所述推板3向远离彼此的方向上的移动。试件放于两块推板3之间,所述推板3一侧朝向试件,定位环41位于推板3的另一侧。使用时,把试件放在所述底座1上两块推板3之间,把两块推板3合拢紧靠试件,然后把所述定位环41推到所述推板3处并用顶丝42固定,这样试件就被所述推板3夹紧固定。
30.如图1所示,所述导向轴21上套设有能在所述导向轴21上移动的弹簧43,所述弹簧43设于所述定位环41与所述推板3之间。所述定位环41与所述推板3之间设有弹簧43,这样在做试件尺寸相同的同一组测试中,先把定位圈固定在所述推板3能够夹紧试件的位置上,然后做完一个试件换下一个试件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取下试件换上待测的试件夹紧,而不用再次调节顶丝42的位置,方便快捷。
31.如图1所示,所述推板3与所述导向轴21之间设有便于所述推板3在所述导向轴21上滑动的直线轴承。
32.如图1所示,所述导向轴21两端设有定位板22,所述定位板22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底座1的在所述导向轴21长度方向上的长度相等。所述定位板22用于限制所述导向轴21在底座1上在所述导向轴21长度方向上的移动。
33.如图1所示,所述定位板22朝向所述推板3的一侧上设有限高块23,所述限高块23设于所述导向轴21的下方。所述限高块23用于抵接在所述底座1上,限高块23可以抬高导向轴21的高度,避免导向轴21与底座1直接接触阻碍推板3、定位圈和弹簧43等的移动。
34.如图1所示,所述底座1上设有用于放置试件的试件安装槽11。所述推板3靠近所述底座1的一侧设有与所述试件安装槽11截面形状配合的凸起3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试件安装槽11为v形凹槽,所述v形凹槽用于可以单独使用作为夹具,如直管材可以直接放入v形凹槽中便可以避免左右滚动但不能避免前后移动,而且对于其他形状的试件如45度弯管、直
角弯管、三通接头等的形状的试件固定效果不好,容易造成管件的弹起,此时设于所述底座1上的夹紧组件能够夹住试件,避免击时管件弹起或滚动造成仪器故障。所述推板3靠近所述底座1的一侧设有与所述v形凹槽配合的三角凸起。所述三角凸起能够增大与试件的接触面积,更好地夹紧试件。
35.实施例2
36.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类似,所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定位环41与所述推板3之间没有设有弹簧43,所述定位环41直接固定连接在所述推板3上。所述导向轴21的长度比较长,两块所述定位板22的其中一块可以在所述导向轴21上移动,所述导向轴21上还设有使所述定位板22固定在所述导向轴21上的调节装置,这样,所述定位板22之间的距离就可以根据需要调节,以此来配合不同尺寸的底座1。
37.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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