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手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56354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发光手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计时工具,尤其是涉及一种手表。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手表中有一种方便黑暗处查看时间的夜光手表,这种手表的夜光来源于在 指针和刻度上所涂布的夜光粉,该夜光粉需要在有光亮处吸收光,然后再黑暗处就能够显 示出指针和刻度所在的位置,供使用者查看时间。但是实用新型发明人发现现有的夜光手 表在使用者至少存在下述问题夜光粉在吸收光后,发光亮度衰减极快,30分钟亮度就会 衰减一半,两个小时后荧光粉所在位置就很暗了,不能稳定地提供光亮,同时,在缺乏光线 照射的黑暗处,现有的夜光手表无从吸收光线,更不能提供光线供使用者查看时间。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发明人乃积极开发研究,并为改进上述产品的不足,经过长 久努力研究与实验,终于开发设计出本实用新型的发光手表。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发光手表,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夜光手 表需要定时让光线照射、以及亮度时间短的问题。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发光手表,包括手表本体, 所述手表还包括表盘和表针,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设置有刻度容置槽,所述表针上各设 置有表针容置槽,所述刻度容置槽和表针容置槽内设置有氚气发光管。优选地,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为三点钟处、六点钟处、九点钟处和十二点钟处。优选地,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为任一整点所在位置。优选地,所述氚气发光管为充有氚气的玻璃管体。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后,由于在所述刻度容置槽和表针容置槽内设置有氚 气发光管,而氚气发光管属于自发光材料,使用寿命能达到25年,并且能保持最佳的亮度 状态15年。氚气发光管的亮度高于荧光粉最亮时的亮度,而且无需吸收光线,能在黑暗中 发光25年。将氚气发光管放在手表的指针和刻度上,提高了发光时间和亮度,能让使用者 能轻松读取准确的时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氚气发光管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发光手表的一种实施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发光手表的另一种实施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请参阅图1、图2和图3,为本实用新型发光手表的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一种发光手表,包括手表本体,所述手表还包括表盘3和表针4,所述表盘3上对应整点处设置有 刻度容置槽6,所述表针4上各设置有表针容置槽5,所述刻度容置槽6和表针容置槽5内 设置有氚气发光管,这样可以通过氚气发光管的稳定发光而照亮表针和表盘,供使用者在 无需光线照射的环境中清楚地读取时间。优选地,所述表盘3上对应整点处为三点钟处、六点钟处、九点钟处和十二点钟 处。这样,使用者可以借助表针4上的光线和上述表盘3上的四处发光源清楚地读取时间。优选地,所述表盘3上对应整点处为任一整点所在位置。在每一整点刻度上均设 置有氚气发光管,可以使在使用者更准确地看清时间。优选地,所述氚气发光管为充有氚气2的玻璃管体1。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后,由于在所述刻度容置槽和表针容置槽内设置有氚 气发光管,而氚气发光管属于自发光材料,使用寿命能达到25年,并且能保持最佳的亮度 状态15年。氚气发光管的亮度高于荧光粉最亮时的亮度,而且无需吸收光线,能在黑暗中 发光25年。将氚气发光管放在手表的指针和刻度上,提高了发光时间和亮度,能让使用者 能轻松读取准确的时间。特别适合军队、野外运动者、井下工作者等特殊工作环境中的使用 者ο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 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 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 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发光手表,包括手表本体,所述手表还包括表盘和表针,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 上对应整点处设置有刻度容置槽,所述表针上各设置有表针容置槽,所述刻度容置槽和表 针容置槽内设置有氚气发光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为三点钟处、 六点钟处、九点钟处和十二点钟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为任一整点 所在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发光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氚气发光管为充有氚 气的玻璃管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发光手表,涉及手表领域,包括手表本体,所述手表还包括表盘和表针,所述表盘上对应整点处设置有刻度容置槽,所述表针上各设置有表针容置槽,所述刻度容置槽和表针容置槽内设置有氚气发光管。本实用新型产品可广泛适用于各种需要使用发光手表的场合。
文档编号G04B19/30GK201845180SQ20102055767
公开日2011年5月25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12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12日
发明者应祖云 申请人:应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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